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突間融合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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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突間融合術

多用於融合術後假關節形成、椎板缺損和腰椎滑脫病人,也用於椎板切除術後由於不穩定導致疼痛的病人。多用於腰椎。  

目錄

適應症

1.由於關節外傷炎症、退行性變等原因發生對應關節面不相稱,引起嚴重的關節功能障礙,或頑固的關節疼痛,影響工作和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又不適合用其他手術來保留關節動度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例如下肢關節內骨折引起的嚴重損傷性關節炎化膿性關節炎後周圍軟組織有大量瘢痕,不宜行關節成形術等手術者。

2.成人全關節結核,關節面破壞,估計不能保留關節功能,可在病灶清除的同時施行關節融合術;並有畸形者,可同時矯正畸形。

3.由於神經病變或損傷而致肌肉癱瘓,引起關節嚴重不穩,影響整個肢體功能,而單純肌腱轉移又不足以維持關節穩定和恢復足夠的有效功能,固定局部關節可以改善肢體功能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脊髓前角灰質炎後遺三角肌癱瘓,上肢不能上舉,若將肩關節固定於功能位,可借肩胛胸間的滑動而改善上肢的功能。

4.先天或後天性脊柱畸形(如半椎體脊柱側凸、腰椎滑脫等),為預防畸形發展,早期可施行椎板融合術,或在畸形矯正後施行。  

禁忌症

除一般擇期手術的禁忌症以外,有下列情況者也應禁忌融合:

1.鄰近關節已有骨性強直者,不宜作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融合後,其活動可由正常的腰椎及膝關節來代償,以適應工作與生活活動的需要。若下腰椎或膝關節已經僵硬,髖關節融合將會給病人造成極大困難。

2.兩側肢體的相同關節中,一側已有強直者,對側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兩側均融合,起、臥、行、坐均會有很大困難。

3.兒童關節軟骨豐富,關節融合不易發生骨性融合,還容易損傷骨骺,影響生長發育;同時,兒童在肢體發育階段和肌肉的持續作用下,融合了的關節可以再發生變形。因此,年齡在12歲以下的兒童,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  

麻醉

上肢關節融合術可選用臂叢麻醉或全麻;下肢的多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脊柱融合術可用硬膜外麻醉或局麻,需要時選用全麻。  

手術步驟

1.體位 俯臥位。

2.切口 沿骶棘肌外緣縱行切口,下端弧形向髂後上棘,長度根據融合橫突部位而定。也可用正中切口,兼顧兩側橫突

3.顯露 切開皮膚、腰背筋膜,沿骶棘肌外緣分開並拉向內側,深部可觸及橫突,順其縱軸切開骨膜,分開附在其上的肌肉、韌帶;也可劈開骶棘肌,向兩側分開,顯露橫突背面及關節突,壓迫止血。如融合腰骶關節,需顯露骶骨背面。

4.植骨融合 將需要融合的橫突、關節突或骶骨背面鑿毛,取大塊骨架在骨上,周圍輔植以松質骨。然後壓緊。需要時,關節突間的關節囊軟骨面應予切除。植骨取自下端切口的髂骨。  

術後處理

同椎板融合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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