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無力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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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指肌無力症状突然加重,出現呼吸肌、吞咽肌進行性無力或麻痹,而危及生命者。
【治療措施】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1-2mg肌注或0.5-1mg V.D,日總量6mg。
膽鹼能危象:
立即停用抗膽鹼酯酶藥,阿托品0.5-2mg V.D或肌注15-30分鐘可重複至毒蕈鹼樣症状減輕或消失.對抗煙鹼樣症状,解磷定400-50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鹽水中靜滴,直至肌肉鬆弛。
反拗危象:
停用一切抗膽鹼酯酶藥至少3天後從原藥量的半量開始給藥,同時改用或並用激素。
【臨床表現】
根據誘發危象病因不同。而分為:
1.肌無力危象:
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常因感染、創傷、減量引起。呼吸肌麻痹、咳痰吞咽無力而危及生命。
2.膽鹼能危象:
即新期的明過量危象。除上述肌無力危象外尚有乙醯膽鹼蓄積過多症状:
①毒蕈鹼樣中毒: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瞳孔小、多汗、流涎、氣管分泌物多、心率慢;
②煙鹼樣中毒症状:肌肉震顫、痙攣、緊宿感;
3.反拗危象:
難以區別危象性質而又不能用停藥或加大藥物劑量改善症状者,多在長期較大劑量治療後發生。
出自A+醫學百科 「重症肌無力危象」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9%87%8D%E7%97%87%E8%82%8C%E6%97%A0%E5%8A%9B%E5%8D%B1%E8%B1%A1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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