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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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強化(food fortification),向食品中添加營養素,以增強其營養價值的措施。被強化的食品稱為載體,所添加的營養素稱為強化劑。在下列四種情況下考慮進行食品強化:①彌補食品天然的營養缺陷,如向麵粉及其製品中添加賴氨酸;②補充食品在加工過程中損失的營養素,如向精磨的稻米中添加維生素B1煙酸;③為了某種特殊需要,如母乳化奶粉、宇航食品和病人的要素膳等;④使特殊人群的食品中含有充足的維生素,又稱食品的維生素化。1942年,美國通過了食品強化法。其後,許多國家都實施了食品強化。食品強化是以人們對自身營養需要日益深刻了解和生產工藝發展能夠合成所需的營養素為前提的,因此食品強化的興起和發展帶有人類擺脫靠天吃飯而按自身營養需求來生產和改造食物的鮮明特點,是人類發展進步的一個歷史裡程碑。

食品強化應該遵循下列一些原則要求:①食品強化要有明確的人群對象和營養問題的針對性,即根據調查研究資料,明確提出為哪些人群解決什麼營養問題;②要遵循營養科學原理來強化,選擇的載體食品要適宜,強化劑的科類、數量要恰當,強化後能保證強化劑的生物利用率,不違反強化食品中各營養素之間以及各營養素與熱能之間的適宜比例和相互平衡的要求,特別是必需胺基酸之間、生熱營養素的熱比之間、幾種維生素與熱能之間、鈣磷之間的平衡;③要經過化學的、生物的和人體觀察的檢測,以論證強化食品的營養效應;④要保證所用強化劑的純度與質量規格,及其在強化食品中的保存率,以確保食用安全有效;⑤對食品強化要從營養保健和商業方面加強監督管理,建立機構,明確職責,制訂法規,建立制度,提高檢測技術水平,進行必要的處理等。

食品強化優先選擇的載體應是當地人民食用量較大、強化工藝方便的食品。在中國,主要是穀類及其製品、奶製品、飲料、豆製品、調味品(醬油、食鹽等)和兒童食品。強化劑主要有:①必需胺基酸類,如賴氨酸、色氨酸苯丙氨酸蛋氨酸等;②維生素類,如維生素 A、B2、 C等;③無機鹽與微量元素類,特別是鈣、鐵、鋅、等;④天然食品及其製品,如豆類及濃縮蛋白與分離蛋白等、獼猴桃沙棘、黑加倫(果茶藨子)、骨粉貝殼粉(活性離子鈣)等等。中國《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試行)》(1986)中規定,強化劑用量為:賴氨酸對麵粉為1~2g/kg;維生素A植物油、人造奶油、乳製品為1~1.5萬IU/kg;維生素B1、B2對麵粉為4~5mg/kg;維生素C對果汁飲料為500~1000mg/kg(果泥及固體飲料可計量加入);維生素 D對液體奶、奶製品及人造奶油分別為400~800IU、2000~4000IU及4000~5000IU/kg;煙酸對玉米粉為 40~50mg/kg;亞鐵鹽對谷粉、乳製品、食鹽與固體飲料,分別為 40、50、1000mg/kg;鈣對谷粉、固體飲料各為3和20g/kg;鋅對谷粉、乳粉、食鹽及固體飲料分別為20、60、1000和1000mg/kg;碘對食鹽為20~50mg/kg(限病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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