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與化學損傷/皮膚放射損傷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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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與化學武器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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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身體局部短時間內受到大劑量電離輻射或長期受到超劑量當量限值的照射後,受照部位所發生的皮膚損傷稱皮膚放射損傷(radiation injury of skin)。
二、發生條件
戰時:核爆炸後體表皮膚沾染大量放射性落下灰可引起皮膚β射線損傷;也可由大劑量早期核輻射局部作用引起。
平時:核反應爐、加速器、核燃料後處理等發生事故以及醫療超過劑量照射事故,可發生皮膚放射損傷。
三、影響皮膚放射損傷的因素
(一)射線的種類與劑量
電離輻射的種類不同,引起皮膚損傷的程度和所需劑量也不同(表8-1)。
表8-1 皮膚放射損傷的劑量範圍
皮膚損傷表現 | 皮膚紅斑量的(%)* | 照 射 劑 量(Gy) | |||
軟X線 | 硬X線 | γ射線 | β射線 | ||
Ⅰ度:脫毛、紅斑 | 80~100 | 3.5~5.0 | 5.0~7.0 | 7.0~10.0 | 6.0~8.0 |
Ⅱ度:水皰、濕性皮炎 | 150 | 7.5 | 10.0 | 15.0 | 10 |
Ⅲ度:潰瘍、壞死 | 200 | 10.0 | 15.0 | 20.0 | >15.0 |
- 以引起皮膚紅斑劑量為100,引起皮膚其它表現的劑量相當於紅斑劑量的百分率
電離密度較大,穿透能力較小的β射線和軟X線,大部分為皮膚淺層吸收,易引起皮膚損傷。相反,電離密度較小,穿透能力較小的硬X線和γ射線,易透過皮膚表層達深層組織,故引起體表皮膚損傷所需的劑量就較大。
(二)劑量率與照射間隔
一般地說,劑量率愈大,照射間隔時間愈短,皮膚的生物效應愈大,如用90Sr β射線照射大鼠皮膚,當劑量率為0.04Gy.h-1,總劑量達120Gy時,僅見皮膚紅斑反應;而當劑量率為10Gy.h-1,總劑量僅60Gy時,則所有受照射動物均產生乾性脫屑,80%受照射動物還產生濕性脫屑,又如:一次對皮膚照射20Gy,經很短的潛伏期後,即發生明顯的損傷。如果總劑量同樣是20Gy,按1Gy/d分次照射,則紅斑也不發生。
(三)機體和皮膚的敏感性
不同年齡的皮膚對電離輻射的敏感性不同。兒童的皮膚較成年人敏感性高,60歲以上人的皮膚對電離輻射的反應性較低。女性皮膚比男性敏感,尤其在妊娠、月經期反應更明顯。皮膚的基底細胞和毛囊細胞的敏感性較其它層細胞為高,一般認為,不同部位皮膚的敏感性亦有差異。其敏感程度排列如下:面部>頸前>腋窩>四肢屈側>腹部。
(四)理化因素的影響
當皮膚由於寒冷、凍傷或受壓迫等引起血循環不良時,對輻射的敏感性增加。熱、光、紫外線以及引起充血的化學物質(如碘、酸、鹼等),能提高皮膚對射線的敏感性。
(五)影響落下灰損傷皮膚的因素
1.β射線的劑量和能量:皮膚受落下灰中β射線照射的劑量愈大,損傷愈嚴重。
落下灰中β射線有兩個能量峰;一是0.1MeV,它佔總活度的50%~80%,在組織中的半減弱層為0.08mm相當於表皮厚度,故其能量在表皮被吸收,引起表皮損傷。二是0.6MeV,它佔總活度的20%~50%,在組織中的半減弱層為0.8mm,而真皮厚度為1mm,因此,可引起真皮層損傷。
2.沾治標程度和沾染時間:落下灰β射線引起皮膚損傷是由於落下灰直接沾染暴露部位皮膚,沾染量大,且持續照射一定時間不及時洗消所引起。如1954年比基尼核試驗中,在爆後1小時劑量率為0.5~1.5Gy.h-1的沾染區內,停留2~14天才撤離的被沾染人員發生了β射線皮膚損傷。而沾染後立即淋浴或游泳者,則很少引起β射線損傷。
3.體表防護情況:落下灰引起的皮膚損傷,主要發生於暴露部位及易於蓄積灰塵的部位,如頭、頸、腰部。馬紹爾群島資料表明,當落下灰沉降時,處於有防護的室內居民皆沒有發生皮膚損傷,而站在樹下及有衣服遮擋的部位,皮膚損傷程度較輕,事先採取防護措施的美軍人員,則無皮膚β射線損傷。
4.落下灰的理化性質:落下灰中有些成分具有刺激性或腐蝕性,可加重皮膚放射損傷。如比基尼核試驗的落下灰屬珊瑚焦灰,含有大量的氧化鈣,對皮膚有明顯的刺激作用而加重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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