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遺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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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遺傳學(toxicogenetics),或稱遺傳毒理學。用遺傳學方法研究環境因素對遺傳物質的損害及其毒理效應的遺傳學分支學科。環境因素造成的遺傳毒理效應包括三個方面:①突變形成,環境因素誘發生殖細胞基因突變點突變)和染色體畸變,從而造成子代遺傳性疾病發生頻率的增加,②癌形成,環境因素誘發體細胞基因突變或在親代遺傳的突變形成的背景上誘發體細胞突變,引起的體細胞惡性轉化為癌細胞的作用;③致畸效應,環境因素作用於發育中的胚胎細胞干擾了基因的正常作用,從而影響到胚胎細胞分化和器官系統的發育而導致畸胎的發生,也包括環境因素誘發親代生殖細胞的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引起畸胎的作用。致突變、致癌、致畸三者簡稱為毒理遺傳的三致效應。在應用方面毒理遺傳學的研究提供了許多迅速、準確、簡便的方法來檢測各種環境因素對遺傳結構的危害,以便採取措施,減少這些因素對人類的危害。
  簡史  1927年H.J.馬勒和1928年L.J.斯塔德勒用電離輻射誘發果蠅玉米大麥的基因突變。1951和1966年W.L.拉塞爾和B.M.卡塔奈克分別用輻射和化學物質誘發了小鼠的基因突變,並且認為人類的遺傳性疾病也可能由環境因素引起。1968年J.E.克利弗發現人類的著色性干皮病病人的皮膚很易光化癌化,並且指出這是由於先天缺乏修復為紫外線誘發的DNA損傷的能力所致,並明確指出了癌症、環境因素和DNA損傷修復之間的關係。此後人們才認識到工業發達後某些物質的擴散是對人類遺傳的潛在危害,毒理遺傳學於是應運而生。1973年B.N.艾姆斯首創一種用細菌回復突變作為觀察指標的快速簡便的檢測誘變物質的方法,並且發現大約90%的致癌物質具有誘變作用。研究致突變、致癌和致畸三者之間的關係以及通過檢測誘變作用來判斷藥物的致癌和致畸的可能性已成為毒理遺傳學的理論探討和實際應用方面的重要課題。

應用  環境因子的監測  據估計目前城市居民接觸的化學物質有6萬或7萬種以上,隨著工業的發展,每年又有上千種新的化學物質進入人類社會。用上述一系列方法結合果蠅和哺乳動物細胞的點突變(見基因突變)測驗可對某一種可疑物質的遺傳危害做出判斷。
  職業病的防治  定期檢查接觸有毒害物質或放射性物質的工作者的外周血、尿、糞便和精液等,以便監測有害物質的遺傳毒理效應。通過這些工作可以探索職業性癌症的病因,評價工業毒物的遺傳危害,為制定工業毒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提供依據。
  藥物的臨床過渡  一種新的藥物在臨床應用前除了作一般毒理學的檢測外,常需作遺傳毒理的檢測以便為安全用藥提供依據。
  目前的測試方法還不能完全排除把沒有遺傳毒性的物質誤認為有毒(假陽性)和把有毒性的物質誤認為無毒(假陰性),因此如何進一步設計採用性細胞為材料等方法,消除離體和活體測試結果的差別,提高精確度,研究各種化學物質相互作用關係和作用時相對遺傳效應的影響等,都是毒理遺傳學面臨的研究課題。通過這些研究也必將加深對毒理遺傳三致效應化學機制的認識。
  參考書目
 David Brusick,Principles of Genetic Toxicology,Plenum Press,New York,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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