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經失血,病證名。因怒氣傷肝所致的失血證。《不居集》卷十三:「肝經失血:肝藏血,因怒而動血者,屬於肝。」證見失血,血色鮮紅或瘀黯,躁擾喘急,面青,脈弦。挾肝火者,伴見煩熱不寧;挾肝氣者,伴見胸肋痛滿。治宜疏肝、降火、行氣等法,選用柴胡梔子清肝散、暢郁湯、赤茯苓湯等方。參見失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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