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遺傳學/常染色體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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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基因涉及單個即一對等位基因發生突變所致的疾病,可按遺傳方式分為下列4種主要類型。

1.由這種致病基因導致的疾病稱為染色體顯性遺傳病。據統計,此類遺傳病或異常性狀已達3711種(1992年)。

致病基因有顯性和隱性之分,其區別在於雜合狀態(Aa)時,是否表現出相應的性或遺傳病。若雜合子(Aa)能表現出與顯性基因A有關的性狀或遺傳病時,其遺傳方式稱為顯性遺傳。

(1)完全顯性遺傳:凡是致病基因雜合狀態(Aa)時,表現出像純合子一樣的顯性性為狀或遺傳病者,稱為完全顯性(completedominance)。短指症(brachydactyly)可作為完全顯性遺傳的實例。本症為較常見的手(足)部畸畸形。由於指骨掌骨變短,或指骨缺如,致使手指(趾)變短(圖4-2)。

一例短指(趾)症系譜


圖4-2 一例短指(趾)症系譜

從系譜分析(圖4-2),男女都可發病,與性別無關,所以本病是由某對常染色體上的基因決定的。假定A為顯性基因(dominant gene),雜合狀態時(Aa),只有基因A控制的性狀顯示出來,呈現出某種臨床症状,而基因a的作用沒有表達出來,稱為隱性基因(recssive gene)。臨床症状是表現出來的性狀,稱為表現型或表型(phenotype)。例如患者有短指,正常人沒有短指,這是不同的表現型。控制各種表現型的遺傳組成稱為基因型或遺傳型(genotype)。設短指症病人的基因型是Aa,正常人的基因型是aa.。等位基因Aa的人,兩個基因不同,稱為雜合子(heterozygote)。而一對基因相同(aa或AA)者,稱為純合子(homozygote)。因為A對a是顯性的,基因A的作用在雜合子時表現出來,所以短指症的遺傳方式是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短指症的基因型有兩種,純合子(AA)和雜合子(Aa),它們在臨床表現上無區別,故為完全顯性。但臨床上常見的情況都是雜合子患者(Aa)和正常人(aa)之間的婚配,後代中短指症患者與正常人的比例應為1:1,也就是說,後代將有約1/2子女發病,當兩個短指症雜合子患者婚配時,其後代約3/4的子女將發病,只有約1/4子女正常。

圖4-2的每個患者基因型都是雜合子(Aa),他(她)們的致病基因A一定來自雙親中的一方,所以雙親中的一方也是Aa,當然也是患者,這樣就出現三代連續傳遞的現象。正常人的基因型都是aa,因此,患者的正常親屬也應都是aa,其子女都可能完全正常。該家系共21人,短指症患者11人(男5女6),發病比例接近1/2。應該指出,這種比例是在大樣本的觀察中方能反映出來,在子女數較少的小家庭往往不能反映出這種特點而出現較大的偏差。上述系譜基本反映了完全顯性遺傳特點,表現在:①連續四代發病;②患者子女中約1/2發病;③男女發病機會大致均等。

(2)不完全顯性:有時雜合子(Aa)的表現型較純合子輕,這種遺傳方式稱為不完全顯性(incompletedominance)或半顯性(semi-dominance),也稱中間型遺傳(intermedeate inheritance)。這裡,雜合子(Aa)中的顯性基因A和隱性基因a的作用都得到-定程度的表達。β地中海貧血可作不完全顯性遺傳實例,致病基因βO純合子,基因型為βOβO者病情嚴重,雜合子基因型為βOβA者病情較輕,而正常基因βA純合子基因型為βAβA者無症状。從臨床症状輕重來看,雜合子βOβA病情是界於βOβO與βAβA之間(詳見本章第三節)。

(3)共顯性:一對常染色體上的等位基因,彼此間沒有顯性和隱性的區別,在雜合狀態時,兩種基因都能表達,分別獨立地產生基因產物,這種遺傳方式稱為共顯性遺傳(co-dominace)。ABO血型的遺傳可作為顯性遺傳的實例。ABO血型決定於一組復等位基因(multiple alleles)。復等位基因是指在一個群體中,一對特定的基因座位上的基因不是兩種(如A和a),而是三種或三種以上,有時可達數十種。但是,對每一個人來說只能具有其中的任何兩個等位基因。復等位基因是由於一個基因發生多種突變,從而產生多種基因型的結果。ABO血型的基因已定位於9q34,在這一座位上,由IA、IB、和i三種基因組成復等位基因。基因IA對基因i為顯性,基因IB對基因i也是顯性。基因型IAIA和IAi都決定紅細胞膜抗原A的產生,這種個體為A型血;基因型IBIB和IBi都決定紅細胞膜上抗原B的產生,這種個體為B型血;基因型ii測定H物質的產生而不產生抗原A和抗原B。就IA、IB、i這一組復等位來說,復等位基因的數目是3個,所以共有:n(n+1)/2=3(3+1)/2=6

種基因型。在共顯性時,有4種表現型。如果純合子(IAIA)A型血的人與純合子(IBIB)B型血的人結婚只能出生雜合子(IAIB)AB型血的子女;如果兩個雜合子(IAIB)AB型血的人結婚則會導致1(IAIA):2(IAIB):1(IBIB)的比率,這樣,3:1的比值就被1:2:1的比值所代替,這是兩個等位基因共顯性的結果。

根據孟德爾分離律的原理,已知雙親血型,就可以估計出子女中可能出現的血型和不可能出現的血型(表4-1),這在法醫學親子鑒定中有一定意義。

表4-1雙親和子女之間血型遺傳的關係

雙親的血型 子女中可能出現的血型 子女中不可能出現的血型
A×A A,O B,AB
A×0 A,O B,AB
A×B A,B,AB,O
A×AB A,B,AB O
B×B B,O A,AB
B×O B,O A,AB
B×AB A,A,AB O
AB×O A,B AB,O
AB×AB A,B,AB O
O×O O A,B,AB

此外,人類MN血型、人類組織相容性抗原(human lecocyte antigen,HLA)系統等都是共顯性例子。

(4)不規則顯性:帶有顯性基因的個體理應發病,但事實上並非完全如此,有些雜合子(Aa)並不發病,這可能是因受修飾基因等因素的影響而不表現出臨床症状,失去顯性特點而不外顯,有時表現程度有差異,稱為不規則顯性(irregular dominance)。修飾基因(modifier gene)是指本身沒有表型效應,可是能對主基因發生影響,使主基因的表型成完全或能削弱主基因的作用,從而出現各種表現度和不完全的外顯率

一例成骨不全病例系譜


圖4-3 一例成骨不全病例系譜

圖4-3是一個成骨不全症的系譜,該家族中的患者有一共同的致病基因(A),均同I1傳遞而來,然而他們的臨床表現卻有很大的差別。先證者Ⅲ8有藍色鞏膜和多次骨折,其母親Ⅱ5隻有一次骨折史,其姨母Ⅱ3和外祖母Ⅰ1都只有藍色鞏膜,其姨表兄Ⅲ5則具多次骨折和耳聾兩種症状,可見這些患者存在著明顯的表現程度不一致。雜合子(Aa)在不同遺傳背景和環境因素影響下,性狀表現程度的差異稱為表現度(expressivity)。上述種患者症状表現速度的區別可以解釋為:Ⅰ1.Ⅱ3由於遺傳背景中可能存在著減弱基因(reducer gene)作用,所以表現度輕:Ⅲ4 、Ⅲ5和Ⅲ8的遺傳背景中可能存在增強基因(enhancergene),所以表現度重。

(5)延遲顯性:有些顯性遺傳病並非出生後即表現出來,而是到較晚期才出現症状,這種情況稱為延遲顯性(delayed dominance)。慢性進行性舞蹈病(Huntington』schorea)可作為實例。此病為染色體顯性遺傳病,致病基因位於4p16。雜合子(Aa)在20歲時只有1%發病,40歲有38%發病,60歲有94%發病。這裡,年齡對發病是一個重要的修飾因素。可見本病雜合子要個體發育早期,致病基因並不表達,但到一定年齡後,致病基因的作用方表達出來,主稱為延遲顯性。

例慢性進行舞蹈病系譜


圖4-4 例慢性進行舞蹈病系譜

圖4-4是一例慢性進行性舞蹈病系譜。Ⅲ1未見發病,但他的母親(Ⅱ1)和2個兒子(Ⅲ1,2)均已患病,因此可以認為Ⅲ1攜帶有致病基因,由於某種原因未能表現症状,因而出現了隔代傳遞現象。顯性基因完全不能表達的個體稱頓挫型(form fruste)。Ⅲ1是頓挫型,雖未發病的,便仍將致病基因傳給後代。因此,本例是不規則顯性。頓挫型的存在形成致病基因(A)不完全外顯,這樣顯性基因在雜全狀態時是否得到表現,可用外顯就緒來衡量。外顯率(penetrance)是指顯性基因能形成相應表現型的比例,一般用百分率(%)來表示。顯性基因能100%表現出相應性狀稱為完全外顯,外顯率低於100%時為不完全外顯或外顯不全。一般外顯率高者可達70%-80%,低者只有20%-30%。當計算外顯率時應搜集較多的家系匯總分析方能符合實際情況。

延遲顯性的一特點是,最年輕一代的患者比例常不足1/2。圖4-4中的第Ⅳ代患者僅3/13即為佐證。

2.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控制 遺傳性狀或遺傳病的基因位於常染色體上,其性質是隱性的,在雜合狀態時不表現相應性狀,只有當隱性基因純合子(aa)方得以表現,稱為常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autosomal recessiveinheritance,AR)。這種致病基因所引起的疾病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目前已知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或異常性狀達1631種(1992年)。白化病(albinism)可作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實例。白化病是由於全身黑色素細胞均缺乏黑色素,所以皮膚毛髮呈白色。本病患者只有當一對等位基因是隱性致病基因純合子(aa)時才發病,所以患者的基因型都是純合子(aa)。當一個個體為雜合狀態(Aa)時,雖然本人不發病,但為致病的基因攜帶者,他(她)能將致病基因a傳給後代,因此患者父母雙方都應是致病基因(Aa)的肯定攜帶者(obligatory carrier)。如果兩個雜合子(Aa)婚配,後代子女患者(aa)佔1/4,表型正常者佔3/4。表型正常的人中1/3基因型為純合子(AA),2/3為雜合子(Aa),是致病基因的可能攜帶者(probable carrier)。

一例白化病系譜


圖4-5 一例白化病系譜

圖4-5是白化病的一個家系,這個系譜基本反映了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的特點。表現在:①患者(Ⅳ1,3,4,11)的雙親(Ⅲ2,3和Ⅲ7,8)表現型正常,但均為致病基因的肯定攜帶者;②系譜中看不到連續遺傳現象,常為散發,有的系譜中只見先證者;③同胞中約1/4個體發病,男女性發病機會均等,患者大部分出現在同胞之間,子女往往正常;④近親婚配的後代發病機率顯著較高,系譜中的Ⅲ2和Ⅲ3.Ⅲ7和Ⅲ8都是近親婚配。

參看

32 單基因病的遺傳方式 | 性染色體遺傳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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