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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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 chloroethylene

氯乙烯又名乙烯基氯(Vinyl chloride)是一種應用於高分子化工的重要的單體,可由乙烯或乙炔製得。為無色、易液化氣體,沸點-13.9℃,臨界溫度142℃,臨界壓力5.22MPa。氯乙烯是有毒物質,肝癌與長期吸入和接觸氯乙烯有關。它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極限4%~22%(體積),在壓力下更易爆炸,貯運時必須注意容器的密閉及氮封,並應添加少量阻聚劑。

技術說明書編碼: 64

CAS No.: 75-01-4

分子式: C2H3Cl

結構式: CHCl=CH2

分子量: 62.5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乙烯 ≥99.99% 75-01-4

主要成分: 含量: 純度≥99.99%。

外觀與性狀: 無色、有醚樣氣味的氣體。

pH:無意義

熔點(℃): -159.8

沸點(℃): -13.4

相對密度(水=1): 0.9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2.15

飽和蒸氣壓(kPa): 346.53(25℃)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142

臨界壓力(MPa): 5.60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1.38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415

爆炸上限%(V/V): 31.0

爆炸下限%(V/V): 3.6  

目錄

健康危害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500 mg/kg(大鼠經口)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急性毒性表現為麻醉作用;長期接觸可引起氯乙烯病。急性中毒:輕度中毒時病人出現眩暈胸悶嗜睡步態蹣跚等;嚴重中毒可發生昏迷抽搐,甚至造成死亡。皮膚接觸氯乙烯液體可致紅斑水腫壞死。慢性中毒:表現為神經衰弱症候群、肝腫大、肝功能異常消化功能障礙、雷諾氏現象及肢端溶骨症。皮膚可出現乾燥、皸裂脫屑濕疹等。

刺激性:無資料

致敏性: 無資料

致突變性: 無資料

致畸性: 無資料

致癌性:本品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無資料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防化學品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接觸。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21037

UN編號: 1086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鋼質氣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紋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採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平放,並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並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殘餘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接觸限制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30

前蘇聯MAC(mg/m3): 5/1

TLVTN: ACGIH 5ppm,13mg/m3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氣相色譜法

工程式控制制: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 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環境危害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無資料

生物降解性: 無資料

非生物降解性: 無資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無資料

其它有害作用: 氯乙烯在環境中能參與光化學煙霧反應,由於其揮發性強,在大氣中易被光解,也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學降解,即能被特異的菌叢所破壞,亦能被空氣中的氧所氧化成苯甲醚甲醛及少量苯乙醇。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用焚燒法處置。與燃料混合後,再焚燒。焚燒爐排出的鹵化氫通過酸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無資料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燃燒或無抑制劑時可發生劇烈聚合。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

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嚴禁吸煙。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法規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1 類易燃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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