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學總論/細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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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移植 細胞移植之所以屬於器官移植範疇,是因為是具有兩個明顯的特徵:同種異體移植後必然發生不同程度的排斥反應;被移植細胞供體受體的全部操作過程始終保持著活力。然而,細胞移植和通常所說的器官移植相比較,則有其自身的特點如,如:①它不具備有器官的正常外形及解剖結構,不再是一完整的器官,而是一細胞群,移植時常製成細胞懸液,無須吻合血管,因此,移植是通過各種輸注途徑來實現的;②供體細胞在分離、純化、備制和輸注過程中,多有損傷和活力喪失,為了取得療效,要作大數量的高活力的細胞群團移植;③移植物在體內是可以移動的,所以可在遠離原來植入部位處遭到破壞,也可在遠處發生局部症状和反應;④移植細胞多不在原來解剖位置,失去了正常生存環境,對長期生長不利;⑤移植細胞經過幾代傳代繁殖後,就會發生變異,而逐漸失去原器官的固有功能,因此,細胞移植的有效期多數是暫短的。認識這些特點,對開展細胞移植是很重要的。

細胞移植實際上開展較早,例子就是輸全血。但現今,明顯作為移植範圍提出來,臨床應用日益廣泛而受信注目的,則是骨髓移植。骨髓移植的適應證有兩大類:腫瘤性和非腫瘤性疾病。腫瘤性疾病包括急性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而屬於非腫瘤性疾病有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遺傳性免疫缺陷病地中海貧血骨硬化病獲得性免疫缺陷症候群等。至今,僅在同胞間HLA(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相符者間進行,即血緣關係的異基因骨髓移植,並輸入足夠的細胞數(一般為5×108kg),始有一定療效。近來應用於臨床的還有同種胰島素用量的作用,少數能長期停用。近年也有開展肝細胞移植治療重症肝炎肝昏迷脾細胞移植治療重症血友病甲和晚期肝癌而獲得一定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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