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醫學/異常肌張力與痙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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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肌張力與痙攣模式


即:①中樞抑制系統↓(削弱式消失)→從而使皮層下中樞功能釋放。②環境的各種刺激可對皮層中樞下中樞的變化系統的作用也增強,表現為輸入強化,這兩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導致去大腦動物伸肌強直腦卒中患者的肌痙攣也可因此來解釋,痙攣造成患者特定的異常姿勢模式。

基於這個原理:腦卒中患者不能以恢復肌力為標誌,而應以運用各種技術打破痙攣模式,建立隨意的、協調的、分正常運動模式為目的。

區別:外周N損傷→是肌肉力量變化過程,它的運動控制系統基本是正常的。中樞性損傷→癱瘓,失去運動控制的全過程。

一、異常肌張力

定義:肌張力—臨床上以被動運動機體的某部分時所感到的抗助來表示的。

異常肌張力:肌張力過低,過高,痙攣。表現為協調活動差。

(一)肌張力過低:是指被動運動機體的某一部分時,感到阻力過小或無阻力。常在腦卒中最初1-2周—軟癱其。

原因:腦損傷後→皮層下中樞突然失去高級中樞突然失去高級中樞的指令性控制,而其自身對運動控制作用尚未建立。發生地大腦脊髓損傷休克期,小腦錐體束受損,下運動神經元損傷。

(二)肌張力過高—被動活動時感到阻力↑

常見於腦皮層+錐體束損傷,肌肉脫離上行控制。

(三)痙攣—表現為肌群的肌張力↑,協調異常的特定模式,並不是某塊肌肉的張力增高所致。痙攣分為:

1.重度痙攣—不能運動。

2.中度痙攣—可產生某些緩慢的運動,但需極其用力,並伴有協調異常。

3.輕度痙攣—可做相當協調的粗大運動,但不能做肢體各部分精細的選擇性運動。

檢查肌張力

視:病人在主動活動時的協調性。

強:觸摸肌肉及被動活動時的阻力。

反射:增強或減弱。

二、特定姿勢

由於偏癱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痙攣,因此患者的姿勢和運動都是僵硬而典型的,它們或多或少地固定在幾種痙攣的異常模式上,患者不能改變這一模式或只有在過分努力時才能改變一些。典型的痙攣模式見表4-3-4。

表4-3-4 典型的痙攣模式

頭部 頭部旋轉,向患側屈曲,使面朝向健側
肩胛骨回收,肩帶下降,肩關節內收,內旋時關節屈曲伴前
上肢 旋前(也可見旋後
腕關節屈曲並向尺側偏斜
手指屈曲、內收
拇指屈曲、內收
軀幹 軀幹向患側屈並後旋
下肢 患側骨盆旋後、上提
髖關節伸展、內收、內旋
膝關節伸展
跖屈、內翻
足趾屈曲、內收(偶有大趾表現出明顯的Babinski征)

註:上肢表現典型的屈肌模式

32 異常運動模式 | 下肢表現典型的伸肌模式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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