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醫學/綜合醫院中精神異常病人的診斷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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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異常是臨床上常見的症状之一,在綜合醫院經常可以遇到有精神異常的病人,所以各科醫師都應了解精神異常的基本類型和處理原則。

精神症状種類繁多,但不等於有精神症状的人就一定患精神病,例如正常人在疲營時可出現短暫性幻聽,急性酒精中毒時常有一過性精神失常,這些就不能診斷為精神病。只有出現一組精神症状或症候群時,才能考慮是某種精神病。因此在綜合醫院遇到有精神症状的病人,不要馬上就認為是精神病患者,建議轉去精神病院。相反,這些病人可能屬於各科的基本病患合併精神症状者,處理不當會耽誤基本疾患的治療。

一、詢問病史中的注意事項

精神科和其他臨床醫學科室的情況有所不同,病史並非來自病人,而是由家屬、同事、親友,甚至護送者提供的。因此向這些成員詳細詢問異常情況十分重要。病史中應儘可能包括過去有無類似發作史、軀體疾患史、服藥史、住院史、陽性家庭史、既往性格和秉性、精神創傷史等內容。

二、仔細觀察病情

患者的外貌衣著、言談舉止、情緒變化以及行為活動都是精神症状的觀察內容。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人的心理活動可以分為認識活動、情感反應和意向行為三大類,即所謂知、情、意。我們可以從病人的知、情、意所顯示的異常來判斷哪些心理過程發生了紊亂,由此作出疾病的診斷。

認識活動包括的內容很廣泛,通常要注意有無感知覺障礙,如錯覺、幻覺等;注意力集中否;記憶力有無缺損;思潮及思維形式是快速或遲鈍,有無思維貧乏或破裂性思維;思想內容有無異常,特別要注意有無妄想,性質如何,是否系統和固定等;智能方面可用最簡單的計算來考核,如100-7等於幾。

情感反應可從佔優勢的情感、情感的穩定性和強度、與其他精神活動的配合程度等幾方面來觀察。

意向行為要觀察意志減退或增強;本能活動,如食慾和性慾的減退或增強;有無衝動傷人或自傷行為;有無怪異動作或行為。

在綜合醫院中,有精神異常的病人應特別重視檢查意識情況,根據意識障礙昏迷臨床表現來分類和分級(見意識障礙和昏迷章)。

必須善於鑒別個別神經心理異常與精神症状,前者主要指腦器質性病變時所出現的失語、失用、失認、失讀、失寫、體象障礙和結構障礙等。不要把一位混合性失語的病人誤認為思維障礙、「胡言亂語」;把一位失用患者誤認為行為異常。

體格檢查神經系統檢查應全面而有重點地完成,只重視精神狀態而忽視體格檢查往往會出現差錯,應絕對避免。

三、進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

在急診情況下,對有精神異常的病人應檢查白細胞計數和分類、血色素、尿糖尿常規血糖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胸透心電圖等。

如懷疑由腦部器質性病變引起精神異常,則腦電圖、頭顱X片和腦脊液檢查是必需的,如有條件應考慮作頭顱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CT檢查)。

四、如何考慮精神異常的診斷

在綜合醫院中發現有精神異常的病人,無疑地首先要排除器質質性精神障礙,如症状性、感染性中毒性以及腦部疾患所引起的精神障礙等,因為功能性精神病或複發性精神病人總是先被送往精神病院去診治(這兒器質性和「功能性」的區分是相對的)。所以,對醫師來說,掌握鑒別器質性和功能性精神病的要領十分必要。具體地說,確定病人有無意識障礙、定向力障礙、注意力和記憶力缺損智能減退、神經心理方面的缺損等是關鍵所在,當然還需要全面的體格檢查和神經系統檢查,以及配合必要的實驗室檢查,這樣方能確立廣義的器質性精神障礙的診斷,然後採取病因治療。

在排除了廣義的器質性精神障礙之後,才能考慮功能性精神疾患。在這個基礎上,再詳細區分具體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反應性精神病等。

32 綜合醫院中精神異常病人的急診觀察與處理 | 精神異常的常見類型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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