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複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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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複評定是康復治療的基礎。它類似於臨床醫學的診斷過程,但又不完全相同。對於康複評定的定義可以這樣來理解:康複評定是客觀的、準確地檢查、判斷患者功能障礙的性質、部位、範圍、程度;確定尚存的代償能力情況;估計功能障礙的發展、轉歸、和預後;找出康復目標;制定康復措施;判定康復效果;決定患者去向的過程.
目錄 |
評定內容
1、康複評定的內容
量評定、上下肢功能評定、步態分析、神經電生理評定、痙攣與弛緩的評定、感覺與知覺功能的評定、協調與平衡功能的評定、姿勢反射與原始反射的評定、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定、上下肢穿戴假肢或矯形器的能力評定、穿戴脊柱矯形器能力的評定等等.
(2) 精神心理功能評定 一般包括:情緒評定、殘疾後心理狀
定、非痴獃性認知障礙(注意力、記憶、思維)的評定、
人格評定等。
(3) 語言功能評定 一般包括:失語症評定、構音障礙評定、
語言失用評定、語言錯亂評定、痴獃性言語評定、言語發
器評定等.
(4) 社會功能評定 一般包括:社會生活能力評定、生活質量
評定、就業能力的醫學評定等。
2、康複評定的分期
(1) 初期評定 在患者入院初期完成。目的是全面了解患者功能
狀況和障礙程度、致殘原因、康復潛力,據此確定康複目標
和制定康復治療計劃。
(2) 中期評定 在康復治療中期進行。目的是經過康復治療後,
評定患者總的功能情況,有無康復效果,分析其原因,並據
此調整康復治療計劃。中期評定可進行多次。
(3) 後期評定 在康復治療結束時進行。目的是經過康復治療
後,評定患者總的功能狀況,評價康復治療的效果,提出重
返家庭和社會或做進一步康復治療的建議。
康複評定會
• 康複評定會是康複評定工作的一種重要形式。一般是由康復醫師主持召開康復治療組會議,在會上由小組成員根據其本人的檢查及分析,對患者功能障礙性質、部位、程度、發展、預後及康複目標充分發表意見,提出各自領域的康復對策、康複目標和治療處理意見(包括近、中、遠期),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評定、修改、補充。治療結束時再召開小組會,對康復療效進行總結並為下階段治療或出院後康復去向提出意見。
康複評定應當做出的判斷
4、康複評定應當做出的判斷
(1)確定患者功能障礙的種類和主要的障礙情況;
(2)確定患者功能障礙程度;
常以其獨立程度的受損為標準。
一般獨立程度分為四級:
完全獨立;
大部分獨立(小部分依賴),需少量幫助;
大部分依賴(小部分獨立),需大量幫助;
完全依賴。
(3) 判斷患者的代償能力;
(4) 確定康復治療目標; 治療目標又可分為:
近期目標:是康復治療初步階段應達到的目標。
中期目標:是康復治療過程中,分階段應達到的目的。
出院目標:是患者治療結束時應達到的目標。
遠期目標:是患者出院後回歸家庭和社會後所能達到的水平。
(5) 決定承擔各種功能訓練任務的專業成員;
(6) 決定各種康復治療措施 ;
(7) 判定康復治療效果、修改康復治療計劃;
(8) 決定康復結局及轉歸。
由於康復醫學面對的多為殘疾和功能障礙,很難用治癒的標準來衡量治療效果,因此康復療效判定標準可參考如下常採用的指標:
無症状;
有症状,但可完全獨立;
大部分獨立(獨立部分大於50%,或小部分依賴);
小部分獨立(獨立部分小於50%,或大部分依賴);
完全不能獨立(完全依賴);
死亡。
相關醫保政策
目前康復訓練與康復指導已列入煙台市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煙台白石肛腸醫院已於2010年3月正式開展此項診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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