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人體正常生理功能所需營養素的數量稱為營養素生理需要量(nutritional requirement)這個量使人體能夠保持健康狀態、達到應有發育水平和充分發揮效率以完成各項生活和勞動的人體所需要的熱能和營養素的必要量,低於這個量將對機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制定營養素生理需要量的原則依據,有許多不同主張,各營養素之間也各有不同的考慮,但不外通過人群調查難和實驗研究兩大方面,二者結合起來則較為全面。膳食營養素供給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RDA),是在生理需要量的基礎上,考慮了人群的安全率(人群的個體差異、應激等特殊情況下需要量的波動、食物的消化率、烹調損失及各種食物因素和營養素間的相互影響等)、社會條件與經濟條件等實際問題而提出的膳食中實際應該含有的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數量。因此,膳食營養素供給量自然要略高於營養素生理需要量。所以用供給量評價某個群體的膳食質量時,如果攝取的營養素平均值低於供給量,僅表示這個群體中的一些個體可能有營養素攝入不足,相差愈多則攝入不足人數年的比例愈大;對於個人而言,由於供給量已保證了絕大多數人的營養需要,故極少可能發生個人的需要量超出供給量標準。中國營養學會1988年制訂「推薦的每日膳食中營養素供給量」見表11-1。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