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九針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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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編者按:自篇首至「此九針小大長短之法也」,見《靈樞.九針論第七十八》。自「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至末,見《靈樞.九針十二原第一》。

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有名?

九針法於三才,故曰博大。

編者按:「何因」後《靈樞》有「而」字。

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時,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風,九以法九野。

此言其博大也。

編者按:大數後《靈樞》有也字;「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四、五、六、七、八、九」六字《靈樞》均無。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

黃鐘即起於一也之。

編者按:「以針應數」後《靈樞》有「也」字。

一者,天也。天,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也。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兌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二者,地也。地者,土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傷肉分,傷則氣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四者,時也。時者,四時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痼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以下言九針有法象也。此一名鑱針。卒兌之者,令其易入。大其頭,使不得深也。二者員針,員其末如雞卵也。三者鍉針,員其末者,末如黍粟之兌也。四者鋒針,筒其身,如筒之員也;鋒其末者,針末三隅利也。

編者按:「天,陽也」《靈樞》作「天者,陽也」;「肺也」《靈樞》無「也」字;「肺之合」後有「也」字;「兌」作「銳」,下同,不再舉;「地者,土也」,《靈樞》無;「筒」《靈樞》作「筩」,下同;前「痼」字,作「瘤」。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薄,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名曰□針。

編者按:「薄」《靈樞》作「搏」。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氂,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名曰員利針也。氂,毛也。毛形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也。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客於經,而為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喙,詡穢反,口觜也,名曰豪針也。養者,久留也。

編者按:「邪客」《靈樞》作「邪之所客」。注「詡」字之旁,仁和寺本有「況羽反」三小字;「觜」字旁有「即移反」三小字。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名曰長針。鋒,利也。

編者按:「深痹者也」《靈樞》無「者」字。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膜之間也。淫邪流洫於身,如風水之狀,而留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梃,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名曰大針也。大節,十二大節也。梃,當為筳,小破竹也。

編者按:「皮膜」《靈樞》作「皮膚」;「流洫」作「流溢」;「梃」《靈樞》作「挺」,據楊注,當作「梃」。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法乎?岐伯曰:一曰鑱針者,取法於布針,去末半寸,卒兌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三曰□針,取法於黍粟之兌,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曰□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也。六曰員利針,取法於氂,微大其末,反小其本,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暴痹者。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痛痹在絡者也。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針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針形畢矣。此九針小大長短之法也。

此言九針之狀,並言所療之病。鑱,仕咸反。□,釘奚反,針形也。□,披眉反。綦,奇眉反也。

編者按:「針之長短有法乎」,「法」《靈樞》作「數」;「布針」作「巾針」;「去末半寸」作「去末寸半」;「卵」作「卯」;「□」作「鈹」;「兩熱爭也」作「兩熱爭者也」;「取法於氂」後有「針」字;「反小其本」作「反小其身」;「癰暴痹者」,作「癰痹者」三字;「主寒痛痹」作「主寒熱痛痹」;「遠痹者」後有「也」字;「其針鋒微員」,無「針」字;「關節者」後有「也」字;「長短之法也」,無「之」字;「九針小大」作「九針大小」。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鑱針,二曰員針,三曰□針,四曰鋒針,五曰□針,六曰員利針,七曰毫針,八曰長針,九曰大針。鑱針者,頭大末兌,主瀉陽氣;員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間,令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針者,鋒如黍粟之兌,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針者,刃參隅,

參,音三也。

編者按:經文九針「針」字之後,《靈樞》均有「長某寸某分」;「□針」《靈樞》作「鈹針」,下同,不再舉;「九針之名」,「九」字盛文堂本誤作「凡」,今從仁和寺本;「主瀉陽氣」《靈樞》作「去瀉陽氣」;「令不得傷肌肉」,無「令」字;「參」作「三」;「兌」均作「銳」,下同。

以發痼疾;□針者,末如劍峰,以取大膿;員利針者,尖如氂,且員且兌,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長針者,鋒利身摶,

□音團。

編者按:「摶」,《靈樞》作「薄」;原鈔作「博」,據楊注「音團」,當為「摶」字。

可以取遠痹;大針,尖如梃,其鋒微員,以瀉機關之水。九針畢。

此言九針用法。

編者按:「大針」後,《靈樞》有「者」字;「水」字後,有「也」字;「畢」字後,有「矣」字。

32 諸原所生 |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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