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卷第十七證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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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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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缺,只余卷尾,篇目亦缺)
平按:此篇自「此五色之死也」以上殘缺,篇目亦不可考,故自「心之合脈也」至「白如枯骨者死」,從《素問.五臟生成篇》補入。自「此五色之死也」至「針之緣而去也」,見《素問》卷三第十《五臟生成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十五,惟編次小異。自「目色赤」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是故,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合,五臟之氣也。[平按:《素問》作「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此五味之合五臟之氣也』,連上文。《太素》同。」]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平按:①以上從《素問.五臟生成篇》補入。]此五色之死也。
茲,青之惡色也。炲,音苔,謂草煙棲聚炲煤,黑之惡色也。衃,凝惡之血也。枯骨,白之惡色也。
平按:《素問》「之」下有「見」字。
①「平按」二字,蕭本原無,為避免與楊上善注文混淆,依蕭氏體例補加。後同,不再舉。
青如翠羽者生,黑如烏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此五色見而生者也。
此五者,皆病候不死者色也。
平按:《素問》「黑如烏羽者生」在「白如豕膏者生」下;「見而生者也」作「之見生也」。《甲乙》「羽」下、「冠」下、「腹」下、「膏」下,均無「者生」二字。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樓;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榮也。
縞,工道反,白練。此五者皆是無病平人之色也。
平按:《甲乙》「樓」作「蔞」;「蔞」下有「實」字。《素問》「榮」上有「外」字,《甲乙》同。
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
此言五味臟色所當也。
平按:《素問》「味」上有「色」字。
故白當皮,赤當脈,黃當肉,青當筋,黑當骨。
此言五事五色所當也。
平按:《素問》「青當筋」在「黃當肉」上。
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諸筋者皆屬於肝,諸血者皆屬於心,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諸脈、髓、筋、血、氣等五,屬血氣,皆於四肢八溪朝夕往來。八溪,八脈也。
平按:《素問》「肝」作「節」。
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捕。
人臥之時,肝、足、掌、手指四事,皆受作②於四③,能有所用也。
平按:「捕」《素問》作「攝」。注「指」上「手」字,據經文肝、足、掌、指四事,疑衍。
臥出而風吹之,血涘而膚者為痹,涘於脈者為泣,涘於足者為厥。
出,不覆身也。臥不覆身,為風所吹,寒風入腠,血寒凝聚,積膚為痹,積脈血澀,積足為厥。厥,逆也。
平按:「涘」《素問》作「凝」。「而膚」,「而」字,《素問》作「於」,應依《素問》為允。
此五者,血行而不得反其故空,故為痹。
此諸五者,為得寒邪,入血凝澀,不得流入空竅中,故聚為足厥之病。有「三」無「五」,「五」當字誤也。
平按:「五」《素問》作「三」;「故空」《素問》作「空故」,據本注,應依《素問》為允。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名小十二關,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容也,針之緣而去也。
小曰溪,大曰谷,溪、谷皆流水處也。故十二經脈名為大谷,三百絡名曰小溪,據前後體例,無五十四。手足十二大節,名十二關。此等溪谷關節,皆是氣之行止之處,故為衛氣所留,邪氣所容,緣此針石行之,以去諸疾也。
平按:「小十二關」《素問》作「少十二俞」,新校正云:「《太素》俞作關。」「容」《素問》作「客」。「針之緣而去也」,《素問》作「針石緣而去之」。
目色赤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惡黃之色不可譬喻言之,言之故不可名之也。
平按:《甲乙》白、青、黃、黑下均有「色者病」三字。
脈論 | 卷第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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