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營衛氣別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黃帝內經太素》 >> 卷第十二營衛氣 >> 營衛氣別
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①「營衛氣別」,蕭本作佚。今據仁和寺本補。

平按:此篇自「溢於中」以上,殘脫不完,篇目亦不可考。其自「黃帝曰:營氣之道」至「肺,流」,凡二十字,從《靈樞》、《甲乙》〈營氣篇〉補入。自「溢於中」以下至「逆順之常也」,見《靈樞》卷四第十六《營氣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十《營氣篇》。自「黃帝曰:願聞營衛之所行」至末,見《靈樞》卷四第十八《營衛生會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十一《營衛三焦篇》。

編者按:自篇首至「傳之於肺,流」(即「平按」所言:「溢於中」以上),仁和寺本存,蕭氏未經見也。今依仁和寺本補足,並於每段「

編者按」之後附以校記。又按:自篇首至「故晝不精,夜不得瞑」,見《靈樞.營衛生會第十八》,又見《甲乙經.營衛三焦》。

黃帝問岐伯曰:人焉受氣?

人之生也,稟氣而生,未知稟受何氣?

編者按:「岐伯」二字《甲乙經》無。「岐」字之前,《靈樞》有「於」字。

陰陽焉會?

未知所受陰陽正氣如何會?

編者按:「會」字,原缺下三分,據經文,當作「會」字。又,「會」字下有空白,疑或有一「也」字。

何氣為營?何氣為衛?營安從生?衛於焉會?

問營衛知名之所由,□□□氣生處。

編者按:「何氣為衛」四字,仁和寺本缺,唯「何」字殘存上部,謹依《靈樞》、《甲乙經》補。「衛於焉會」《甲乙經》作「衛於從會」。注「氣生處」之前缺三字,第三字剩最下一橫筆,待考。

老壯不同氣,陰陽異位,願聞其會。

問□□□。

編者按:「陽異」、「聞」三字,仁和寺本殘,謹依《靈樞》、《甲乙經》補。

岐伯答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人之受氣,受谷氣也。肺以□氣,故谷之精氣傳之與肺。□□氣傳與臟腑,故臟腑皆受氣於肺也。

編者按:「答」《甲乙經》作「對」。「於胃」二字殘,據《靈樞》、《甲乙經》補。「以傳肺」《靈樞》作「以傳與肺」,《甲乙經》作「氣傳於肺」。注「肺以」後所缺一字,疑為「主」字。「故」字,仁和寺本殘存右半部,據文義,謹擬作「故」。

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之□氣為營,谷□濁氣為□。

編者按:「濁」字,仁和寺本殘存左半部「氵」,謹依《靈樞》、《甲乙經》補。注原缺四字,考上下文義,此兩句當作「谷之清氣為營,谷之濁氣為衛」。

營在脈中,衛在脈外,

清血之氣□於□□,□□□以營於身,故曰營氣。谷之濁氣在於外,亦周身不住衛身,故曰衛氣也。

編者按:此段經文,仁和寺本僅殘存「營」、「中衛」三字,謹依《靈樞》補作「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甲乙經》作「營行脈中,衛行脈外」。注「清血之氣□於□□」所缺三字,蟲蝕不完,玩其剩形,似當為「行」、「脈中」三字。「不住衛身」,「不」字原缺上部一橫筆,謹據文義補。

營周不休,

營氣法天,營身不息,故曰不休。

五十而復大會。

營氣營身五十周已,大會於兩手太陰中也。

陰陽相貫,如環毋端。

營氣起於中焦,下絡大腸,上膈入[肺],以肺系橫出掖下,至於大指、次指之端,入手陽明,從手陽明入足陽明,次入足太陰,次入手少陰,次入手太陽,次入足太陽,次入足[少陰,次入]手心主,次入手[少陽],次入足太陽,次入足厥陰,還[手太陰,陰]陽[相貫],終而復始,與天地同[紀,故]曰如環無端也。

編者按:「毋」《靈樞》、《甲乙經》均作「無」。此段楊注缺字甚多,難以一一敘述,凡文中以「[]」括之者,均為原仁和寺本或缺或殘之字,其中文字為編者所擬加,僅供參考。下同。

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亦二十五度,分為晝夜,

以下言衛氣之行也。度,周也。陰者,五臟也。陽者,三陽脈也。衛氣晝行三陽[之脈]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亦二十五周,故曰分為晝夜也。

編者按:仁和寺本「衛氣行」與「行於陰二十五度」之文斷開,其斷處注有「十一行缺」四小字。細考《靈樞.營衛生會篇》,「衛氣行」三字與下文「於陰二十五度」正相銜接,中間並無缺文。「於陰二十五度」,「五」字原缺,據《靈樞》、《甲乙經》補;「行於陽亦」,「於」、「亦」二字殘缺,據《靈樞》補,《甲乙經》無「亦」字。注「之脈」、「曰分」四字原缺,謹依其剩筆及上下文義補。

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氣,衛氣也。陽,日陽也。陰,夜陰也。衛氣至平旦[自]太陽而[出,行於三]陽,[至]夜陰[時,行]腎等五臟,[陽]氣[已]止也。

編者按:「氣」字《甲乙經》無。「而止」二字,仁和寺本殘,謹據《靈樞》、《甲乙經》補。

故日中而陽隴為重陽,

隴,大也,日中陽極,故為大也。日為陽也,極至日中,故曰重陽也。

編者按:「故日中」,《靈樞》作「故曰日中」。注「日中陽極」,「極」字缺下半部,細玩其殘形,復參以下文「極至日中」,及下節注文「夜半為陰極」,當為「極」字。

夜半而陰隴為重陰。

夜為陰極,至夜半,故曰重陰也。

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

內,五臟也。外,三陽也。衛氣夜行五臟二十五周,晝行三陽二十五周,陰陽會晝夜也。

編者按:注「三陽二十五周」,「五」字原鈔殘缺上部一橫筆,據文義謹擬作「五」。

夜半為陰隴,夜半後而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日中而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而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命曰合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是毋已,與天地同紀。

[陰陽]之氣更盛衰,終而復始,[此]為物[化]之[常]也。夜半萬人[皆臥],人氣與[陰氣合,故曰]合陰。平旦[陽氣]生,日中名為[合陽]□□夜……□。

編者按:「夜半為陰隴」,「半」字下部殘缺,「隴」字右半部殘缺,據《靈樞》、《甲乙經》補。「而陰衰」三字,仁和寺本缺(空三格),今據《靈樞》、《甲乙經》補。兩「受氣」之後,《靈樞》均有「矣」字。「日中而陽隴」,《靈樞》、《甲乙經》均作「日中為陽隴」,「中」字原缺,據二經補。「日入而陽盡」,「而」字《靈樞》、《甲乙經》均無。「命曰」《甲乙經》作「名曰」。「毋已」,《靈樞》、《甲乙經》均作「無已」。

黃帝問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氣使然?少壯不夜寤者,何氣使然?岐伯答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肌肉枯,氣道澀,五臟之氣相薄,其營氣衰小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得瞑。

[民]年反。以下[言]老、壯之人營衛氣異也。營氣衰小,脈中□□也;衛氣內伐,脈外氣衰。伐,蹇息也。

編者按:「黃帝問曰」《靈樞》作「黃帝曰」,《甲乙經》作「曰」。「少壯不夜寤者」《靈樞》作「少壯之人不晝瞑者」。前「何氣使然」,《甲乙經》無。「氣道通」《甲乙經》作「氣道利」。「營衛」《靈樞》、《甲乙經》均作「榮衛」。「不失其常」,「失」字仁和寺本缺,今據《靈樞》、《甲乙經》補。「老者之氣血衰」,「衰」字《甲乙經》作「減」。「肌肉枯」上,《靈樞》、《甲乙經》均有「其」字。「相薄」,《靈樞》作「相搏」。「衰小」《靈樞》、《甲乙經》均作「衰少」。「伐」,仁和寺本均作「代」(楊注亦作「代」),蓋傳寫之誤也,據《靈樞》、《甲乙經》改。「夜不得瞑」,《靈樞》作「夜不瞑」,《甲乙經》作「而夜不得瞑」。注「民」、「言」二字殘缺不完,據文義補。

黃帝曰:宗氣之道,內谷為寶。

人之生也,以氣為宗。宗氣之□,無貴內谷。谷,谷即腸□□□也,腸胃[宗]□□□最重,故名寶也。

編者按:「宗」字,《靈樞.營氣篇》作「營」。蕭本此處加「平按」曰:「《甲乙經》無『黃帝曰』三字。」

谷入於胃,乃傳之於肺,流①溢於中,布散於外,

谷入胃已,精濁下流,清精注肺,肺得其氣,流溢五臟,布散六腑也。

①「流」字之後,蕭本原有「

平按:以上從《靈樞》、《甲乙經》〈營氣篇〉補入。」蕭氏所補僅為《太素》經文,今已從仁和寺本補入全文。

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毋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

精專血氣,常營無已,名曰營氣也。

故氣從太陰出,注於陽明,上行至面,注足陽明,下行至跗,注大指間,與太陰合,

以下言營行十二經脈也。氣,營氣也。營氣起於中焦,並胃口出上焦之後,注手太陰、手陽明,乃之足陽明也。

平按:「出」下,《甲乙》有「循臂內上廉」五字。注「於陽明」《靈樞》、《甲乙》作「注手陽明」。《靈樞》無「至面」二字。

上行抵脾。從脾注心中,循手少陰出掖下臂,注小指之端,合手太陽,上行乘掖出□內,注目內眥,上顛下項,合足太陽,循脊下尻,行注小指之端,

足太陰脈注心中,從心中循手少陰脈行也。合者,合手小指端也。上顛下項者,十二經中,手太陽脈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眥;手②太陽脈,起目內眥。此言上顛者,循手太陽氣至目內眥,合足太陽之氣,與之共行,上頂下項,然後稱合,理亦無違也。

平按:「抵脾」《靈樞》作「抵髀」。「掖」《靈樞》、《甲乙》均作「腋」,下同,不再舉。「下臂,注小指之端」,《靈樞》無「之端」二字。「尻」下,《靈樞》、《甲乙》有「下」字。

②人衛本注曰:手,詳文義當是「足」字之誤。

循足心,注足少陰,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循心注[平按:「注」《靈樞》、《甲乙》作「主」。]脈出掖下臂,入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平按:《甲乙》作「手中指」。]還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從三焦注膽,[平按:「膽」《甲乙》作「膻」]出脅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復從跗注大指間,合足厥陰,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其別者,[平按:《靈樞》、《甲乙》作「其支別者」。]上額循顛下項中,循脊入骶,是督脈也,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此營氣之行逆順之常也。

問曰:肝脈足厥陰,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顛。此言足厥陰脈循喉嚨究於畜門,循顛入骶等是督脈者,未知督脈與足厥陰同異何如?答曰:足厥陰脈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上至於顛,與督脈會。督脈自從畜門上額至顛,下項入骶,與厥陰不同。此言別者上額循顛之言,乃是營氣行足厥陰至畜門,別於厥陰之脈,循督上額至顛,下項入骶絡陰器,上循腹里入缺盆,復別於督脈,注於肺中,復出手太陰之脈,此是營氣循列度數常行之道,與足厥陰及督脈各異也。頏顙,當會厭上雙孔。畜門,鼻孔也。逆順者,在手循陰而出,循陽而入;在足循陰而入,循陽而出,此為營氣行逆順常也。

平按:「此營氣之行」《甲乙》作「此營氣之所行也」。

黃帝曰:願聞營衛之所行,皆何道從行?岐伯答曰: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上焦。

夫三焦者,上焦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理在膻中;中焦在胃中口,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理在臍旁;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其理在臍下一寸。故營出中焦者,出胃中口也;衛出上焦者,出胃上口也。

平按:「從行」《靈樞》作「從來」;《甲乙》作「從始」,無「岐伯答」三字。

黃帝曰:願聞三焦之所出。

前問營衛二氣所出,出於三焦,未知上焦衛氣出在何處?故致斯問。

平按:《甲乙》無「黃帝曰:願聞」至①下「岐伯曰」十三字。

①「至」,蕭本原作「及」,當系傳寫之誤,今據文義改為「至」。考《甲乙經》,從「黃帝曰:願聞」至下節「岐伯曰」正十三字也。

岐伯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布胸中,走掖,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陽明,上至舌,

咽胃之際,名胃上口。胃之上口出氣,即循咽上佈於胸中,從胸中之掖,循肺脈手太陰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陽明脈,循指上廉上至下齒中。氣到於舌,故曰上至舌也。此則上焦所出與衛氣同,所行之道與營共行也。

平按:「布」上,《靈樞》、《甲乙》有「而」字。「還注陽明」《靈樞》作「還至陽明」,《甲乙》作「還至手陽明」。注「從胸中」,「從」字袁刻作「循」。

下足陽明,

其脈還出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與足陽明合。足陽明下行至足太陰等,與營氣俱行也。

平按:「下足陽明」《甲乙》作「下注足陽明」。注「交人中」,「交」字袁刻誤作「夾」。

常與營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周而復大會於手太陰。

營氣行晝,故即行陽也;行夜,故即行陰也。其氣循二十八脈十六丈二尺,晝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故一日夜行五十周,平旦會手太陰脈也。一度有一周,五十周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衛氣循營氣行,終而復始,常行無已也。

平按:「行於陽」二句,《甲乙》作「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一周也」作「為一周」;「故」下有「日夜」二字;「復」

下有「始」字。

黃帝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則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營衛氣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泄,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氣慓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故命曰漏洩。

蒸,之冰反,火氣上行也。衛氣在於脈外分肉之間,腠理傷風,因熱飲食,毛蒸理泄,腠理內開。慓,芳昭反,急也。悍,胡旦反,勇也。言衛氣勇急,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謂之漏泄風也。

平按:「營衛氣」《靈樞》、《甲乙》無「營」字。「命曰」《甲乙》作「名曰」,袁刻脫「命」字。「洩」《靈樞》、《甲乙》均作「泄」。

黃帝曰:願聞其中焦之所出。岐伯曰:中焦亦並胃口,出上焦之後,此所謂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

泌,音必。中焦在胃中口,中焦之氣,從胃中口出已,並胃上口,出上焦之後,□五穀之氣也,泌去糟粕,承津液之汁,化其精微者,注入手太陰脈中,變赤稱血,以奉生身。

平按:《甲乙》無「黃帝曰」至「岐伯曰」十四字。《靈樞》「胃口」作「胃中」。《靈樞》、《甲乙》「承津液」,「承」字均作「蒸」。注「五穀」上原缺一字,依經文擬作「受」。

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

人眼受血,所以能視,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貴,莫先於血,故得行於十二經絡之道,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隧,道也。故中焦□□營氣也。

平按:「命曰營氣」《甲乙》無「氣」字。注「中焦」下原缺二字,因上節問中焦之所出,故此處擬作「所出」二字。

黃帝曰:夫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也?岐伯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故奪血者毋汗,奪氣者無血,故人生有兩死而毋兩生。

營衛者,人之至精之氣,然精非氣也;血者神明之氣,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氣無異也。毋血亦死,毋氣亦死,故有兩死也;有血亦生,有氣亦生,隨有一①即生,故毋兩生也。

①「一」,蕭本誤作「二」。今據仁和寺本改。

黃帝曰:願聞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

迴腸,大腸也。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而不內,此下焦處也。濟泌別汁,循下焦滲入膀胱,此下焦氣液也。膀胱,尿脬也。

平按:《甲乙》無「黃帝曰」至「岐伯答」十四字;「而成」作「而為」;「濟泌」作「滲泄」。

黃帝曰:人飲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獨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滑,故後谷入而先谷出焉。

其氣悍者,酒為熟谷之氣,又熱,故氣悍□□□。

平按:注「又熱」,袁刻脫「又」字。「悍」下原缺三字,依經文擬作「以滑也」三字。

黃帝曰:善。余聞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上焦之氣,如霧在天,霧含水氣,謂如雪霧也。漚,屋豆反,久漬也。中焦血氣在脈中,潤一頃,謂之漚也。下焦之氣溲液等,如溝瀆流在地也。

平按:注「雪」字,恐系「雲」字傳寫之誤也。

32 卷第十二營衛氣 | 營衛氣行 32
關於「太素/營衛氣別」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