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二氫埃托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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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名稱 】 鹽酸二氫埃托啡片
【 英文名稱 】 Dihydroetorph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 藥品別名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17-甲基-7α[(S )-1-羥基-1-甲基丁基] -6,14-橋亞乙基-6,7,8,14-四氫東罌粟鹼鹽酸鹽。
【 性狀 】
本品為白色片。
【 藥理毒理 】
本品為高效鎮痛藥,是阿片受體的純激動劑,與μ、δ、κ受體的親和力都遠遠大於嗎啡,特別對μ受體的親和力大於δ和κ上千倍。其鎮痛作用的量效關係與嗎啡一樣呈直線型,藥理活性強度比嗎啡強6000~10000多倍。故安全係數(即治療指數)比嗎啡大,身體依賴性潛力比嗎啡明顯為輕。慢性給予鹽酸二氫埃托啡的猴,不論是突然停藥還是皮下注射拮抗劑烯丙嗎啡催癮,產生的戒斷症状都較嗎啡明顯為輕。用大鼠自動注射給藥法研究其精神依賴性潛力,結果同樣表明比嗎啡為輕。I期臨床試驗表明,受試者中沒有反映有欣快感,相反當劑量較大時,卻有頭暈、噁心、嘔吐、乏力等不良反應。以往對阿片受體激動劑的傳統觀念認為,鎮痛作用越強,欣快感越明顯,成癮性也越大。而鹽酸二氫埃托啡的鎮痛劑量最小,止痛作用最強,卻無欣快感反應,故其成癮潛在性小。Ⅱ期臨床試驗及推廣試用的3000多人次結果表明,本品鎮痛作用的總有效率高達99.6%。鹽酸二氫埃托啡還具有鎮靜和解痙的中樞作用。對呼吸的抑制作用相對比嗎啡輕,在規定的鎮痛劑量下很少發生呼吸抑制(0.83%),當超劑量使用時可明顯抑制呼吸。若由靜脈給藥,劑量大於0.4μg/kg時,抑制呼吸明顯,需進行呼吸管理。長期應用同樣有耐受性的產生,也有依賴現象。本品的主要不足為鎮痛有效時間較短。
毒理: 急性毒性LD50(mg/kg):皮下,小鼠82±17。兔,0.047±0.016(嗎啡為436±70.533)。
【 藥代動力學 】
本品口服吸收差,ED50高達123(98~153) μg/kg,舌下吸收快,經10~15min疼痛可獲明顯減輕,劑量僅相當於口服的1/30。由於用量極小,目前尚無用於人體藥動學研究的藥物檢測方法。
【 適應症 】
本品僅限用於創傷、手術後及診斷明確的各種劇烈疼痛的止痛,包括對嗎啡或哌替啶無效者。
【 用法用量 】
舌下含化。一次~40μg(1~2片),經10~15分鐘疼痛可獲明顯減輕,視需要可於3~4小時後重複用藥。只可舌下含化,不可將藥片吞服,否則影響止痛效果。
允許使用最大劑量一般為60μg(3片),一日μg(9片),連續用藥不得超過3天。
超大劑量使用時應遵醫囑。
【 不良反應 】
本品用於各種疼痛病例時,在治療劑量下一般無明顯不良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頭暈、噁心、嘔吐、乏力、出汗,臥床病人比活動病人反應輕。這些反應可不經任何處理而緩解。偶見呼吸減慢至每分鐘10次左右,用呼吸興奮藥尼可剎米可糾正,也可用吸氧糾正。未見嗎啡樣致便秘作用。
本品對循環系統的功能影響很小。
本品有耐受性及依賴性,連續多次使用本品後,止痛持續時間縮短。
【 禁忌 】
1. 腦外傷神志不清或肺功能不全者禁用。
2. 嬰幼兒、未成熟新生兒禁用。
3.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酌減用量。
4. 非劇烈疼痛病例如牙痛、頭痛、風濕痛、痔瘡痛或局部組織小創傷痛等不宜使用。
【 注意事項 】
1. 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顏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
2. 本品可成癮,較嗎啡輕。
3. 本品只可舌下含化,不可將藥片吞服,否則影響止痛效果。
4. 國家衛生部規定本品不得用作海洛因成癮脫毒治療的替代藥!
5. 一般劑量時對循環系統功能影響很小,用量過大時可有短暫血壓下降。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尚不明確。
【 兒童用藥 】
嬰幼兒、未成熟新生兒禁用。
【 老年患者用藥 】
慎用。
【 藥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確。
【 藥物過量 】
在規定劑量內使用時未發生過中毒反應,但在非醫囑或用法不當的超量用藥時,可發生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呼吸近乎停止、昏迷等。遇呼吸暫停可人工呼吸加壓給氧,用烯丙嗎啡或鹽酸納洛酮可迅速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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