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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類及製劑

催產素原為動物垂體後葉提純的使子宮收縮的成分,其中間可能含少量加壓素,供注射用。現已化學合成。

二、藥理作用

(一)子宮平滑肌 對子宮平滑肌有選擇性興奮作用,可增強宮縮。在非孕期及早、中孕期作用弱,在妊娠末期尤其在分娩期作用強。雌激素使子宮對催產素的敏感性增加,而孕激素則使之降低。催產素作用迅速,用藥後2~3分鐘即起作用,但持續時間短,僅20~30分鐘,對子宮體的作用比對子宮頸作用強。催產素易被消化液破壞,故口服無效。

(二)乳腺 對乳房有促使腺泡周圍的肌上皮細胞收縮,有利於乳汁的排出。

(三)心血管系統 對心血管系統的作用一般治療量無不良影響,但因催產素與加壓素結構極相似,即使人工合成的純品中,亦含有微量加壓素活力,能使周圍毛細血管收縮、血壓上升,故大劑量應用時有可能引起血壓升高脈搏增快。

(四)腎臟 對腎臟一般劑量無影響,但大劑量可有抗利尿作用。

三、臨床應用

(一)產後出血

1.適應症 用於產後出血及有產後出血傾向者。

2.方法及劑量 胎盤娩出後,給催產素10U肌注,或將催產素10~20U加入5~10%葡萄糖液500ml靜滴。

(二)引產及催產

1.適應症 及禁忌症用於過期妊娠、妊高症、妊娠合併內科疾患,須提前終止妊娠以及產時低張力性宮縮乏力者。

有下列情況者禁用,以防子宮破裂:(1)明顯頭盆不稱;(2)胎位不正,如橫位;(3)有剖宮產史及作過肌瘤剔除術者。

2.方法及劑量

(1)靜脈滴注 常用滴注濃度為催產素2.5U加於5%葡萄糖液500ml內,開始可以8~12滴/分靜滴,觀察宮縮10~15分鐘後酌情調至40~60滴/分,一般不超過60滴/分。如仍無效,可增加催產素濃度至5U/500ml,重新調整滴數。足月或近足月妊娠時,用催產素引產激起的陣縮,以能每2~5分鐘收縮一次,持續30~60秒,而不超過60秒為好,以防引起胎兒窘迫

中期妊娠用催產素輔助引產時,因子宮此時對催產素敏感度較差。故可將濃度提高到10~20U,但亦必須仔細觀察,以防發生意外。

催產素靜滴時,應有專人密切觀察產婦的血壓、脈搏、宮縮頻率、強度和持續時間以及胎心等,每15分鐘記錄一次,並隨時作必要的調整。如發現子宮出現強直性收縮、血壓上升、胎心異常等,應立即停藥。

(2)小劑量穴位注射 有時子宮口開全、胎頭較低,或胎頭拔露而出現宮縮乏力時,可考慮抽取催產素1U,用生理鹽水稀釋成1ml,在雙側合谷穴各注射0.2ml,共0.4U

參考

32 子宮收縮劑 | 麥角新鹼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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