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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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寒證(Cold in Blood System),陰寒之邪侵犯血分所引起,臨床以血脈凝滯、收引等為主要表現的證候。常見於凍傷、婦女月經不調痛經脫疽等疾病。

血寒證臨床表現為手足或少腹冷痛,喜暖畏寒,得溫痛減,手足厥冷、色青紫,婦女月經衍期,痛經,形寒肢冷,經色紫黯夾有血塊舌淡暗,苔白,脈沉澀。《素問.舉痛論》雲,「寒則氣收」,「寒氣入經而稽遲,泣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寒為陰邪,其性凝斂,寒邪侵襲血脈,脈道收引,血行不暢,致手足絡脈瘀滯,氣血不得暢達,故手足冷痛。血寒證還多見於婦女,由於素體虛弱,外中天地之寒,或內受飲食之冷,致寒客血脈,寒凝胞宮,沖任阻滯,血行瘀塞,而見少腹冷痛,經期推遲,經色紫黯,夾有血塊,甚或經閉陽氣被遏,不能外達肌膚,則形寒肢冷,肢端青紫,舌暗苔白,脈沉遲。

《素問.調經論》云:「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血寒證的治療主要以溫經散寒,調理氣血為主。若在脫疽病中出現血寒證,則多表現為面色暗淡無華,喜暖怕冷,患肢麻木,小腿抽痛,足趾暗紅或青紫而冰涼,疼痛甚劇,徹夜難眠,舌紫黯,脈弦細而遲澀。此多由肝腎不足,外感寒邪,以致寒凝血滯,阻塞經絡所致。治宜溫陽散寒,活血通絡。

血寒證應注意與血瘀證鑒別,兩證都有血脈凝滯症状,在病因病機上密切相關,但有一定區別。以病因而論,血寒證多由素體陽虛,寒邪客於血脈之中,使氣血運行遲緩而致。血寒也是形成血瘀的病因之一,血瘀證中一部分是血寒證進一步發展的結果。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血寒證既有寒象,又有疼痛如刺,固定不移,甚而癥積包塊,舌有瘀斑,脈沉遲等瘀血症状,與單純血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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