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復活,可能嗎?
A+醫學百科 >> 醫事漫談 >> 死而復活,可能嗎? |
(2013年)新華網合肥11月21日電(記者徐海濤)對社會高度關注的合肥「死嬰復活」事件,安徽省立兒童醫院21日公布調查報告稱,患兒當時可能處於一種醫學上的「假死」狀態,而當值醫生、護工工作疏忽,導致患兒被誤開出死亡證明、送往殯儀館。
今年10月28日,該院收治了一名剛出生19天的新生兒,診斷為肺炎、先天性雙後側後鼻孔閉鎖、腦損傷。入院後予以抗感染對症支持治療,期間患兒多次發生呼吸、心跳驟停,經搶救後恢復,醫院建議轉北京、上海大醫院手術治療。但家長諮詢上海專家認為,患兒系先天性難治性畸形,無法手術治療。
11月12日,家長簽字放棄一切治療,提出將來屍體由醫院處理、不留骨灰,然後從醫院離開。「之後,我們出於人道主義繼續對這個孩子治療、餵食,維持生命。」安徽省立兒童醫院新生兒科負責人介紹,11月18日那天,當值醫生髮現患兒面色青紫、心跳呼吸停止,經搶救無效後宣布死亡
20日早晨,當值護工根據死亡證明,將患兒「屍體」送至合肥市殯儀館後離開,隨後殯儀館發現患兒仍有生命體征,醫院緊急將其接回救治。事後經調查專家組分析,患兒當時可能處於醫學上的「假死」狀態。據介紹,「假死」又稱微弱死亡,是指人的循環、呼吸和腦的功能活動高度抑制,生命機能極度微弱。「這種現象比較罕見,感受不到呼吸、心跳、脈搏,四肢發涼,像是死了,其實生命活動並沒有停止。只是極其微弱的心跳、呼吸等,只能用醫療儀器如腦電圖、X光機透視等手段才能檢測出來。」
目錄 |
醫學假死
醫學上對死亡的定義有傳統的概念如心臟死,呼吸死和腦死亡,而死亡也有一過程,可分為瀕死期、臨床死亡期和生物學死亡期,其中的臨床死亡期就是以我們對死亡概念的定義來確定的。假死這種特殊的情況,不屬於傳統意義上死亡過程的任何一期。假死是法醫病理學中的一個概念,指的是人的生命狀態處於極其微弱的狀態,用一般的檢查方法檢驗不到生命體征,好像死了,其實還活著。臨床醫生和法醫判斷病人是否死亡的角度是不大一樣的。法醫判斷病人是否死亡的程序非常嚴格的。
假死是如何發生的呢?機械性窒息、中樞神經抑制性藥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休克、身體降溫等可使機體的基礎代謝極慢,體溫下降,腦缺血、缺氧,中樞神經系統高度保護性抑制,各種反射也被抑制,循環、呼吸十分微弱甚至不能被感知,用一般的臨床方法如聽心音、呼吸音、摸脈搏都不能檢測到生命的跡象(這也是為什麼醫生判斷失誤的原因),但特殊的臨床檢查如心電圖能查到心臟的電生理反應,x線透視可見心臟的微弱博動等。處於假死狀態的人經過及時有效的搶救,腦、心、肺功能可以完全恢復,有時甚至不經過任何特殊處理也能自然復甦。有報導認為假死是對短暫的系統缺血的耐受保護狀態,以保證腦組織以及全身各組織器官不受缺血缺氧的損害,等待及時的復甦措施。
筆者認為,將責任怪在醫生身上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因為孩子確實是被「誤診」了。但這是醫生的粗心大意嗎?一個人,沒有了呼吸,心跳,診斷為死亡,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患有嚴重疾病的新生兒。而且兒科醫生要處理的東西太多,常理而言,是非常難以發現所謂的「假死」狀態的,除非患者死前身上有心電監測,那麼通過觀察心電圖便可知道是否有確切的心臟死亡。或者有腦電圖,可以觀察是否有確切的腦死亡。但如果患者死前沒有這些儀器在身邊,醫生一般不會大動干戈叫護士把心電監測或腦電圖儀搬過來測測看看的。因為我們大多數醫生都覺得是沒必要的了。我想,非要說醫生有錯的話,就是這個「覺得沒必要」了吧。但我們醫生,在下死亡診斷的時候,一定要認真負責,這是無可厚非的,此件事情也是對大家的教訓。
而我們一般醫院一般醫生診斷病人是否死亡,都是通過一般的檢查方法,造成判斷失誤,是情有可原的,筆者認為不能怪罪於醫生,只能說這是醫學界的局限,是人類目前的局限。換做任何一個醫生,任何一個醫院,它就能斷定它不會判斷失誤嗎?我看不能。但現在並不是怪罪於誰的時候,我們應該好好安置小孩,畢竟,生命是無價的。
類似病例報導
曾經四川省內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發生一起車禍,一對父子騎乘摩托車與一輛大客車相撞,致1死1傷。據死者家屬反映,車禍發生後,死者張厚明並未當場身亡,卻被到場的120醫務人員告知交警,張厚明已死亡,被直接拉到當地殯儀館。幾個小時後,家屬在殯儀館發覺親人並未死亡,並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醫院搶救一個多小時後,張厚明不治身亡。
真是防不勝防!診斷一個死人,是較為容易簡單的,一個經驗老道的醫生是不會隨便下死亡的診斷的,他必須通過患者的心跳、呼吸都沒有了,結合患者死前的身體狀況,才會考慮下診斷。這時候的診斷一般情況下都是非常可靠的,可一旦遇上假死現象,一切都凌亂了,這未必能怪罪於醫生。
很多動物有假死的技能,因為通過假死,可以逃過很多災難。但人類的假死,卻不是有意為之。醫學家已經可以通過藥物誘導動物進入假死狀態,也就是看起來已經死亡了,實際上仍未死亡,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復活,但這個技術仍沒有在人類身上實現。
定義死亡
歷史上,試圖定義人類死亡的精確時刻問題重重。死亡曾經被定義為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但是心肺復甦和心臟除顫的發展表明這個定義是不夠的,因為呼吸和心跳有時候可以恢復。過去被認為是死亡的因素不能應用於所有的情況;即使沒有正常運作的心臟或肺,如果使用一組生命維持系統,器官移植或者心臟起搏器,生命有時候仍然可以持續下去。比如戰爭時代,躺在地下的士兵,血流成河,不見得就是死亡,因為可能是休克,或者室顫。古代人認為,室顫當然是死亡(他們還沒有室顫這個概念),而我們現在,稍微高級的公共場所都配有除顫器,因為可以用來挽救這些似乎死亡(實際是室顫)的人。
現今,如果一個人需要確定是否死亡,醫生或驗屍者通常會使用「腦死亡」或者「生物死亡」來定義一個人的臨床死亡;當一個人的腦電活動停止,他就會被認定死亡。根據推測,腦電活動的結束意味著意識活動在大腦的終結。然而,意識活動的停止必須是永久的而非瞬態的。有些情況下,人的意識活動會暫時停止,而人並沒有死亡,例如非REM睡眠狀態或者是昏迷。腦電圖可以比較容易地區分死亡與睡眠狀態。
然而,一些學者認為「腦死亡」的範疇也是有問題的。例如,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生物倫理學系的高級教師富蘭克林·米勒博士就指出:「……然而,20世紀90年代末,學者們就越來越質疑人的腦死亡與死亡的等同性。因為有證據顯示,有的病人已經正確地確診為這種狀態(腦死亡),他們被機械通氣系統維持了相當長的時間,展現出了一組生物學功能。這些病人維持著一些能力,包括維持著循環和呼吸、控制體溫、排泄廢物、癒合傷口、對抗感染,而且更戲劇性的是孕育胎兒(存在「腦死亡」的婦女懷孕的案例)
如何定義死亡,看來還是一個尚未徹底解決的問題。
死而復生?
真正意義上的死而復生是不存在的!能夠復活的,只能說他/她其實沒有死透,沒有嚴格意義的死亡,只是醫生通過體格檢查認為死亡而已。
1999年, 瑞典有一位名叫博根霍爾姆的醫學院學生, 在滑雪的時候突然失去控制,導致落地時一頭撞到山間溪流表面覆蓋的薄冰上。薄冰被她撞了個大洞,然後她就掉進了刺骨寒冷的水裡。在水中掙扎了4 0 分鐘後,她的心臟停止了跳動。又過了4 0 分鐘,救援小組趕到,將她救出並用直升飛機送往醫院。被送到醫院時的博根霍爾姆完全符合臨床死亡的定義:她的循環系統和呼吸系統已經停止工作超過了3 小時。但在發生意外3 小時5 5 分鐘之後,她的心臟再次跳動了起來,並最終幾乎完全康復了。
這個死亡病例,並不是由於醫生的判斷失誤,還是人類對死亡了解的局限性了。
2012年3月17日博爾頓做客熱刺的足總杯比賽進行到第41分鐘時,姆安巴突發心臟病倒地,比賽因此立即被終止,他也獲得了及時有效的治療並被很快送往醫院施救。 當時雙方球員都承受不了這次打擊還潸然淚下,范德法特和迪福等熱刺球員掩面而泣。姆安巴昏厥後有長達78分鐘沒有生命跡象,醫生對他電擊17次,兩次在場上,13在救護車裡,他的心臟才重新開始了跳動。博爾頓隊醫托賓說:「從他昏厥到醫院有48分鐘的時間他的心臟沒有跳動,他在醫院有30分鐘心臟也不跳動。其實那時候他已經死了,我們做好了最壞的準備。」 神奇的是2天後姆安巴就能開口講話,而2周後他就能下床走路。4月16日姆安巴出院,醫生給他裝了一個心電復律器。
這又是一個死而復生的例子。
人類對於死亡的了解,可能遠遠還是不夠的。但絕大多數情況,醫生通過專業判斷,認為死亡的時候確實是死亡了,但罕見的情況,為什麼會死而復生呢?我想暫時還沒有人能夠解開這個謎底。
參看
關於「死而復活,可能嗎?」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