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遺傳學/體細胞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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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可以看作是在個體遺傳素質的基礎上,尤其是在個體對腫瘤的遺傳易感性基礎上,致癌因子引起細胞遺傳物質結構或功能異常的結果。這種異常大多數不是由生殖細胞遺傳得來,而是在體細胞中新發生的基因突變所致。發生突變的癌前細胞在一些促癌因素的作用下發展為腫瘤。因此,有人認為,多數為腫瘤可看成是一種體細胞遺傳病。

在自然界,基因突變是經常發生的,突變如果發生在與細胞增殖有關的基因,就可能導致細胞擺脫正常的生長控制,表現出惡性細胞的表型性狀。

許多致癌物都是致突變物。它們大多數能引起DNA的損傷。這些損傷可以修復,也可以導致細胞死亡。如果DNA的修復不正常,細胞雖可繼續存活,但卻成了潛在的癌細胞,例如在著色性干皮病時,細胞由於缺乏DNA修復酶,因而在DNA被紫外線損傷後不能正常切除修復,結果導致皮膚癌發生。

腫瘤既然是體細胞突變的結果,則它就起源於單個突變細胞(單克隆)。許多腫瘤細胞群都具有相同的染色體畸變同工酶,就是腫瘤發生的單克隆學說的證據。

兩次突變說 一些細胞的惡性轉化需要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突變。第一次突變可能發生在生殖細胞或由父母遺傳得來,為合子前突變,也可能發生在體細胞;第二次突變則均發生在體細胞本身,這就是兩次突變(擊中)說。兩次突變說對一些遺傳性腫瘤,如視網膜母細胞瘤的發生作出了合理解釋。遺傳型的視網膜母細胞瘤發病很早,並多雙側性或多發性。這是因為患兒出生時全身所有細胞已有一次基因突變,只需要在出生後某個視網膜母細胞再發後一次突變(第二次突變)。就會轉變成為腫瘤細胞,故較易表現為雙側性或多發性。非遺傳型視網膜母細胞瘤的發生則需要同一個細胞在出生後積累兩次突變,而且兩次都發生在同座位,因而機率很小,因此發病較晚,不具有遺傳性,並多為單側性,但該座位如果已發生過一次突變,則較易發生第二次突變,這也是非遺傳型腫瘤不是太少的原因。

一些學者認為,體細胞癌變並不一定有基因結構的改變,當基因以外的物質或因素如蛋白質RNA生物膜發生了改變,而這些改變也能使與生長、分休有關的基因異常關閉或啟動,此時,細胞也能轉化為癌細胞,這一觀點稱為基因外調節學說。近年來對遺傳印記的研究表明,基因的修飾如甲基化也能影響腫瘤有關基因的表達,從而促進細胞的轉化。

參看

32 腫瘤發病的遺傳機理 | 癌基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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