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學部(科)的職責與人員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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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責

1.全面負責醫院藥學的行政和業務技術管理工作,制定本院藥學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各室有檢查、指導、監督、考核、獎懲權。

2.藥學部(科)的基本任務是:科學地管理全院藥品;為醫療需要及時準確地調配處方和製備各種製劑;供應質量合格的藥物;配合醫療需要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3.根據本院醫療和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藥目錄」。編製藥品採購計劃,做好藥品保管、供應及帳卡登記、進銷帳目統計報表,收方、發藥並審查核對等。

4.及時準確地調配本院處方,按臨床需要製備製劑及加工炮製中草藥

5.為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藥品檢查和檢驗制度,對製劑和某些可疑藥品要嚴格檢驗,不合格的藥品不准使用。藥品檢驗工作接受當地藥檢所業務指導。

6.積極宣傳用藥知識,監督合理用藥、科學用藥並協助臨床醫師做好新藥臨床試驗研究和上市藥品的療效評價工作;負責收集藥品的毒副反應,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彙報並提出需要改進和淘汰品種的意見。

7.密切配合臨床,積極研究中西藥品的新製劑;努力進行技術革新,積極運用新技術成就,開發療效高的新製劑。

(二)人員設置 藥學部(科)人員設置應根據醫院專業發展等因素綜合考慮。

應設正、副主任;設辦公室秘書;下設二級科主任、副主任;二級科各室應設主任或組長,藥學人員若干。

32 醫院工管理委員會的職責與人員設置 | 西藥調劑科室的職責與人員設置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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