營養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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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性疾病(nutritional diseases),具有明顯的營養狀況不正常特徵的疾病。營養狀況不正常可由不平衡膳食引起,也與遺傳、體質及其他疾病或代謝功能異常等有關。一般是膳食與機體兩個方面(以一方面為主)綜合作用的結果。

人體營養狀況不正常臨床上甚為常見,有營養過剩(過營養)和營養不良兩種類型。因而營養性疾病也分為過營養性疾病和營養不良性疾病兩大類。

過營養性疾病一般是由於攝取過多食物或某種營養素、機體對營養的需要減少或發生某種代謝失調等原因引起,因而有時也稱之為代謝病。常見的過營養性疾病主要有:①肥胖症。②糖尿病。③高脂血症動脈粥樣硬化。發病雖有遺傳、體質、神經及精神等多種因素,但脂質營養失調,脂肪在膳食中生熱比例過高,特別是動物性脂肪、飽和脂肪酸攝取過多,是一個重要的致病原因。膽固醇、純糖和熱能攝取過多,活動量少,肥胖等也有重要影響。臨床表現為外源性(Ⅰ型)或內源性(Ⅲ、Ⅳ、Ⅴ型)血脂升高、血膽固醇與血脂上升(Ⅱ型)、血膽固醇對磷脂比例上升、β-脂蛋白增高,動脈粥樣硬化導致一系列心血管系統障礙和心、腦、腎、胃功能受累等。④個別營養素過多或不平衡引起的過營養性疾病。個別必需胺基酸過多,導致胺基酸不平衡(如食物中濫肆強化或直接服用),可以引起胺基酸過剩毒性蛋白質利用率下降,阻礙生長發育;某些微量元素濫肆強化或服用過多可引起鐵、鋅、銅等的中毒;攝入過多肝類食物(魚肝、野生動物肝)和給兒童服用過多維生素A、D製劑,可發生這兩種維生素的中毒。維生素A、D還有明顯的致畸性,攝入量一般不要超過供給量標準的10倍。

營養不良性疾病常因營養缺乏程度不同而分為營養不足症和營養缺乏症。前者指亞臨床性營養不良;後者指有明顯臨床表現的疾病。二者只是程度或進展階段不同,並無本質區別。營養不良可因食物營養未達到膳食供給量標準,機體的消化、吸收、利用功能障礙或因生理、生活、勞動、病理等原因對營養消耗過多引起(見營養不良)。

常見的營養不良性疾病主要有:蛋白質熱能營養不良、必需胺基酸缺乏引起的營養不良、佝僂病骨軟化病營養性貧血鋅缺乏症維生素缺乏症等。

此外,某些惡性腫瘤地方病等也與營養有一定關係,但許多問題尚待闡明,列入營養性疾病還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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