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情緒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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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情緒治療(Rational-Emotive Therapy,簡稱RET)是本世紀50年代由阿爾伯特.艾利斯(A.ElliS)在美國創立的。合理情緒治療是認知心理治療中的一種療法,因它也採用行為療法的一些方法,故被稱之為一種認知-行為療法。  

目錄

ABC理論

合理情緒療法的基本理論主要是ABC理論,在ABC理論模式中,A是指誘發性事件;B是指個體在遇到誘發事件之後相應而生的信念,即他對這一事件的看法、解釋和評價;C是指特定情景下,個體的情緒及行為結果。通常人們認為,人的情緒的行為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 ABC理論指出,誘發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理解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人們的情緒及行為反應與人們對事物的想法、看法有關。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的共同看法,這就是信念。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的適當的、適度的情緒反應;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會導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為反應。當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長期處於不良的情緒狀態之中時,最終將會導致情緒障礙的產生。 因為情緒是由人的思維、人的信念所引起的,所以埃利斯認為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情緒負責。他認為當人們陷入情緒障礙之中時,是他們自己使自己感到不快的,是他們自己選擇了這樣的情緒取向的。不過有一點要強調的是,合理情緒治療並非一般性地反對人們具有負性的情緒。比如一件事失敗了,感到懊惱,有受挫感是適當的情緒反應。而抑鬱不堪,一蹶不振則是所謂不適當的情緒反應了。 例如:兩個同事一起上街,碰到他們的總經理,但對方沒有與他們招呼,徑直過去了。這兩個同事中的一個認為:「他可能正在想別的事情,沒有注意到我們。即使是看到我們而沒理睬,也可能有什麼特殊的原因。」而另一個卻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是不是上次頂撞了老總一句,他就故意不理我了,下一步可能就要故意找我的岔子了。」兩種不同的想法就會導致兩種不同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前者可能覺得無所謂;而後者可能憂心忡忡。 以至無法平靜下來干好自己的工作。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與人們對事物的想法、看法有直接的關係。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 的共同看法,這就是信念,前者在合理情緒療法中稱之為合理的信念,而後者則被稱之為不合理的信念。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往往會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為反應。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長期處於不良的情緒狀態之中,最終將導致情緒障礙也就是C的產生。  

何謂ABC?

其實完整的治療模式由ABCDEF六個部分組成。 A:activating events,指發生的事件。 B:beliefs,指人們對事件所持的觀念或信念。 C:emp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s,指觀念或信念所引起的情緒及行為後果。 D:disputing irrational beliefs, 指勸導干預。 E:effect,指治療或諮詢效果. F:new feeling,指治療或諮詢後的新感覺。 人們面對外界發生的負性事件時,為什麼會產生消極的、不愉快的情緒體驗?人們常常認為罪魁禍首是外界的負性事件A。但是艾里斯認為,事件(A)本身並非是引起情緒反應或行為後果(C)之原因,而人們對事件的不合理信念(B)(想法看法或解釋)才是真正原因所在。因此要改善人們的不良情緒及行為,就要勸導干預(D)非理性觀念的發生與存在,而代之以理性的觀念。等到勸導干預產生了效果(E),人們就會產生積極的情緒及行為,心裡的困擾因此消除或減弱,人也就會有愉悅充實的新感覺(F)產生。 合理情緒療法是艾里斯通過切身體驗感悟和總結出來、用於幫助自己同時幫助他人進行心理自我調節的方法。 這種療法的主要目標是:幫助人們培養更實際的生活哲學,減少自己的情緒困擾與自我挫敗行為,也就是減輕因生活中的錯誤而責備自己或別人的傾向(消極目標),並學會如何有效地處理未來的困難(積極目標)。

特點

從整體上看,合理情緒療法有以下一些特點:

1.人本主義傾向。

RET信賴、重視個人自己的意志,理性選擇的作用,強調人能夠「自己救自己」,而不必仰賴魔法、上帝或超人的力量。而且,從RET的人性觀中也可以看出它的人本主義傾向。

2.教育的傾向。

RET有很濃厚的教育色彩。也可以說它是一種教育的治療模式。

首先,在諮詢原則方面,RET試圖用一套它認為合理的、健全的心理生活方式去教育來訪者。

其次,RET的治療過程有很強的教導味道。

最後,RET還專門發展了一套適用於兒童和學校諮詢的體系,稱作「理性-情緒教育」,旨在幫助孩子提高心理機能水平,解決學習中的各種問題。

3.強調理性、認知的作用。

在治療途徑上廣泛採納情緒和行動方面的方法。但它更突出地重視理性、認知的作用。這是RET、也是所有認知療法的一個最本質的特點。在RET的治療中,總是把認知矯正擺在最突出的位置,給予最優先的考慮。  

操作模式

(1)找出使自己產生異常緊張情緒的誘發事件(A),例如當眾講話、考試、工作壓力、人際關係等。 (2)分析挖掘自己對誘發事件的解釋、評價和看法,即由它引起的信念(B),從理性的角度去審視這些信念,並且探討這些信念與所產生的緊張情緒(C)之間的關係。從而認識到異常的緊張情緒之所以發生,是由於自己存在不合理的信念,這種失之偏頗的思維方式應當由自己負責。 (3)擴展自己的思維角度,與自己的不合理信念進行辯論(D),動搖並最終放棄不合理信念,學會用合理的思維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維方式。還可以通過與他人討論或實際驗證的方法來輔助自己轉變思維方式。 (4)隨著不合理信念的消除,異常的緊張情緒開始減少或消除,併產生出更為合理、積極的行為方式。行為所帶來的積極效果,又促進著合理信念的鞏固與情緒的輕鬆愉快。最後,個人通過情緒與行為的成功轉變,從根本上樹立起合理的思維方式,不再受異常的緊張情緒的困擾(E)。  

合理情緒療法的適用人群

韋斯勒(R.A.Wessler)經過歸納研究,總結出了不合理信念的幾個特徵: 1、絕對化要求。是指人們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對某一事物懷有認為其必定會發生或不會發生的信念,它通常與 「必須」,「應該」這類字眼連在一起。比如:「我必須獲得成功」,「別人必須很好地對待我」,「生活應該是很容易的」等等。懷有這樣信念的人極易陷入情緒困擾中,因為客觀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有其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就某個具體的人來說,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獲得成功;而對於某個個體來說,他周圍的人和事物的表現和發展也不可能以他的意志為轉移。因此,當某些事物的發生與其對事物的絕對化要求相悖時,他們就會受不了,感到難以接受、難以適應並陷入情緒困擾。合理情緒療法就是要幫助他們改變這種極端的思維方式,認識其絕對化要求的不合理、不現實之處,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方法去看待自己和周圍的人與事物,以減少他們陷入情緒障礙的可能性。 2、過分概括化。這是一種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艾利斯曾說過,過分概括化是不合邏輯的,就好像以一本書的封面來判定其內容的好壞一樣。過分概括化的一個方面是人們對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評價。如當面對失敗就是極壞的結果時,往往會認為自己「一無是處」、「一錢不值」、是「廢物」等。以自己做的某一件事或某幾件事的結果來評價自己整個人、評價自己作為人的價值,其結果常常會導致自責自罪、自卑自棄的心理及焦慮和抑鬱情緒的產生。過分概括化的另一個方面是對他人的不合理評價,即別人稍有差錯就認為他很壞、一無是處等。這會導致一味地責備他人,以致產生敵意和憤怒等情緒。按照埃利斯的觀點來看,以一件事的成敗來評價整個人,這無異於一種理智上的法西斯主義。他認為一個人的價值就在於他具有人性,因此他主張不要去評價整體的人,而應代之以評價人的行為、行動和表現。這也正是合理情緒治療所強調的要點之一。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完美無缺的境地,所以每個人都應接受自己和他人是有可能犯錯誤的。 3、糟糕至極。這是一種認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發生了,將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場災難的想法。這將導致個體陷入極端不良的情緒體驗如恥辱、自責自罪、焦慮、悲觀、抑鬱的惡性循環之中,而難以自拔。糟糕就是不好、壞事了的意思。當一個人講什麼事情都糟透了、糟極了的時候,對他來說往往意味著碰到的是最最壞的事情,是一種滅頂之災。艾利斯指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信念,因為對任何一件事情來說,都有可能發生比之更好的情形,沒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義為是百分之百糟透了的。當一個人沿著這條思路想下去,認為遇到了百分之百的糟糕的事或比百分之百還糟的事情時,他就是把自己引向了極端的、負的不良情緒狀態之中。糟糕至極常常是與人們對自己、對他人及對周圍環境的絕對化要求相聯繫而出現的,即在人們的絕對化要求中認為的「必須」和「應該」的事情並非像他們所想的那樣發生時,他們就會感到無法接受這種現實,因而就會走向極端,認為事情已經糟到了極點。「RET認為非常不好的事情確實有可能發生,儘管有很多原因使我們希望不要發生這種事情,但沒有任何理由說這些事情絕對不該發生。我們必須努力去接受現實,儘可能的去改變這種狀況;在不可能時,則要學會在這種狀況下生活下去。」 在人們不合理的信念中,往往都可以找到上述3種特徵。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具有不合理的思維與信念,而那些嚴重情緒障礙的人這種不合理思維的傾向尤為明顯。情緒障礙一旦形成,往往是難以自拔的,此時就極需進行治療。  

合理情緒療法的原理:

理情緒療法認為,人們的情緒障礙是由人們的不合理信念所造成,因此簡要地說,這種療法就是要以理性治療非理性,幫助求治者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合理的信念代表不合理的信念,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合理的信念給情緒帶來的不良影響,通過以改變認知為主的治療方式,來幫助求治者減少或消除他們已有的情緒障礙。  

治療方式與步驟

由於人們的情緒障礙是由人們的不合理信念所造成,因此合理情緒療法就是要以理性 治療非理性,幫助患者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合理的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合理的信念給情緒帶來的不良影響,通過以改變認知為主的治療方式,來幫助患者減少或消除他們已有的情緒障礙。 合理情緒療法的治療步驟:

1、向求治者指出,其思維方式、信念是不合理的;幫助他們弄清楚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怎麼會發展到目前這樣子,講清楚不合理的信念與他們的情緒困擾之間的關係。這一步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向求治者介紹ABC理論的基本原理。

2、向求治者指出,他們的情緒困擾之所以延續至今,不是由於早年生活的影響,而是由於現在他們自身所存在的不合理信念所導致的,對於這一點,他們自己應當負責任。

3、通過以與不合理信念辯論(disprtingirrationalbeliefs)方法為主的治療技術,幫助求治者認清其信念的不合理性,進而放棄這些不合理的信念,幫助求治者產生某種認知層次的改變。這是治療中最重要的一環。 4、不僅要幫助求治者認清並放棄某些特定的不合理信念,而且要從改變他們常見的不合理信念入手,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避免再做不合理信念的犧牲品。 這4個步驟一旦完成,不合理信念及由此而引起的情緒困擾和障礙即將消除,求治者就會以較為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從而較少受到不合理信念的困擾了。在合理情緒治療的整個過程中,與不合理的信念辯論的方法一直是施治者幫助求治者的主要方法。這幾乎適用於每一個求治者,而其他方法則視求治者情況而選用。因為「辯論」一詞的英文字頭是D(Disprting),「效果」一詞的英文字頭是E(Effects),加入這兩上字母,RET的整體模式於是就成為ABCDE了。即: A(Activating events)誘發性事件; B(Beliefs)由A引起的信念(對A的評價、解釋等); C(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s)情緒和行為的後果; D(Disputing irrational beliefs)與不合理的信念辯論; E(new emotive an behavioral Effects)通過治療達到的新的情緒及行為的治療效果。  

阿爾伯特.艾利斯簡介

阿爾伯特.艾利斯 [Albert Ellis 1913.09.27],,美國臨床心理學家,合理情緒行為療法的創始人,也是 20 世紀 60 年代美國性解放運動的先驅。他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的一個猶太家庭。 他 4 歲時全家到紐約定居。5 歲時因腎炎並發扁桃腺炎幾近死亡,又曾因腎炎 9 次住院。12 歲時父母離異,養成他獨立和無神論的態度。19 歲時又並發腎性高血壓,40 歲時罹患糖尿病,但是他努力照顧自己的身體,不使自己因疾病而陷入悲慘,反而精力充沛地過生活。在 12 歲時,他下決心成為一個作家,於是認真規劃自己的教育生涯。他先進高職學校,1939 年進入紐約市立大學商學院,主修商業管理,想在商場上賺足夠的錢以便寫任何想寫的題材。 20 世紀 30 年代的經濟大蕭條打破了他的計劃,他只得放棄致富的美夢,不過仍持續寫作。38 歲時他已完成了約 20 本書的手稿,但未能如願出版。自 1939 年起,他開始研究性、愛、婚姻和家庭關係等問題,當時並未受過心理學專業訓練的他年僅 25 歲。在涉足這些領域後,他又花了兩年時間閱讀了有關這些研究課題的約 1 萬篇論文和著作。然後發現,自己能夠對那些有著性或愛的心理障礙者提供諮詢了。為了獲得諮詢資格開始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心理學,分別於 1943 年與 1947 年獲得該校臨床心理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 在獲得博士學位後,本希望成為臨床心理學家,但因其缺乏醫學背景而遭醫療機構拒絕,後來有機會受聘於卡倫.霍妮學院,與 C.R.赫爾伯格合作才如償所願。在 1949-1953 年間,通過實施精神分析,他對精神分析的有效性開始產生懷疑,並由此成為反對精神分析的主要人物之一。在 1953-1955 年間,他曾嘗試過各種其他方法,用以取代精神分析,終於,在1955 年他提出了自己的理論體系,那就是在諮詢和治療領域影響極大的合理情緒行為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簡稱 REBT)。有人稱埃利斯是自 S.弗洛伊德以來唯一創建具有了自己理論體系的心理治療學派的心理學家,還有人稱他為認知 - 行為治療之父。但也有人不以為然,認為他無非是取人之長、略加綜合而已。儘管褒貶不一,但他所倡導的合理情緒行為療法卻是得到一致推崇的。 埃利斯把其信奉的哲學觀點與講究實效的行為主義結合起來創建了理情行為療法。雖然這種療法起初遭到幾乎所有治療家的激烈反對,但他通過不懈的努力,堅定地捍衛了理情行為療法,並使該療法在實踐中獲得巨大成功,最後使其反對者不得不信服和接受。埃利斯信奉的哲學觀點是現象主義哲學、實用主義哲學和人本主義哲學,他把這些哲學觀點與行為主義相結合,提出了理情行為療法的依據。該依據認為人們是由於那些不合理的思想才導致心理障礙的。因此,如果使患者認識到這些不合理思想,並使其轉達化為合理的思想,就能取得有效的治療結果。 理情行為療法是由艾利斯於 1955 年所創的理性治療發展而來。最初他所用的名稱為理性治療(Rational Therapy,簡稱 RT),到了 1961 年才改為理性情緒療法(Rational Emotive Therapy,簡稱 RET),直到 1993 年艾利斯又將理性情緒療法更改為理性情緒行為療法。因為他認為理性情緒療法會誤導人們以為此治療法不重視行為概念,其實艾利斯初創此療法時就強調認知、行為、情緒的關聯性,而且治療的過程和所使用的技術都包含認知、行為和情緒三方面。 他曾出版過許多富於創造力的、很受歡迎的論著,尤其是在本世紀 60 年代,他有好幾本著作(例如《性無罪》等)的銷售量高達幾百萬冊,從而使他的合理情緒療法得以普及。 埃利斯是精力充沛而多產的人,也是心理諮詢與治療領域內著作最豐富的作者之一。在忙碌的專業生涯中,他每星期會晤八十個個別治療替診者,指導五個治療團體,每年對專業人員與大眾做兩百場演講與講習。他已出版了五十多本書籍七百篇以上的文章,內容大部分以理情行為治療法的理論與應用為主。  

補充閱讀內容

如果你有興趣,想繼續深究的話請看: 艾利斯對人的本性的看法可歸納為以下幾點:(1)人既可以是有理性的、合理的,也可以是無理性的、不合理的。當人們按照理性去思維、去行動時,他們就會很愉快、富有競爭精神及行動有成效;(2)情緒是伴隨人們的思維而產生的,情緒上或心理上的困擾是由於不合理的、不合邏輯思維所造成。(3)人具有一種生物學和社會學的傾向性,傾向於其在有理性的合理思維和無理性的不合理思維。即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思維與信念;(4)人是有語言的動物,思維藉助於語言而進行,不斷地用內化語言重複某種不合理的信念,這將導致無法排解的情緒困擾。(5)情緒困擾的持續,實際上就是那些內化語言持續作用的結果。正如艾利斯所說:「那些我們持續不斷地對自己所說的話經常就是,或者就變成了我們的思想和情緒。」

為此,艾利斯宣稱:人的情緒不是由某一誘發性事件的本身所引起,而是由經歷了這一事件的人對這一事件的解釋和評價所引起的。這就成了ABC理論的基本觀點。在ABC理論模式中,A是指誘發性事件;B是指個體在遇到誘發事件之後相應而生的信念,即他對這一事件的看法、解釋和評價;C是指特定情景下,個體的情緒及行為的結果。通常人們會認為,人的情緒的行為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ABC理論則指出,誘發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解釋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例如:兩個人一起在街上閒逛,迎面碰到他們的領導,但對方沒有與他們招呼,徑直走過去了。這兩個人中的一個對此是這樣想的: 「他可能正在想別的事情,沒有注意到我們。即使是看到我們而沒理睬,也可能有什麼特殊的原因。」而另一個人卻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是不是上次頂撞了他一句,他就故意不理我了,下一步可能就要故意找我的岔子了。」兩種不同的想法就會導致兩種不同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前者可能覺得無所謂,該幹什麼仍繼續干自己的;而後者可能憂心忡忡,以至無法冷靜下來干好自己的工作。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與人們對事物的想法、看法有直接關係。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的共同看法,這就是信念。這兩個人的信念,前者在合理情緒療法中稱之為合理的信念,而後者則被稱之為不合理的信念。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往往會導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為反應。當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長期處於不良的情緒狀態之中時,最終將導致情緒障礙的產生。

如果您有興趣進一步情緒療法,請繼續閱讀:韋斯勒經過歸納研究,總結出了不合理信念的幾個特徵:

1.絕對化要求。是指人們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對某一事物懷有認為其必定會發生或不會發生的信念,它通常與 「必須」,「應該」這類字眼連在一起。比如:「我必須獲得成功」,「別人必須很好地對待我」,「生活應該是很容易的」等等。懷有這樣信念的人極易陷入情緒困擾中,因為客觀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有其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就某個具體的人來說,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獲得成功;而對於某個個體來說,他周圍的人和事物的表現和發展也不可能以他的意志為轉移。因此,當某些事物的發生與其對事物的絕對化要求相悖時,他們就會受不了,感到難以接受、難以適應並陷入情緒困擾。合理情緒療法就是要幫助他們改變這種極端的思維方式,認識其絕對化要求的不合理、不現實之處,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方法去看待自己和周圍的人與事物,以減少他們陷入情緒障礙的可能性。

2.過分概括化。這是一種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艾利斯曾說過,過分概括化是不合邏輯的,就好像以一本書的封面來判定其內容的好壞一樣。過分概括化的一個方面是人們對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評價。如當面對失敗就是極壞的結果時,往往會認為自己「一無是處」、「一錢不值」、是「廢物」等。以自己做的某一件事或某幾件事的結果來評價自己整個人、評價自己作為人的價值,其結果常常會導致自責自罪、自卑自棄的心理及焦慮和抑鬱情緒的產生。過分概括化的另一個方面是對他人的不合理評價,即別人稍有差錯就認為他很壞、一無是處等,這會導致一味地責備他人,以致產生敵意和憤怒等情緒。按照埃利斯的觀點來看,以一件事的成敗來評價整個人,這無異於一種理智上的法西斯主義。他認為一個人的價值就在於他具有人性,因此他主張不要去評價整體的人,而應代之以評價人的行為、行動和表現。這也正是合理情緒治療所強調的要點之一。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完美無缺的境地,所以每個人都應接受自己和他人是有可能犯錯誤的。

3.糟糕至極。這是一種認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發生了,將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場災難的想法。這將導致個體陷入極端不良的情緒體驗如恥辱、自責自罪、焦慮、悲觀、抑鬱的惡性循環之中,而難以自拔。糟糕就是不好、壞事了的意思。當一個人講什麼事情都糟透了、糟極了的時候,對他來說往往意味著碰到的是最最壞的事情,是一種滅頂之災。艾利斯指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信念,因為對任何一件事情來說,都有可能發生比之更好的情形,沒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義為是百分之百糟透了的。當一個人沿著這條思路想下去,認為遇到了百分之百的糟糕的事或比百分之百還糟的事情時,他就是把自己引向了極端的、負的不良情緒狀態之中。糟糕至極常常是與人們對自己、對他人及對周圍環境的絕對化要求相聯繫而出現的,即在人們的絕對化要求中認為的「必須」和「應該」的事情並非像他們所想的那樣發生時,他們就會感到無法接受這種現實,因而就會走向極端,認為事情已經糟到了極點。「RET認為非常不好的事情確實有可能發生,儘管有很多原因使我們希望不要發生這種事情,但沒有任何理由說這些事情絕對不該發生。我們必須努力去接受現實,儘可能的去改變這種狀況;在不可能時,則要學會在這種狀況下生活下去。」在人們不合理的信念中,往往都可以找到上述3種特徵。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具有不合理的思維與信念,而那些嚴重情緒障礙的人,這種不合理思維的傾向尤為明顯。情緒障礙一旦形成,往往是難以自拔的,此時就極需進行治療。合理情緒療法認為,人們的情緒障礙是由人們的不合理信念所造成,因此簡要地說,這種療法就是要以理性治療非理性,幫助求治者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合理的信念代表不合理的信念,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合理的信念給情緒帶來的不良影響,通過以改變認知為主的治療方式,來幫助求治者減少或消除他們已有的情緒障礙。

治療的第1步,首先要向求治者指出,其思維方式、信念是不合理的;幫助他們弄清楚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怎麼會發展到目前這樣子,講清楚不合理的信念與他們的情緒困擾之間的關係。這一步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向求治者介紹ABC理論的基本原理。

治療的第2步,要向求治者指出,他們的情緒困擾之所以延續至今,不是由於早年生活的影響,而是由於現在他們自身所存在的不合理信念所導致的,對於這一點,他們自己應當負責任。

治療的第3步,是通過以與不合理信念辯論方法為主的治療技術,幫助求治者認清其信念的不合理性,進而放棄這些不合理的信念,幫助求治者產生某種認知層次的改變。這是治療中最重要的一環。

治療的第4步,不僅要幫助求治者認清並放棄某些特定的不合理信念,而且要從改變他們常見的不合理信念入手,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避免再做不合理信念的犧牲品。

這4個步驟一旦完成,不合理信念及由此而引起的情緒困擾和障礙即將消除,求治者就會以較為合理的思維方式代表不合理的思維方式,從而較少受到不合理信念的困擾了。在合理情緒治療的整個過程中,與不合理的信念辯論的方法一直是施治者幫助求治者的主要方法。這幾乎適用於每一個求治者,而其他方法則視求治者情況而選用。合理情緒療法的治療過程中,最常用的技術就是與不合理的信念辯論的技術;其次是合理的情緒想像技術。認知 「家庭作業」以及為促使求治者很好地完成「作業」而提出的相應的自我管理方法。其他一些技術方法,或不作為主要的方法,而作為輔助的方法,或只在治療的最後階段如決斷訓練、社交技能訓練等方面使用。艾利斯曾指出,合理情緒治療可以傾向於採用多樣的技術方法,只要是將這些方法運用於合理情緒治療的框架之中,這都是允許的。但在治療過程中,應強調改變求治者的認知。如果施治者的工作重點放在改變求治者的情感和行為上,而很少強調認知改變,那就應懷疑這樣的治療是不是合理情緒療法了。與不合理信念辯論技術為艾利斯所創立。他認為,與不合理信念辯論的技術,使施治者得以用所學的方式,向求治者所持有的關於他們自己的、他人的及周圍環境的不合理信念進行挑戰和質疑,從而動搖他們的這些信念。採用這一辯論方法的施治者必須積極主動地、不斷地向求治者發問,對其不合理的信念進行質疑。

提問的方式,可分為質疑式和誇張式兩種:

①質疑式。施治者直截了當向求治者的不合理信念發問,如「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自己的這一觀點?」「是否別人都可以有失敗的記錄,而你卻不能有?」 「是否別人都應該照你想的那麼去做?」「你有什麼理由要求事物按您所想的那樣發生?」「請證實你自己的觀點」等等。患者一般不會簡單地放棄自己的信念,面對施治者的質疑,他們會想方設法為自己的信念辯護。因此,施治者藉助這種不斷重複和辯論過程,使對方感到自己的辯解理屈詞窮,從而讓他們認識到:第一,那些不合理的信是不現實的、不合邏輯的東西;第二,那些信念是不站不住腳的;第三,什麼是合理的信念,什麼是不合理的信念;第四,最終以合理的信念取代那些不合理的信念。

②誇張式。施治者針對求治者信念的不合理之處故意提出一些誇張的問題。這種提問方式猶如漫畫手法,把對方信念不合邏輯、不現實之處以誇張的方式放大給他們自己看。例如一個有社交恐怖情緒的求治者說: 「別人都看著我。」施治者問:「是否別人不幹自己的事情,都圍著你看?」對方回答:「沒有。」施治者說:「要不要在身上貼張紙寫上『不要看我』的字樣?」答:「那人家都要來看我了!」問:「那原來你說別人都看你是否是真的?」答:「…… 是我頭腦中想像的……。」在這段對話中,施治者抓住對方的不合理之處發問,前兩個問題均可納入誇張式問題一類。這一提問方式由於使對方在這一過程中自己也感到自己的想法不可取,從而容易讓他放棄自己的不合理想法。如何運用與不合理信念辯論的技術呢?首先得找到不合理的信念,並有效地進行辯論。在進行合理情緒治療的過程中,只有真正找到了對方不合理的信念,施治者才可做到有的放矢,否則易在外層轉圈子而難以深入。初學者使用此法往往不得要領,關鍵是找不到不合理的信念,感到辯論無從下手。

尋找求治者不合理的信念,可先從ABC模式入手:

第一,先以某一典型事件入手找出滲發性事件A;第二,詢問對方對這一事件的感覺和對A的反應,即找出C;第三,詢問對方為什麼會體驗到恐懼、憤怒等情況,即由不適當的情緒及行為反應著手,找出其潛在的看法、信念等;第四,分清患者對事件A持有的信念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將不合理的信念作為B列出來。而在此過程中,要採用各個擊破的原則,一個個去找,不能指望一錘定音,一了百了。其次,辯論中積極提問的能促使患者的主動思維。在合理情緒療法中,所應用的辯論的方法和蘇格拉底式的辯論同出一轍。戴爾.卡耐基曾指出:「所謂蘇式回答法,就是使對方作出肯定的回答,以簡潔的問題詢問對方,使他不得不回答『是』,第二句也使他不得不說『是』,接下去每個問題都使他的回答不脫離肯定的範圍。等他感覺時,他原先否定的問題,已在不知不覺中回答『是』了。」兩者所不同的是後者的目的是讓對方作出肯定性回答,而前者更多地是使求治者說「不是」、「沒有」等,作出否定性回答。與不合理信念辯論的方法,也正是要在這樣的過程中使對方的認知發生某種改變,直至逐步放棄其不合理信念。不過使一個人說「不是」往往比使一個人說「是」的阻力更大,也更困難,因為說「是」僅僅是肯定對方的觀點,而說「不是」時更多是否定自己的觀點。但這一過程比說「是」的過程對求治者觸動更深,也有一個使對方經過更多主動思考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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