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器質性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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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器質性精神障礙(brain organic mental disorders)是指由於腦部感染、變性、血管病、外傷、腫瘤等病變引起的精神障礙,又稱腦器質性精神病(brain organic psychosis)。隨著人類壽命的延長,老齡人口逐漸增加,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發病率也明顯地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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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原因
各種原因導致的閉合性與開放性顱腦損傷是發病主要因素,個體的素質特徵及外傷後的心理社會因素有一定作用。閉合性顱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尤為常見,開放性顱腦損傷則與遠期或慢性精神障礙的關係密切。顱腦外傷越重,發生精神障礙的機會越大,持續的時間也越長。意識障礙與間腦和腦幹網狀激活系統損害密切相關,額葉和顳葉損害易致人格改變和精神病樣症状。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診斷
診斷依據:
(一)首先要確定有無腦外傷。了解外傷前後詳細經過,包括受傷時間、原因、性質、程度,有無意識障礙,意識障礙持續時間及伴發症状。遇有工傷事故、交通事故、或日常生活糾紛中所發生的腦外傷,因常牽涉到人事關係及賠償問題更宜慎重對待,除病人自述外,應有旁證,包括當時醫生疹治的詳細記錄,或邀外科或神經外科醫生會診,除非確有腦外傷的診斷依據,勿輕易下腦外傷後遺症診斷。
(三)輔助檢查:頭顱平片(正側位、顱底位)腦超聲診斷、腦電圖、顱腦CT檢查及心理測驗等。
(四)排除各種神經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礙、病態人格、慢性硬膜下血腫及其它腦器質性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鑒別診斷
鑒別診斷中注意與神經症、精神分裂症和躁鬱症相鑒別。還應排除能引起相應精神障礙的其它腦器質性疾病。
神經症性反應:患者有精神活動能力降低,常有焦慮和煩惱,或為各種軀體不適感所苦,體格檢查不能發現腦器質性病變或軀體疾病作為其臨床症状的基礎;自知力大都良好,無持久的精神病性症状;通常不會把自己的病態體驗與客觀現實相混淆,即患者現實檢驗能力末受損害;行為一般保持在社會規範容許的範圍內,可為他人理解和接受;常迫切要求治療。起病多與素質、人格特徵或精神應激有關;病程多遷延或呈發作性。病程不足3月或儀有一次短暫發作者稱神經症性反應。
神經症性抑鬱:抑鬱性神經症又稱神經症性抑鬱,是由社會心理因素引起的,也往往與病人的個性偏離有關;是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為主要特徵的神經症性障礙;常伴有焦慮、軀體不適和睡眠障礙。患者有治療要求,但無明顯的運動性抑制或幻覺、妄想,生活工作不受嚴重影響。
診斷依據:
(一)首先要確定有無腦外傷。了解外傷前後詳細經過,包括受傷時間、原因、性質、程度,有無意識障礙,意識障礙持續時間及伴發症状。遇有工傷事故、交通事故、或日常生活糾紛中所發生的腦外傷,因常牽涉到人事關係及賠償問題更宜慎重對待,除病人自述外,應有旁證,包括當時醫生疹治的詳細記錄,或邀外科或神經外科醫生會診,除非確有腦外傷的診斷依據,勿輕易下腦外傷後遺症診斷。
(三)輔助檢查:頭顱平片(正側位、顱底位)腦超聲診斷、腦電圖、顱腦CT檢查及心理測驗等。
(四)排除各種神經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礙、病態人格、慢性硬膜下血腫及其它腦器質性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一)急性期:以顱腦外傷的專科處理為主,當生命體征穩定後以臥床休息和對症處理為主。對興奮躁動並確診為非顱內出血所致者,在密切觀察瞳孔與意識狀態情況下,予以小劑量抗精神病藥或抗焦慮藥。
(二)後期精神障礙的治療:腦外傷後症候群與神經症參閱相應神經症的治療,對恐懼與抑鬱者可選用三環類抗抑鬱藥治療,腦外傷後精神病可選用抗精神病藥治療。對痴呆和人格改變以管理、教育和訓練為主或予以行為治療。神經營養藥對智力障礙可獲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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