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品科藥庫職責與人員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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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藥學

醫院藥學目錄

(一)職責

1.中西藥庫根據醫院「基本用藥目錄」了解、掌握國內外藥品信息及藥品使用、消耗規律,制定藥品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核,報分管院長批准。

2.藥品進貨必須是國營主渠道,藥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或省、市藥品標準。所進藥品必須有完整資料。藥品的包裝與標必須符合法寶標準。

3.購進新藥,需有臨床科室提出申請,填好新藥中批表,交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批准後購進。

4.購入藥品必須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發現質量不符合標準、數量短缺等情況,應按規定辦理退換或補充手續。

5.藥品保管,須按藥品性質分類保管,合理、安全貯存、建帳立卡,出入有據,帳物相符,定期盤點,做到定期檢查,變質失效、霉爛、蟲蛀的藥品不得使用,應報請領導批准後予以核銷。

6.藥庫須有符合藥品質量要求的貯存條件,具備通風、乾燥、避光和溫度適宜等條件,對熱不穩定的藥品應冷藏。對有效期藥品必須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保管,對藥品有效期限嚴加控制,以避免過期失效,易霉變、生蟲、鼠咬的藥品應有防範措施,易燃、易爆、易腐蝕、毒性藥品以及其它危險藥品等須在特殊隔離區建立倉庫。並有防盜、防火、防自然災害等安全措施。

7.藥品出庫必須根據領藥賃單,掌握「先進後出」「近期先發」的原則,按批號先垢順序,效期時間分發藥品,嚴格執行複核查對制度、詳細點收、雙方簽字。

(二)人員設置 藥品科(藥庫)可設正主任一名。藥學技術人員數名(視工作量而定)。

32 中藥調劑科室的職責與人員設置 | 製劑科室職責與人員設置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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