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經脈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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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而生大病。黃帝曰:善」,見《素問》卷十五第五十六《皮部論篇》。自「夫經絡之見也」至末,見《素問》卷十五第五十七《經絡論》。又自篇首至末,見《甲乙經》卷二第一下篇。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皮有分部,

前說十五大絡,循其行處以求其病。次說皮部十二絡之以十二經上之以①皮分部,以取其病,故曰皮有部也。

①「以」,人衛本注曰:疑衍。

脈有經紀,

大絡小絡,總以十二大脈,以為皮部經紀。

筋有結絡,

十二經筋,各有包絡。

骨有度量,

骨有大小長短度量。

其所生病各異,

以其皮脈筋骨各各不同,故皮脈筋骨生病異之。

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

別在皮脈筋骨分部異者,有左有右,有上有下,有陰有陽,六種所在。

病之終始,

病客前六,有初有極也。

平按:「終始」《素問》作「始終」。

願聞其道。岐伯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諸經皆然。

欲知皮之部別,十二經為綱紀也。十二經皮部絡,皆以此為例也。

平按:注「部別」,袁刻作「別部」。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

蜚,扶②貴反。陽明大經為陽,故大小絡為陽明之陽。陽明之脈有手有足,手則為上,足則為下。又手陽明在手為下,在頭為上;足陽明在頭為上,在足為下。診色行針,皆同法也,余皆仿此。

平按:「蜚」下,《甲乙經》有「十二經」三字。

②「扶」,蕭本誤作「妖」。今據仁和寺本改。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浮,謂大小絡見於皮者也。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

絡脈俱有五色,然眾絡以色偏多者候其別病。邪客分肉之間,迫肉初痛,故絡青也。久留為冷為熱,或為不仁以成於痹,故絡青深為胎黑也。

多黃赤則熱,

癉熱在中,氣溢皮膚,故絡黃赤也。

平按:《素問》、《甲乙經》無「多」字。

多白則寒,

堊白,寒也。故寒氣在中,絡白色也。

五色皆見則寒熱

青、赤、黃等為陽色也,白、黑二種為陰色也,今二色俱見,當知所病有寒熱也。

絡盛則入於經,

盛,大小絡盛也。大小絡中痛、痹、熱、寒、寒熱五邪盛者,則循絡入經也。

平按:「入」下,《素問》、《甲乙經》有「客」字。

陽主外,陰主內。

陽絡主外,陰絡主內也。在陽絡者主外,在陰絡者主內也。

少陽之陽,名曰樞特,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脈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滲於內也,諸經皆然矣。

少陽絡盛則入於經,故主內也;經盛外溢,故主出也。諸陰陽絡主內出者,例以此知也。滲,山蔭反,下入也。

平按:「樞特」《素問》作「樞持」,《甲乙經》作「樞杼」,注云:「一作持。」「上下同法」,《甲乙經》無此四字。「絡脈」,「脈」字《素問》、《甲乙經》均無。「主出」《甲乙經》作「主外」。注「下入也」三字,袁刻脫。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脈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外盛者,則入於大經也。

少陰之陰,名曰樞檽,

而泉反。

平按:「檽」《素問》作「儒」,新校正云:「《甲乙經》作檽。」今本《甲乙經》仍作「儒」,正統本《甲乙經》作「檽」。日本丹波元簡《素問識》謂:檽,音軟,引《倉頡篇》為「柱上承斗之曲木」,宜從《甲乙經》作「檽」。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於經也,從陽部注於經,

從陽絡部注於陽經也。

其經出者,從陰注於骨。

從陰絡部出注於陰經,內注於骨,少陰主骨也。

平按:《素問》、《甲乙經》無「經」字。「陰」字下,《素問》有「內」字,《甲乙經》有「部內」二字。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太陰之陰,名曰關樞,[平按:「關樞」《素問》作「關蟄」,新校正云:「《甲乙》蟄作執。」今本《甲乙》仍作「蟄」,正統本《甲乙經》作「執」,袁刻亦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凡十二經脈者,皮之部也。

皮有部者,以十二脈分為部也。

平按:「經脈者」《素問》、《甲乙經》作「經絡脈者」。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

下廣論外邪主於百病,次第所由也。

必先客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腑,稟於腸胃

外邪氣,風、寒、暑、濕。邪入身為病,先著皮毛,留而不出,則腠理孔開,因開而入,即客於絡脈,絡脈傳入陽經,陽經傳入六腑,於是稟承腸胃之氣以為百病。

平按:「絡脈」下,《素問》、《甲乙經》均有「留而不去,傳入於經」八字。

邪之始入於皮也,泝然起豪毛,開腠理;

泝,蘇護反,流逆上也,謂寒邪逆入腠理也。外邪入身為病也,初著皮毛,能開腠理也。

平按:「泝」《甲乙經》作「淅」。

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

能令絡盛色變也。

其入客於經也,則減虛乃陷下;

減氣為虛,乃血少脈陷也。

平按:「減」《素問》作「感」,道藏本作「盛」,《甲乙經》亦作「盛」。

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施骨消,肉爍□破,毛直而敗矣。

循經入於筋骨之間,留而不去。寒邪不去則為二病:筋攣拘急,一也;骨乃疼痛,二也。若熱邪不去,則以五病:筋熱緩施,一也;骨熱消細,二也;身肉爍,三也。爍,余藥反,淫邪在肉也;□臑破裂,四也;毛焦而直,五也。熱邪如此客於筋骨之間,遂至於死也。

平按:「施」《素問》、《甲乙經》作「弛」。「□」《甲乙經》作「膕」。注「淫邪在肉」,袁刻「肉」作「內」。「□臑」,「□」字袁刻作「膕」。

黃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何如?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黃帝曰:善。①

前明邪入皮毛乃至稟於腸胃,次言邪入乃至筋骨之間,今言邪入至於臟腑,皆可以從淺至深,以至於大,在淺不療,遂生大病也。與,療也。

平按:「不與」,今本《甲乙經》作「不愈」,正統本作「不與」,《素問》新校正云:「《甲乙經》不與作不愈,全元起本作不與,元起云:氣不與經脈和調,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內,必生大病也。本注『與』訓『療』,與元起所解亦異。」

①「黃帝曰:善」四字,原在本節注文之後。因其下無注文,故移於此。

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

常,謂五色見者定是絡色也。然五臟六腑之註定屬五行,故臟腑大經有常色。陰絡隨於陰經,色亦不改。陽絡雖屬陽經,以是陽脈之陽,故隨時變也。

平按:《甲乙經》無「青黃赤白黑不同」七字。「絡無常變」,正統本《甲乙經》作「絡脈無常變」。

黃帝曰:經之常色何如?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

五臟五行之色皆合經脈,故經之色常□也。

平按:注「常」下原缺一字,依經文當作「應」。

黃帝曰:其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時而行。

絡有陰陽,陰絡是陰之陰,故隨經色不變;陽絡是陽之陽,故隨時變也。

平按:「時」上,《素問》、《甲乙經》均有「四」字。

寒多則涘泣,涘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其常色者,謂之無病也。

淖,丈②卓反,濡甚也。解其陽絡隨時而變也,冬月寒甚,則經脈涘泣,涘泣不通則陽絡壅而青黑;夏日熱甚,血氣濡甚,則陽絡熱黃赤也。陽絡如此隨四時而變者,此為陽絡常色,謂之無病之候也。不可見而色見者,病也。

平按:「涘泣」《素問》、《甲乙經》均作「凝泣」。「淖澤」,今本《甲乙經》作「滜澤」,正統本《甲乙》作「淖澤」。「此其」

《素問》「其」作「皆」。「常色者」,「者」字袁刻作「也」。注「則經脈」,「則」字袁刻作「雖」。

②「丈」,蕭本誤作「文」。今據仁和寺本改。

色具見者,謂之寒熱。帝曰:善。

隨一時中五色俱見者,此為寒熱之病也。

32 十五絡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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