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性精神病
A+醫學百科 >> 反應性精神病 |
反應性精神病—reactive psychosis
是由外部事件誘發的一組精神病,發病與該事件有病因學的因果聯繫。這些事件有個人損失、居喪、凌辱、自然災害等。這類精神病大多數為期短暫,常隨誘發因素的消退而緩解。其形式和內容傾向於反映誘因的性質,可分為3個亞型:即意識障礙(如意識錯亂)型、情感障礙(如抑鬱)型和妄想(偏執)型。
概述
反應性精神病是由於劇烈或持續的精神緊張性刺激直接引起的。其臨床表現的主要內容與精神創傷密切相關,並伴有相應的情感體驗,容易被人所理解。致病因素一旦消除或環境改變,並經適當的治療,精神狀態即可恢復正常。所以,反應性精神病的預後是良好的,且一般不再複發。
有明確、持久而強烈的精神創傷病史,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約半數病人在精神創傷後1~2天之內出現症状,也有長達1~2個月或數月後發病。
反應性精神病必須與下列心理疾病相鑒別
1、抑鬱症:反應性抑鬱雖然表現情緒抑鬱,意志消沉等,乍看起來與抑鬱症似乎難以區別,但抑鬱症的情感障礙比較顯著,罪惡妄想較為常見,抑制性運動也較嚴重,並且病人缺乏心因性體驗,對抑鬱情緒的具體起源自己弄不清,改變環境也不能減輕。另外,抑鬱症往往過去有類似發作史,發作年齡較遲,且早醒突出,有晝重夜輕的周期變化及食欲不振,體重下降等。病程遷延可達數月之久。而反應性抑鬱狀態的抑鬱情緒起源有較具體確切的對象、事件、心因性體驗較強烈,常流淚向別人訴說自己內心的痛苦。病程較短,改變環境症状可減輕,一般不複發。
2、癔症:反應性精神病和癔症同屬心因性疾病的範疇,而且發病均較急,尤其是當出現意識障礙時,兩者的鑒別較為困難。一般說,癔症的意識障礙呈多樣化,可表現在不同意識水平和內容上,但以意識範圍的縮小較為常見,二者的鑒別點如下:反應性精神病的性格無特殊,精神症状多與精神因素引起的情感體驗密切相關,暗示治療無效,無軀體症状,病程多為一過性,少有複發。而癔症病人的病前性格多為自我為中心,富於幻想等,屬藝術型性格。女性多見,症状表現多種多樣,有些誇張或表現性,情感不穩定,並有盡情向外發泄的傾向,暗示性明顯。可有其他癔症性症状,症状多為發作性病程中可有間隙清醒期,常反覆發作。以往可有多次類似發作史。
3、精神分裂症:反應性偏執狀態,有時表現為豐富的妄想及幻覺時,應與急性發病而又有一定誘因的精神分裂症偏執型相鑒別。精神分裂症偏執型的病人有思維聯想障礙,妄想內容荒謬離奇且有泛化,情感色彩不突出,與行為不協調等特點。病前多為分裂性人格。另外,精神分裂症偏執型緩慢起病的較多,病程遷延,預後較差。而反應性偏執狀態病人的精神症状特點多與發病當時的處境密切相關,因而容易被理解,情感反應與思維是協調的。多以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病程一般較短,預後較好。
反應性精神病的治療
反應性精神病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治療:
(1)精神治療:因反應性精神病的發病系由明顯而強烈的精神創傷所引起,故精神治療尤為重要。首先應以解釋性心理治療,向病人分析並指出如何正確對待發病的精神刺激;再講明本病的性質,使病人能夠掌握髮病的規律;並給予支持和鼓勵,解除顧慮,調動病人的主觀能動性,去戰勝疾病,給病人以安慰和保證,促使病情向有利的方向發展。
(2)環境治療:由於病人對發病當時的處境有明顯的創傷性體驗,為了促使病情早日好轉,應儘可能地調整環境,消除發病的不良刺激。實踐證明,將病人轉移到一個振奮人心的新環境中,對治療有積極的意義。
(3)藥物治療及物理療法:這些治療雖是對症的,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首先要保證病人的睡眠,對具有焦慮不安,心煩失眠的病人,可選用弱安定劑,調整大腦的機能狀態,延長生理睡眠時間,常用的藥物有安定,利眠寧,安太樂或水合氯醛等。
對急性起病表現興奮,偏執或抑鬱狀態的病人,可分別選用抗精神病藥物或抗抑鬱劑,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奮乃靜、泰爾登及丙咪嗪、阿米替林、多慮平等,劑量一般不宜過大。對有自殺企圖的病人,應嚴加註意並進行幾次電休克治療。對不能主動進食,木僵和抑鬱狀態的病人,或幻覺、妄想和抑鬱等症状顯著而持久,身體虛弱者,應給予支持療法,如鼻飼或靜脈輸液以維持必要的營養,必要時可配合胰島素低血糖治療。
症状特點
本病有急性反應性精神病與持續性反應性精神病兩種類型:急性反應性精神病在突然和劇烈精神刺激後24小時之內發病,表現為反應性意識模糊狀態;反應性興奮;反應性木僵。持續性反應性精神病多由長期持續的精神因素所引起,病程經過較長,主要為反應抑鬱症;反應性偏狀態等。
參看
關於「反應性精神病」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