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通史/遼夏金元軍事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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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學通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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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西夏、金及蒙古諸族,都長於騎射,實行部族全民皆兵的徵兵制度,建國後也徵用漢族及其它民族為兵,實行徵兵製為基礎的世兵制,父死子繼,世代為兵,稱為軍戶。
一、正骨金鏃科的獨立
宋代醫學中與軍事醫學有關者,為「瘡腫兼傷折」、「金瘡兼書禁」兩科。金代繼承了這一制度,至元代「正骨金鏃」成為獨立的學科,與「瘡腫」及「祝由書禁」分開,三科並立。這一方面,因為這一段時期戰爭頻繁激烈,宋、遼、西夏、金、元之間相互兼并,更有甚者,元朝曾以武力征服歐亞,戰爭中多傷亡,必將促進戰傷外科臨證醫學的發展。少數民族以騎兵為主,在戰爭時經常發生骨折損傷及箭傷,元代正骨金鏃科的獨立,很明顯地是為了服從戰爭的需要。
二、士兵的選擇
契丹、西夏、女真與蒙古,均以北方少數民族而統治中國。他們都是游牧民族,生長鞍馬,多為騎兵。人民每日逐獵,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可以盡著軍籍。
金代對士兵的選擇已有規定。據《金史.兵志》載:「凡選弩手之制,先以營造尺度杖,其長六尺,謂之等杖,取身與仗等,能踏弩至三石,鋪弦解索,登踏嫻習,射六箭皆上垛,內二箭中貼者」,「又選親軍,取身長五尺五寸,善騎射者。猛安、謀克以名上兵部(金代軍制,每25人為一謀克,四謀克為「千戶」猛安為千戶長),移點檢司、宣徽院試補之」;「又設護衛二百人,近侍之執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孫,及宗室並親軍諸局分承應之人,身長五尺六寸者,選補試之」。可見金代繼承了宋代的選試辦法,對士兵的身體素質和技藝已很重視。
三、傷病員的醫療
元代軍中有醫工從征,他們可以亨受免除徭役或賦稅的優待。如《元史.成宗本紀》載:「元貞元年(1295)三月,詔免醫工門徭」,及「大德七年(1303)冬十月己丑,詔從軍醫工止復其妻子,戶如故」,金元著名的醫家如張從正及羅天益等都擔任過軍醫。在羅天益《衛生寶簽》一書中,曾記載他在憲宗余年(1258)從征揚州時,治療被俘宋軍中流行的傳染時氣。
大德元年(1297)詔諸行省謹視各翼病軍。中書省議:諸翼屯戍軍人,果有殘病者,合於本名應請月糧內,減半支付新米粥養病。大德三年(1299)十二月,規定病軍除月糧外,另支新米一斗,煮熬粥飲,將養病軍。大德十一年(1307)十二月,詔和林、甘肅、雲南、四川、兩廣、海北、海南、左右兩江鎮守新附軍人,除常例外,今歲量賜衣裝,遠方交換軍官、軍人、往還行糧依例應付。患病者官給醫藥,死者官為埋瘞,各處正官親臨提調,毋致夫所。延祐七年(1320)十月,和林、甘肅、雲南、四川、福建、廣海鎮守新附漢軍,除常例外,每名除布一匹,病者官結醫藥,死者給燒埋(均見兵部卷之一典章34軍役)。
元代對戰傷的救護也有其獨特的經驗。如《元史》載布智兒、郭寶玉、李庭等中箭及炮傷重,均剖牛腹置熱血中而蘇醒;張禧身中十八矢,得血竭飲之而生。《蒙古秘史》等文獻,還載有用燒紅的鐵烙止血術治流血傷口,用蒸汽熱罨的活血方法治療內傷,用牛羊瘤胃內反芻物作熱罨療法,及用熱血浸療治癒而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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