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醫學/心臟猝死的病因及病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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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列舉了幾種可以引起猝死心血管疾病。其中冠狀動脈心臟病冠心病)佔半數以上。對於冠心病猝死的機制、誘因、防治等研究資料較多,本節將主要論及這方面的問題。其他原因的心臟猝死發生率較少,研究不夠詳盡,已知的病理生理與冠心病猝死相似。

表5-1 心臟猝死的病因

一、先天性心臟異常
1.先天性竇房及房室傳導系統病變
2.房室旁路(預激症候群)伴發快速性心律失常
3.先天性(家族性)長Q-T間期症候群
二、其他心臟病
1.心肌炎,急性
2.心肌病,尤其是肥厚性心肌病
3.原發性傳導系統的退行性病變
4.冠狀動脈病
急性心肌梗死
慢性供血不足
心臟破裂
5.心臟瓣膜病,如二尖瓣脫垂主動脈瓣狹窄
三、心臟腫瘤
四、心包填塞

屍檢材料示猝死者多有嚴重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狹窄。在169例猝死者,管腔狹窄程度≥75%,而涉及3支動脈者佔103例(61%),涉及1~2支50例(30%),不及75%狹窄者僅9%,Bashe等121例猝死中有陳舊性心肌梗死者70例(57%),陳舊性合併新鮮病變38例(31%);只有新鮮病變僅15例(12.4%),尚有36例(29.8%)無心肌梗死病變。臨床資料與病理所見一致,在搶救生存的患者中心電圖示急性心肌梗死改變者不及20%。Cleveland診所追查500例輕度及無冠脈病病人,按年.1000人口計,即使冠脈狹窄≤50%,其猝死機率高於無冠脈病者10倍。

病理資料說明冠心病猝死多發生於嚴重狹窄的患者,然而不等同於心肌梗死,更不是急性心肌梗死。因此在預防和治療上是不同的。

32 心臟猝死的定義 | 心臟猝死的臨床表現及病理生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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