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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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nurse),從事護理工作的醫務工作者。護士必須通過嚴格的護理科學的特殊訓練,在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素質方面達到一定的教育標準。護士在促進、保持和恢復健康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19世紀末,中國開始出現護士,當時稱為「看護」。1914年4月第一屆全國護士大會上,鍾茂芳建議改用「護士」一詞。

目錄

護士職業的形成

16世紀以前歐洲護士工作由未培訓的修女擔任。在以後很長的時期里,護士工作被認為是侍候人的職業,護士的社會地位不高。19世紀中葉,英國的F.南丁格爾開創了科學護理的新紀元(見南丁格爾,F.)。

中國近代護理始於西醫傳入時期。1888年在福州開辦第一所護士學校,以後各大城市也相繼開辦護校,但多附設於各國教會開設的醫院之內,招收初中或高中畢業生。北京協和醫學院創辦了中國最早的大學護理教育,從1921~1953年,培養了一大批水平較高的師資和護理管理人才。1949年全國只有護士3.2萬餘人,在總人口中所佔比例甚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護理教育得到整頓和加強,護理隊伍也不斷擴大,至1978年底,全國護士已達93萬人,是1949年護士總數的29.1倍。

護士的任務

在南丁格爾時代,護士的主要任務是為醫院內的病人服務。1960年代,美國護理學家V.亨德森提出:「護士獨特的職責是幫助患病的人、健康的人進行有益於健康或恢復健康(或幫助瀕死者平靜地死去)的活動……」這說明護士的服務對象不僅限於有病的人,還應包括健康的人群和個人。護士不僅要注意存在的健康問題,也要注意發現潛在的健康問題,並採取相應的診治措施。

工作範圍

過去,護士多在醫院內工作。現在,由於社會需要的擴大,護士工作範圍已由醫院擴大到家庭、社會、城市和鄉村。護士除在各層醫療機構中服務外,也到託兒所、幼兒園、老人院、工礦企業、機關團體,為健康人群服務,進行預防保健工作。護士角色大體有臨床護士、治療護士、藥療護士、專科護士、 保健護士、公共衛生護士、 開業護士、護理教師、護理行政領導、護理科研人員、護理專家、護理顧問等。

護士與病人

根據新的護士概念,病人是受幫助者,是護士的服務對象,而護士是助人者,服務於人,護士以其特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幫助病人,滿足病人的基本需要,並指導病人如何保護健康、預防疾病、促進健康。護士必須具有高度的同情心和責任感,關心愛護病人,全心全意地為病人服務,方能建立良好的護患關係和取得病人和家屬的信任。

醫護關係

醫護是兩種不同的專業,各自形成體系,並按自身的實踐規律工作。醫生的主要職能是治療,護士的主要職能是護理,兩者必須相互配合,相互補充,相互支持。醫生與護士的關係是互相獨立的、平等的、合作的關係。兩者之間只是分工不同。

護士的作用

在醫院中,護士多數在臨床工作。守護病人,為滿足病人在醫療、護理、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需要而工作。臨床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絕大多數由護士完成。護士在臨床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970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在健康和疾病的各個階段,均需要護士提供服務,如在不同健康階段給以不同的衛生指導,或根據需要提供適當護理,或給病人和家屬作技術示範。護士無論是在醫院、家庭或社會均能發揮較大的保健作用。

隨著醫學的進步和專科發展,護理的新業務也層出不窮。如精神、老年、康復護理心血管外科胸外科、矯形外科、泌尿外科腦神經外科整形外科護理,以及燒傷器官移植斷肢再植護理;中醫護理等等都相繼形成。在重症監護方面,除一般重症監護外,又出現心臟加強護理、呼吸加強護理及新生兒加強護理等。護士在這些不斷發展的新業務中,除以優質護理保證新業務的開展外,還應做好記錄,累積資料,進行科學研究,以便指導實踐,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充實專科護理。一個合格的護士不僅需要經過嚴格的訓練,具有全面的護理知識(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現代科學的知識)。精湛的護理技術和優良的護士素質,還必須具備組織管理、護理教育和科研方面的能力,否則就難以承擔時代所賦予的重任。

護理教育

在護理形成獨立學科後,國外高等護理教育發展很快。

美國培養護士的對象是高中畢業生,其培養制度有三種:①文憑護士。由醫院開辦護校,學制3年,畢業後發給證書。這是一種學徒式培養方法,已逐漸減少。②准學士學位護士。在大學培訓2年,畢業後授予准學士學位,可達到註冊護士水平。這種制度強調周密計劃,有效利用時間,縮短培養年限,以解決護士短缺問題。③學士學位護士。在大學護理系或護理學院學習4年,修完應完成的學分,畢業時授予學士學位。以上三種制度培養的畢業生均需經過國家統一考試,考試合格才取得註冊護士的資格和工作執照。

研究生教育是完成大學護理課後進行的。碩士生學制1~2年,重點是專科培養。博士生學制4年,重點在提高護理理論及護理科研能力。

目前美國在職護士中,受過大學或碩士研究生教育者佔60%,有博士學位者佔5%。

日本護士教育的入學條件為高中畢業。經護士學校培訓3年,畢業後成為正式看護婦(護士)。初中畢業培訓2年者稱為準看護(准護士)。有的醫科大學設立為期2年或3年的護理專業。日本全國有兩所4年制大學,進行護士專科培訓,畢業後授予學士學位。繼續深造可得碩士學位。

中國的護理教育,從前是單一的中專教育,多由各大城市醫院開辦護校,招收初中或高中畢業生,培訓3年。只有北京協和醫學院設立護士系(5年制),畢業時授予學士學位。該校曾為國家培養了一大批高水平的師資和管理人才。護理繫於1953年停辦。1969年後,全國護士學校大部關閉,代之以醫院辦學,嚴重影響教學質量。1979年恢復和新建許多護士學校,嚴格執行統一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現在全國中等專業護士學校或有護理專業的衛校,由1949年前的180所增加到473所。根據中國國情,大力發展中專教育是護理教育的重點和主體。

1981~1988年,有11所大學設立護理系,學制5年,畢業後授予學士學位。有30所院校舉辦大學專修班,吸收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在職護士入學,以提高基礎理論,進行專科培訓或師資培養,學制3年,畢業後授予大學專科文憑。還有16所大學舉辦業餘大學,使在職護士在業餘或半脫產情況下得到提高機會,學習專業和護理新進展,學習後可達大專水平。又開展自學考試,護士可在業餘自修,逐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大專或本科學歷。還有不少護士通過考試考核,分別晉陞為護師、主管護師,有的獲得副主任護師、主任護師等高級技術職稱。

目前,中國已突破單一的中專教育形式,並形成一個適合我國國情的多層次、多渠道的護理教育體系,正在加速培養各層護理人員,以滿足護理事業和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

護士組織和刊物

護士學會是護士的職業性組織。

美國護士學會(ANA),建立於1897年,它最初創訂的《倫理學準則》是對護士道德觀念的要求和臨床判斷的原則。1950年改訂護士章程,明顯側重於職業道德和護理哲理。1976年修訂的章程強調人的尊嚴和衛生保健,並要求護士參加專業活動,以提高護理質量。美國護士學會出版美國護理雜誌(AJN)和多種專科護理雜誌。

國際護士會(ICN),創建於1899年,是全世界護士學會的聯盟,總部設在日內瓦。每4年召開一次由世界各國護士代表參加的代表大會。大會將各方面建議匯成決議,定期發表有關護理的政策聲明。國際護士會的宗旨是:①促進各國護士學位的壯大和發展。②幫助各國護士學會提高護理水平。③幫助各國護士學會提高護士地位。④作為護士和護理學會的權威之聲。1973年 ICN的章程中提出護士的主要職責有四:增進健康、預防疾病、恢復健康、減輕痛苦(見國際護士會)。

中華護士會,成立於1909年,於1964年改稱中華護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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