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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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器官:化學物質被吸收後可隨血流分布到全身各個組織器官,但其直接發揮毒作用的部位往往只限於一個或幾個組織器官,這樣的組織器官稱為靶器官。

靶器官 因某種毒物或環境污染物的進入,機體內首先達到毒作用的臨界濃度的器官,稱為該毒物的靶器官。進入人體的毒物或環境污染物,對機體各器官的毒作用並不相同,有的只對部分器官產生毒作用,如腦、甲狀腺腎臟分別是甲基汞、碘化物、鎘的靶器官。靶器官的組織細胞內可能存在著該毒物分子的特異作用部位——受體。如果毒物以代謝活化形式起作用,則該器官也可能具有較高活性的代謝活化酶。對機體毒作用的強弱與靶器官中含該毒物的濃度有關。

靶器官不一定是效應器官。毒物作用於靶器官後,其毒作用直接由靶器官表現出來,則此靶器官是效應器官。但這種毒作用也可以通過某種病理生理機制,由另一個效應器官表現出來。例如,有機磷酸酯農藥作用於神經系統,會抑制膽鹼酯酶活,造成膽鹼能神經突觸乙醯膽鹼蓄積,結果表現為瞳孔縮小流涎肌束顫動等。因此,有機磷酸酯農藥的靶器官是神經系,而效應器官則是瞳孔唾液腺橫紋肌等。靶器官也不同於蓄積器官。蓄積器官是毒物在體內的蓄積部位。毒物在蓄積器官內的濃度高於其他器官,但對蓄積器官並不一定顯示毒作用。如 DDT等氯化烴類農藥的靶器官雖是中樞神經系統肝臟,但這類農藥主要蓄積在脂肪組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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