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學/聯合應用抗腫瘤藥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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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抗腫瘤藥物的作用機制和細胞增殖動力學,設計出聯合用藥方案,可以提高療效、延緩耐藥性的產生,而毒性增加不多。聯合用藥有先後使用的序貫療法,也有同時應用的聯合療法。一般原則如下。

1.根據細胞增殖動力學規律 增長緩慢的實體瘤,其G0期細胞較多,一般先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增殖期及部分G0期細胞,使瘤體縮小而驅動G0期細胞進入增殖周期。繼用周期特異性藥物殺死之。相反,對生長比率高和腫瘤急性白血病,則先用殺滅S期或M期的周期特異性藥物,以後再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其它各期細胞。待G0期細胞進入周期時,可重複上述療程。此外,瘤細胞群中的細胞往往處於不同時期,若將作用於不同時期的藥物聯合應用,還可收到各藥分別打擊各期細胞的效果。

2.從抗腫瘤藥物的作用機制考慮 不同作用機制的抗腫瘤藥合用可能增強療效,如甲氨蝶呤巰嘌呤的合用。

3.從藥物的毒性考慮 多數抗腫瘤藥均可抑制骨髓,而潑尼松長春新鹼博來黴素骨髓抑制作用較少,可合用以降低毒性並提高療效。

4.從抗瘤譜考慮 胃腸道腺癌宜用氟尿嘧啶噻替派環磷醯胺絲裂黴素等。鱗癌可用博來黴素、消卡芥、甲氨蝶呤等。肉瘤可用環磷醯胺、順鉑阿黴素等。

5.給藥方法 一般均採用機體能耐受的最大劑量,特別是對病期較早、健康狀況較好的腫瘤病人應用環磷醯胺、阿黴素、卡氮芥、甲氨蝶呤等時,大劑量間歇用藥法往往較小劑量連續法的效果好。因為前者殺滅瘤細胞數更多;而且間歇用藥也有利於造血系統等正常組織的修復,與補充,有利於提高機體的抗瘤能力及減少耐藥性。

32 氨魯米特 | 抗惡性腫瘤藥製劑及用法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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