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十二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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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八《口問篇》。又自「黃帝曰:人之欠者,何氣使然」至末,見《甲乙經》卷十二第一,惟編次小異。

黃帝間居,避左右而問岐伯曰:余以聞九針之經,論陰陽逆順六經已畢,願得口問。岐伯避席再拜對曰:善乎哉問也!此先師之所口傳也。

間居,晏也。避,去也。六經,陰陽各有三陰三陽之脈也。口傳者,文傳得粗,口傳得妙,謂口決其理也。

平按:《靈樞》「避左右」作「辟左右」;「以聞」作「已聞」;「再拜」下無「對」字。

黃帝曰:願聞口傳。岐伯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風雨寒暑,陰陽喜怒,食飲居處,大驚卒恐。

風雨、寒暑、居處,外邪也。陰陽、喜怒、飲食、驚恐,內邪也。

平按:「願聞」,袁刻作「願問」。「食飲」《靈樞》作「飲食」。

血氣分離,

此內外邪生病所由,凡有五別。一,令血之與氣不相合也。

陰陽破散,

二,令臟腑陰陽分散也。

經絡決絕,脈道不通,

三,令經脈及諸絡不相通也。

平按:《靈樞》「決」作「厥」。

陰陽相逆,衛氣稽留,

四,令陰陽之氣乖和,衛氣不行。

經脈空虛,血氣不次,乃失其常。

五,令諸經諸絡虛竭,營血衛氣行無次第。

平按:《靈樞》「空虛」作「虛空」。

論不在經者,請道其方。

如上所說,論在經者,余已知之。有所生病不在經者,請言其法也。

黃帝曰:人之欠者,何氣使然?岐伯曰:衛氣晝日行於陽,夜則行於陰。陰者主夜,夜者主臥。陽者主上,陰者主下。故陰氣積於下,陽氣未盡,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陽氣盡而陰氣盛,則目瞑;陰氣盡而陽氣盛,則寤矣。

陽氣主晝在上,陰氣主夜在下。陰氣盡,陽氣盛,則寤;陽氣盡,陰氣盛,則瞑。今陽氣未盡,故引陰而上,陰氣已起,則引陽而下,陰陽相引上下,故數欠也。

平按:《甲乙》「晝」下無「日」字;「夜則行於陰」,無「則」字。《靈樞》「夜」下有「半」字。又《甲乙》「陽引」作「陽氣」;「陰引」作「陰行」;「則寤」下有「腎主欠」三字。

瀉足少陰,補足太陽。

瀉於腎脈足少陰實,補於膀胱脈足太陽虛,令陰陽氣和,故欠愈也。有本作「足太陰」。

黃帝曰:人之噦者,何氣使然?岐伯曰:谷入於胃,胃氣上注於肺。今有故寒氣與新谷氣俱還入於胃,新故相亂,真邪相攻並相逆,復於胃,故為噦。

谷入胃已,清氣上注於肺,濁氣下留於胃,有故寒氣與新谷氣俱入於腎,新故真邪在於胃中相攻相逆,復從胃出,故為之噦。

平按:「並相逆」,《靈樞》「並」上有「氣」字,《甲乙》無「並」字。「復於胃」,《靈樞》、《甲乙》「復」下有「出」字。

補手太陰,瀉足少陰。

宜補肺脈手太陰,瀉腎脈足少陰。以足少陰主寒,故須瀉之,手太陰主氣,故先補之。

平按:《甲乙》「補」上有「肺主噦」三字;「足少陰」作「足太陰」,下有「亦可以草刺其鼻,嚏而已;無息而疾引之,立已;大驚之,亦可已」二十四字。

黃帝曰:人之唏者,何氣使然?岐伯曰:此陰氣盛而陽氣虛,陰氣疾而陽氣徐,陰氣盛,陽氣絕,故為唏。

唏,火幾反,笑也。陰氣盛而行疾,陽氣虛而行徐,是以陽氣絕為唏也。

補足太陽,瀉足少陰。

以腑膀胱太陽氣絕,故須補之。腎臟少陰氣盛,故須瀉之。

黃帝曰:人之振寒者,何氣使然?岐伯曰:寒氣客於皮膚,陰氣盛,陽氣虛,故振寒寒慄,補諸陽。

以陽虛陰盛,陽虛故皮膚虛,陰盛故寒客皮膚,故振寒寒慄,宜補三陽之脈。

黃帝曰:人之噫者,何氣使然?岐伯曰: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為噫。

寒氣先客於胃,厥而逆上消散,復從胃中出,故為噫。

補足太陰、陽明。一曰補眉本。

脾胃腑臟皆虛,故補斯二脈。眉本是眉端攢竹穴,足太陽脈氣所發也。

黃帝曰:人之嚏者,何氣使然?岐伯曰: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為嚏。

陽之和氣利,滿於心中,上衝出於鼻,故為嚏也。

補足太陽榮①、眉本。一曰眉上。

陽虛而利,故補陽脈。太陽起鼻上兩箱,發於攢竹。太陽榮在通谷,足指外側本節前陷中。

①「榮」,人衛本注曰:據楊注當作「滎」,注同。

黃帝曰:人之撣者,何氣使然?岐伯曰:胃不實則諸脈虛,諸脈虛則筋肉懈惰,筋肉懈惰,行陰用力,氣不能復,故為撣。

胃氣不實,谷氣少也。谷氣既少,脈及筋肉並虛懈惰,因此行陰。行陰,入房也。此又入房用力,氣不得復,四肢緩縱,故名為撣。撣,雲②干反,牽引也,謂身體懈惰,牽引不收也。

平按:「撣」《靈樞》作「嚲」,音妥,下垂也,《甲乙》作「軃」,乃「嚲」字之訛。袁刻「諸脈虛」下,脫「諸脈虛」三字;注「谷氣少」誤作「谷少氣」。

②「雲」,人衛本注曰:疑當作「市」。

補③分肉間。

筋脈皆虛,故取病所在分肉間補之。

③「補」,人衛本注曰:此前《靈樞.口問篇》及《甲乙》卷十二第一均有「因其所在」四字,詳楊注似

黃帝曰:人之哀而涕泣者,何氣使然?

涕泣多,目無所見,何氣使然也?

岐伯曰: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

涕泣出之所以有三,心者神用,臟腑之主,一也。

目者,宗脈之所聚,上液之道也;

手足六陽及手少陰、足厥陰等諸脈湊目,故曰宗脈所聚。大小便為下液之道,涕泣以為上液之道,二也。

平按:注「以為上液之道」,袁刻脫「以」字。

口鼻者,氣之門戶也。

目者,惟是液之道也;口鼻二竅氣液之道,三也。

故悲哀愁憂則心動,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搖則宗脈盛,宗脈盛則液道開,液道開故泣涕出焉。

有物相盛,遂即心動;以其心動,即心臟及餘四臟並六腑亦皆動搖;臟腑既動,臟腑之脈皆動;臟腑宗脈搖動,則目鼻液道並開。以液道開,故涕泣出也。

平按:「宗脈盛」《靈樞》、《甲乙》「盛」作「感」。又:注「有物相盛」,「盛」疑係「感」字傳寫之誤。

液者,所以灌精而濡空竅者也,故上液之道開,泣出不止則液竭,液竭則精不灌,精不灌則目無所見矣,故命曰奪精。

五穀液以灌目,五穀之精潤於七竅;今但從目鼻而出不止,則竭也。諸精不得其液,則目眼無精,故目無所見,以奪精也。

平按:「泣出不止」《靈樞》、《甲乙》作「則泣,泣不止」。

補天柱經俠項。

天柱經,足太陽也。天柱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故補之。

平按:「項」《靈樞》、《甲乙》作「頸」。《甲乙》「頸」下有「俠頸者,頭中分也」七字,本書在後。

黃帝曰:人之太息者,何氣使然?岐伯曰:憂思則心系急,心系急則氣道約,氣道約則不利,故太息以申出之。

憂思勞神,故心系急。心系連肺,其脈上迫肺系,肺係為喉通氣之道,既其被迫,故氣道約不得通也,故太息取氣以申出之。

平按:「申」《靈樞》、《甲乙》作「伸」。

補手少陰、心主、足少陽留之。

手少陰、手心主二經皆是心經,足少陽膽經,以心系急引於肝膽,故二陰一陽並須留針以緩。

黃帝曰:人之涎下者,何氣使然?岐伯曰:飲食者,皆入於胃,胃中有熱,熱則蟲動,蟲動則胃緩,胃緩則廉泉開,故涎下。

蟲者,谷蟲在於胃中也。廉泉,舌下孔,通涎道也。人神守,則其道不開;若為好味所感,神者失守,則其孔開涎出也。亦因胃熱蟲動,故廉泉開,涎因出也。

平按:「涎」《甲乙》作「□」。

補足少陰。

腎足少陰脈,上俠舌本,主於津涎,今虛,故涎下是也。

黃帝曰:人之耳中鳴者,何氣使然?岐伯曰:耳者宗脈之所聚也,故胃中空則宗脈虛,虛則下,溜脈有所竭者,故耳鳴

人耳有手足少陽、太陽及手陽明等五絡脈皆入耳中,故曰宗脈所聚也。溜脈,入耳之脈溜行之者也。有竭不通,虛故耳鳴也。

客主人、手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手陽明入耳,過客主人也。手大指爪甲上手太陰脈,是手陽明之里,此陰陽皆虛,所以耳鳴,故並補之。

平按:《甲乙》無「爪」字。

黃帝曰:人之自齧舌者,何氣使然?岐伯曰:此厥逆走上,脈氣輩至也,

輩,類也。厥逆之氣上走於頭,故上頭類脈所至之處,即自齧舌也。

平按:《甲乙》「齧」作「齧」;「輩」作「皆」。

少陰氣至則齧舌,少陽氣至則齧頰,陽明氣至則齧唇矣。視主病者則補之。

腎足少陰脈厥逆,至於舌下則便齧舌。手足少陽脈厥逆,行至於頰即便齧頰。手足陽明厥逆,行至於唇即便齧唇。此輩諸脈以虛厥逆,故視其所病之脈補也。

凡此十二邪者,皆奇邪之走空竅者也。故邪之所在,皆為之不足。

此十二邪皆令人虛,故曰奇邪。空竅,謂是輸竅者也。此之邪氣所至之處,損於正氣,故令人不足為病也。

平按:《甲乙》「十二」作「十四」。

故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耳為之善鳴,頭為之傾,目為之瞑;

頭為上也。邪氣至頭,耳鳴,頭不能正,目暗者也。

平按:《靈樞》「善鳴」作「苦鳴」;「傾」上有「苦」字;「瞑」作「眩」。

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腸為之喜鳴;

腸及膀胱為中也。邪至於中,則大小便色皆變於常,及腸鳴也。

平按:「喜」《靈樞》作「苦」,《甲乙》作「善」,袁刻亦作「善」。

下氣不足,則為痿厥足悶,補足外踝下留之。

邪氣至足,則足厥撣緩,其足又悶,可補之外踝之下。一本,刺足大指間上二寸留之。

平按:《靈樞》「為」上有「乃」字;「足悶」作「心悗」。《甲乙》作「心悶」;「急」下有「刺足大指上二寸留之」,本書在後。

黃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腎主為欠,取足少陰;肺主為噦,取手太陰、足少陰;唏者,陰盛陽絕,故補足太陽,瀉足少陰;振寒,補諸陽;噫,補足太陰、陽明;嚏,補足太陽、眉本;撣,因其所在,補分肉間;泣出,補天柱經俠項,俠項者,頭中分也;[平按:《靈樞》「項」作「頸」。]太息,補手少陰、心主、足少陽,留之;涎下,補足少陰;耳鳴,補客主人、手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自齧頰,[平按:《靈樞》「頰」作「舌」。]視主病者則補之;目瞑項強,足外踝下留之;痿厥足悶,刺足大指間上二寸留之,一曰足外踝下留之。

以下委言療方。與陽者,陰盛不絕不①可瀉,不得言與,可為盛也。頭中分者,取宗脈所行頭中之分。撣、痿厥同為一病,名字有異,此文信之也。

平按:「目瞑項強」《靈樞》作「目眩頭傾」;「足」上有「補」字;「足悶」作「心悗」。

①「不」,人衛本注曰:疑「乃」之誤。

32 七邪 | 邪客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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