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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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義

具強烈涌吐功效的藥物,稱為涌吐藥。又稱催吐藥。

由於吐法在現代臨床上已較少採用,故本類藥物作為涌吐藥應用的機會不多。相對而言,各具體藥物的其他功效在臨床上應用的機會更多。從臨床實踐的角度來說,本章藥物只是一些具有強烈涌吐功效的藥,而不是以涌吐為主要功效的藥。

二、功效與主治

涌吐藥均有涌吐的功效。涌吐作為一種功效,即通過誘發嘔吐以排出蓄積體內的毒物、宿食及痰涎等有形實邪的治療作用。涌吐作用主要用於誤食毒物,尚停胃中,未被充分吸收;或宿食停滯不化,尚未入腸,胃脘脹痛不適;或痰涎壅滯於咽喉,呼吸困難;或痰濁壅滯胸膈,痰迷心竅癲癇發狂等證。本類藥物分別還兼有截瘧祛濕退黃,外用解毒收濕蝕瘡去腐等不同功效,分別還可主治瘧疾黃疸及腫毒不潰、牙疳及風眼赤爛等皮膚五官疾患。

三、性能特點

本類藥物均具苦味。本類藥均可治療熱證,故多具寒性。涌吐的作用趨向為向上,故本類藥物均具升浮性能。涌吐是本類藥直接作用於胃的結果,涌吐藥均適用於毒物、宿食停留胃中需要涌吐的病證,故可歸胃經。其中,能截瘧治療瘧疾者,可歸膽經(瘧屬少陽);能祛濕退黃治療黃疸者,可歸肝經。本類藥物都有毒。

四、配伍應用

因涌吐藥藥力峻猛,奏效迅速,所服藥物大部分會隨嘔吐吐出,而不能被機體吸收,故本類藥物用於涌吐時,其他對證藥物與涌吐藥共劑服用意義不大。本類藥物用於涌吐,主要與以下兩類藥物配伍:一是能增強其涌吐作用的藥物,目的是為了在保證涌吐效果的前提下,降低單味涌吐藥的用量,以避免因單味藥用量過大,導致中毒;二是配伍藥物作為賦型劑,用以降低涌吐藥在藥劑中的濃度,以降低其烈性。

五、使用注意

涌吐藥都有毒性,劇烈的嘔吐極易傷中敗胃,損津耗氣,故只適用於體壯邪實者,對體質虛弱者及老人、小兒、婦女胎前產後,以及素患失血、頭暈心悸、勞嗽喘咳等證者,均應忌用或慎用。使用涌吐藥涌吐,應注意用量用法。用量以能誘發嘔吐為度。用量過大,涌吐太過,易傷正氣。用量偏小,多令患者噁心,欲吐不得,徒增難受,不能達到祛邪治病的目的;不能誘發嘔吐,藥物停留體內過久,被機體吸受過多,反而容易導致藥物中毒。如由於個體差異,患者服用常用涌吐劑量的涌吐藥後未能誘發嘔吐,可飲熱開水,或用翎毛探喉以助涌吐。涌吐藥只可暫投,不可久服,服藥應中病即止。嘔吐後宜適當休息,切勿立即進食,以免因食物刺激再導致嘔吐,重傷胃氣。待胃腸功能恢復後方可進食少量流質或半流質等容易消化的食物,以養胃氣。如服藥後嘔吐不止者,應及時解救。一般可用降逆止嘔藥止嘔。張子和在《儒門事親》中說:「吐至昏眩,慎勿驚疑……如發頭眩,可飲冰立解,如無冰時,新汲水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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