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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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的特徵是反覆出現某些不必要的想法或幻想(強迫思維),或反覆發生某些無聊、古怪和令人煩惱的衝動或動作(強迫行為),或控制不住地做某些事情,以期緩解內心的焦慮不安。
強迫思維的內容一般是關於傷害、威脅和危險,通常包括污染、疑慮、丟失和攻擊性等。典型的強迫症的症状是進行某些儀式動作,一種反覆的帶有目的性的動作。儀式動作是為了對強迫觀點進行控制,如為了避免污染而去反覆洗滌或刷擦;為了消除疑慮而反覆檢查;為了防止丟失而反覆貯存;為了避免攻擊某個人而反覆躲避他。大多數儀式是可以觀察得到的,如反覆地洗手和重複地檢查門是否鎖好等。另外一些儀式則是精神上的,如反覆的計數,或為了消除危險而反覆地作出聲明等。強迫症不同於強迫性人格障礙(見人格障礙)。
人們對任何事都可以出現強迫症状,他們的儀式行為也並非總是為了消除內心的不安。例如,一個擔心被臟物污染的人,碰巧把手放進口袋時,他的內心焦慮不安就減輕,從此以後,他可能在擔心被污染的強迫念頭一出現,就立刻把手放進口袋。
大多數患者都能夠認識到他們的強迫症状是病態的,並不是反映了真正的危險。他們知道自己的思想或行為太過分,並有些古怪。強迫症病人不同於精神病人,後者與現實脫離聯繫。
在成人中,本病的患病率約為2.3%,男女大致相等。患者由於擔心在公開場合遭受窘迫和羞辱,因而常常秘密地進行儀式動作,有時一天可以持續數十小時。在確診本病時,大約有1/3的人同時伴有抑鬱,總的來說,有2/3的人會在某段時間內出現抑鬱情緒。
治療
作為行為療法的一種,暴露療法對本病可以取得一定效果。在治療時,讓病人反覆暴露於誘發其產生強迫觀點、儀式或焦慮不安的境遇。在這種境遇中,如果病人能夠停止進行儀式動作,那麼他的焦慮就會逐漸緩解。這樣,病人就知道並不需要通過儀式動作才能減輕內心不安。病情得到改善後,有可能維持很長時間。在正規治療結束後,病人可以掌握自我訓練的方法,並把它當成生活的組成部分,保持療效,阻止複發或症状加重,促進康復。
藥物對大多數病人治療有效。有三種藥物(氯丙咪嗪、氟西汀、氟伏沙明)可供選擇使用,另有兩種藥物(帕羅西汀和舍曲林)也有肯定療效。其他一些抗抑鬱藥也可使用,但臨床並不常用。
心理治療,作為了解患者內心衝突,提高其內省力的治療措施(見精神衛生概述),對強迫症療效不佳。通常情況下,最佳治療方案是藥物和行為治療的聯合應用。
參考
社交恐怖 | 創傷後應激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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