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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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其他如魚油、禽獸油、菜子油、棉子油、桐油、豆油、石腦油(即石油原油)等所點燃的燈火,都對眼睛有害,不能用來治病。
小兒的涼風、昏迷、搐搦(抽筋)、竄視(眼珠隱在上眼瞼里)等症及頭風脹痛等,都可用燈火治療。在小兒諸驚中,病孩仰向後者,以燈火照灼其囟門和兩眉間的上下方;眼睛翻上不下者,應照灼臍的上下;不省人事的,應照灼手足心和胸部;手緊握、目往上翻者,應照灼囟門部位和兩手心;口吐白沫者,應照灼口部和手足心。
嬰兒初生,因冒寒,氣斷欲絕,這時勿剪斷臍帶,急烘絮把嬰兒包好,同時烘熱胞衣,又將燈盞放在嬰兒臍下來回移動,令熱氣進入腹內,自然氣回蘇醒。
燈火亦治攪腸沙(手足冷,肚子痛,身上出紅點)。用燈草蘸油點火灼觸紅點,有效。
本草綱目 專題
參考
出自A+醫學百科 「本草綱目/燈火」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6%9C%AC%E8%8D%89%E7%BA%B2%E7%9B%AE/%E7%81%AF%E7%81%AB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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