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脈行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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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因天之序」,見《靈樞》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自「手太陰之脈」至「逆數之曲折也」,見《甲乙經》卷三第二十四。又自「心主之脈」至「內絡心肺」,見《甲乙經》卷三第二十五。自「黃帝曰:手少陰」至「因天之敘」,見《甲乙經》卷三第二十六。自「黃帝曰:經脈十二」至末,見《靈樞》卷九第六十二《動輸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一下篇。

黃帝曰於岐伯曰: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輸於身者,余願盡聞其序。

舉其五義,問五臟脈行處,並問身之六腑之輸。

平按:「其序」《靈樞》作「少序」。

別離之處,離而入陰,別而行陽,皆何道從行?願聞其方。岐伯對曰:窘乎哉問,明乎哉道。

陰陽二脈離合之處也。

平按:《靈樞》「別而行陽」作「別而入陽」;「皆何道從行」作「此何道而從行」;「窘乎哉問」二句,作「帝之所問,針道畢矣」二句。

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循白肉,至本節之後大泉,留以澹;以外屈上於本節,

手太陰脈,從臟行至腕後,一支上大指、次指之端,變為手陽明脈;其本從腕後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即指端內屈回,循大指白肉至本節後太泉穴處,停留成澹而動,然後外出上於本節也。澹,從②濫反。

平按:「內屈」《甲乙經》作「內側」。「循白肉」《靈樞》、《甲乙經》均作「循白肉際」;「大泉」均作「大淵」,唐人諱「淵」作「泉」,說見前。「留」《甲乙經》作「溜」。「上於本節」《甲乙》作「本節以下」。注「一支」袁刻誤作「一丈」。「本節後」,袁刻脫「後」字。

②「從」,人衛本注曰:形近而誤,應據本書卷八首篇心主條楊注改為「徒」。

以下內屈,與手少陰心主諸絡會於魚際,數脈並注,

上本節已,方從本節以下內屈,與手少陰心主諸絡會於魚際,然後則與數絡共為流注也。

平按:「與手少陰心主諸絡」《靈樞》、《甲乙經》作「與諸陰絡」。又注「與手少陰」,「與」字袁刻誤作「於」。

其氣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於寸口而行,上至於肘內廉,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入掖下,內屈走肺,

壅骨,謂手魚骨也。臑陰,謂手三陰脈行於臑中,故曰臑陰。其脈元出中焦,以是肺脈,上屬於肺,令①從外還,俱至於肺,故手太陰經,上下常通,是動所生②之病,療此一經也。

平按:「外屈」下,《甲乙經》無「出」字,注云:「一本下有出字。」

①「令」,人衛本注曰:疑「今」之誤。

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手太陰一經之中,上下常行,名之為順。數其屈折,從手向身,故曰逆數也。

心主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中指內廉,以上留於掌中,伏行兩骨之間,外屈其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行三寸,外屈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廉,入於小筋之下,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內絡心肺。

心主之脈,從心包起,出於中指之端,即中指端內屈回,循中指內廉,上入胸中,內絡心肺。心主一經,上下恆通,是動所生,但療此經。舉手太陰、心主二經,余之十經順行逆數例皆同也。營衛之氣,一日夜行二十八脈五十周,如環無端,與正經異也。

平按:「心主」上,《甲乙經》有「手」字。「外屈其」,《靈樞》「其」作「出」,《甲乙經》無「其」字。「上行三寸」《靈樞》、《甲乙經》作「上二寸」。「外屈行」《靈樞》作「外屈出行」,《甲乙經》注云:「一本有出字。」「兩骨之會」《靈樞》作「留兩骨之會」,《甲乙經》注云:「一本有留字。」「內絡心肺」《靈樞》作「內絡心脈」,《甲乙經》作「內絡心包」。又注「與正經異」,袁刻「與」作「於」,「正」作「五」。

黃帝曰:手少陰之脈獨無輸,何也?岐伯曰:少陰,心脈也。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客也,客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輸焉。黃帝曰:少陰獨無輸者,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臟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

其臟堅固者,如五臟中心有堅脆。心脆者則善病消癉,以不堅故善病消癉,即是受邪。故知不受邪者,不得多受外邪,至於飲食資心以致病者,不得無邪,所以少陰心之主所生病皆有療也。又《明堂》手少陰亦有五輸主病,不得無輸,即其信也。兌骨之端,手少陰輸也。

平按:「輸」《靈樞》作「腧」,《甲乙經》作「俞」。「大主也」下,《甲乙經》有「為帝主」三字。「客」《靈樞》、《甲乙經》作「容」,正統本《甲乙經》作「客」。「少陰獨無輸」《甲乙經》作「少陰脈獨無俞」。「不病乎」《甲乙經》作「心不病乎」。「兌骨」《靈樞》作「銳骨」。

其餘脈出入屈折,其行之徐疾,皆如手太陰、心主之脈行也。

余謂十種經脈者也。

平按:「屈折」《甲乙經》作「曲折」。「其行之徐疾」,《甲乙經》無此句。「手太陰」《靈樞》作「手少陰」,《甲乙經》同,注云:「少字宜作太字。」《銅人經》作「厥」字,正統本《甲乙經》亦作「厥」。

故本腧者,皆因其氣之實虛疾徐以取之,是謂因沖而瀉,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序。

因沖,沖,盛也。真氣,和氣也。是謂因天四時序,得邪去真存也。

黃帝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何也?

總問三脈常動之由。

平按:「太陰」下,《甲乙經》有「之脈」二字,無「足少陰、陽明」五字。

岐伯曰:足陽明,胃脈也。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

谷入於胃,變為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泌津液注之於脈,化而為血,以營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名為營氣。其出悍氣慓疾,先行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夜不休者,名為衛氣。營出中焦,衛出上焦也。大氣摶而不行,名為宗氣,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呼則出,吸則入也。故胃為五臟六腑之海也。

平按:「足陽明」《靈樞》作「是明」二字。

清氣上注於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胃之清氣,上注於肺,從手太陰一經之脈上下而行。

平按:「肺」下,《靈樞》、《甲乙經》重「肺」字。

其行也,以息往來。

其手太陰脈上下行也,要由胸中氣海之氣,出肺循喉嚨,呼出吸入,以息往來,故手太陰脈得上下行。

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

脈,手太陰脈也。人受谷氣,積於胸中,呼則推於手太陰,以為二動,吸則引於手太陰,復為二動,命為氣海,呼吸不已,故手太陰動不止也。

黃帝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焉息?下焉伏?何道從還?不知其極。

氣謂手太陰脈氣,從手寸口上入肺而息,從肺下至手指而屈。伏,屈也。肺氣循手太陰脈道下手至手指端,還肺之時,為從本脈而還?為別有脈道還也?吾不知端極之也。

平按:「上焉息?下焉伏」《靈樞》作「上十焉息,下八焉伏」,《甲乙經》作「上出焉息,下出焉伏」。

岐伯曰:氣之離於臟也,卒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崖,上於魚以反衰,其餘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

氣,手太陰脈氣也。手太陰脈氣,從胃中焦,上入於肺,下腋向手上魚至少商之時,以乘臟腑盛氣,如弓弩之發機,比湍流之下岸,言其盛也。從少商返回,逆上向肺,雖從本脈而還,以去臟腑漸遠,其臟腑餘氣衰散,故其行遲微也。

平按:「卒如」《靈樞》、《甲乙經》作「卒然如」三字,袁刻作「卒然於」三字。「崖」《靈樞》作「岸」;「如水之下崖」《甲乙經》作「如水岸之下」。「其餘衰散」《靈樞》、《甲乙經》作「其餘氣衰散」。

黃帝曰:足之陽明,何因而動?

十二經脈此皆有動,余之九經動有休時,唯此三經常動不息,太陰常動已具前章,故次問陽明常動之義,故曰何因動也。

平按:「何因」《甲乙經》作「因何」。

岐伯曰:胃氣上注於肺,

問曰:十二經脈別走,皆從臟之陰絡,別走之陽;亦從腑之陽絡,別走之陰。此之別走,乃別胃腑盛氣,還走胃脈陽明經者何也?答曰:胃者水谷之海,五臟六腑皆悉稟之,別起一道之氣合於陽明,故陽明得在經脈中長動,在結喉兩箱,名曰人迎,五臟六腑脈氣並出其中,所以別走與余不同。

平按:「肺」《甲乙經》作「胃」。

其悍氣上沖頭者,循咽上走空竅

氣沖時,循咽上走七竅,使七竅通明也。悍,音汗。

循眼系,入絡腦,出頷,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

復循眼系,絡腦兩箱,出於頷下。頷,謂牙車骨,屬顱骨之下也。

平按:「頷」《靈樞》作「□」。

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足陽明經及別走氣二脈並下以為人迎也,故胃彆氣走陽明也。

平按:《甲乙經》無「別」字。

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陰謂寸口,手太陰也;陽謂人迎,足陽明也。上謂人迎,下謂寸口,有其二義:人迎是陽,所以居上也;寸口是陰,所以居下也。又人迎在頸,所以為上;寸口在手,所以為下。人迎寸口之動,上下相應俱來,譬之引繩,故若一也。所論人迎寸口,唯出黃帝正經,計此之外,不可更有異端。近相傳者,直以兩手左右為人迎寸口,是則兩手相望以為上下,竟無正經可憑,恐誤物深也。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陽大陰小,乃是陰陽之性。陽病,人迎大小俱病,而大者為順,小者為逆;陰病,寸口大小俱病,而小者為順,大者為逆。順則易療,逆則為難也。

故陰陽俱靜與其動,若引繩相頓者,病也。

謂人迎寸口之脈乍靜乍躁,若引繩相頓乍動乍靜者,病也。

平按:「陰陽俱靜與其動」《靈樞》作「陰陽俱靜俱動」,《甲乙經》作「陰陽俱盛與其俱動」。又,《靈樞》、《甲乙經》「頓」均作「傾」。

黃帝曰:足少陰何因而動?

已言陽明常動於前,次論足少陰脈動不休也。

平按:「何因」《甲乙經》作「因何」。

岐伯曰:沖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膕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邪入踝,出屬、跗上,入大指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此脈之常動者也。

少陰正經,從足心上內踝之後,上行循脛向腎。沖脈起於腎下,與少陰大絡下行出氣街,循脛入內踝,後下入足下。按《逆順肥瘦》少陰獨下中云:「注少陰大絡。」若爾,則沖脈共少陰常動也。若取與少陰大絡俱下,則是沖脈常動,少陰不能動也。

平按:《甲乙經》「邪」作「斜」;「脛骨」作「胻骨」;「足脛」作「足跗」。注「少陰正經」,袁刻「經」作「陰」。

黃帝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毋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得還?

營行手太陰,下至手大指、次指之端,回為手陽明,上行至頭,下足陽明,如此十二經脈,陰陽相貫,如環無端也。卒有邪氣及寒,客於四肢,陰陽相輸之道不通,何由還也?

平按:「營衛」《甲乙經》作「衛氣」;「懈惰」作「不隨」。「得還」,「得」字《靈樞》、《甲乙經》均無。

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四街者,氣之徑也。故絡絕則經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

四末,謂四肢,身之末也。四街,謂胸腹頭胻脈氣道也。邪氣大寒客於四末,先客絡脈,絡脈雖壅,內經尚通,故氣相輸如環,寒邪解已,復得通也。

平按:「氣之徑」《靈樞》作「氣之徑路」,《甲乙》作「氣之經」,註:「經,一作徑。」正統本《甲乙經》作「徑」。「相輸」,袁刻作「相輔」,注同。

黃帝曰:善。此所謂如環之毋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之謂也。

述其所解。

32 經脈正別 | 經絡別異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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