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性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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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們認為只有成年人才會患情緒性疾病,而小兒,尤其是嬰幼兒,他們不懂事,「心病」是攤不到他們頭上的。但現在醫學研究發現,「心病」同樣可以纏上小兒。精神性腹痛就是其中之一,這種腹痛多因情緒波動而發生。
症状:腹痛無固定部位,也無明顯壓痛點,可持續數分鐘到數十分鐘,程度可輕可重。常伴有緊張不安、失眠、頭痛等症状,多發生於神經質的嬰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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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性腹痛的原因
精神性RAP似乎與緊張,憂慮或抑鬱有關。它的病理生理還不清楚。造成精神緊張的因素是相對的,對RAP敏感的患者似乎很容易緊張,可能是由於家裡的事情(如最近生病,經濟問題,分離和丟失)或學校的事情(如擔心自己的表現,與教師和同學間的相互關係)。RAP本身又因新的問題(如經常的缺席,被同學孤立)或與以前存在的問題相混合(如同胞間的對立)更加引起緊張。
情緒性腹痛的診斷
病史了解應從初次疼痛發作開始,疼痛的頻率,性質,部位;與飲食,排便,排泄的關係;各種治療的結果(如改變體位,家庭治療,OTC或處方藥物的治療)。從父母(或其他照料孩子的人員)處取得的資料也有幫助。他們對腹痛發生及如何發生的不同意見,有助於觀察家庭狀況對患兒的影響,並且可以有助於提供一種使家長也滿意的腹痛處理的方法。強調父母一起參與在疼痛突發,持續,克服中的潛在作用。
精神性RAP缺乏持續的腸道症状,發熱,體重減輕或生長遲緩。然而這些表現不是特定的。常見的相關症状有頭痛,頭暈(非眩暈),面色蒼白和出汗。疲勞,厭食,噁心,嘔吐,腹瀉,便秘和肢體疼痛也比器質性或功能性RAP少見。
精神性RAP的社會心理特徵包括不成熟,過分依賴父母,憂慮或抑鬱,恐懼,緊張和過分挑剔。常常由於孩子在家裡的特殊地位(如為獨生子女,同胞中最小,在眾多同胞中是唯一的男孩或女孩)或由於疾病問題(腹絞痛,餵養困難),父母常把這些孩子當作特殊人物看待。父母對孩子常是過分關切,溺愛,言聽計從和全力滿足他們的要求。應注意任何可能的誘因(如疾病,家庭不和,父母分居或死亡,上學引起的緊張);第一次發作獲得的好處(由於疼痛兒童避免了什麼)或再次發作獲得的好處(由於生病獲得的社會心理收益)的證據;以及兒童的人格特徵。學校的記錄可以揭示疼痛對班級中每天活動的影響。
家族史中常有慢性軀體性不適或疼痛,消化性潰瘍,頭痛,"神經質"或抑鬱病患者。家族史還應包括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在相近年齡時患過的相關的疾病或類似的問題。
大多數病兒開始時並無體征。在作出診斷之前,在疼痛發作時應充分觀察和檢查有無腹脹,以免疏漏任何器質性病變的體征。除了觸診時臍部不適外,常無其他體征。對小年齡兒童,全身體格檢查應在父母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並給他們檢查做得仔細而徹底的印象。如果是青春期或大齡兒童的不適,應有同性別的父母參加檢查。
在初次就診和隨後的隨訪中,兒童和家長應記錄下任何一次的疼痛,包括它的性質,強度,持續時間,促發因素;飲食;排泄;以及進行的任何治療及其結果。這些記錄常可揭示不適當的行為方式和對疼痛的誇大表現,有助於診斷。一旦診斷確定,應避免反覆檢查,免得病兒特別注意或誇大那些體征,或暗示醫生對診斷缺乏信心。
器質性RAP,如果有懷疑,應進行適當的檢查(表268-1)。消化性潰瘍常被遺漏,這是因為成年患者所表現的進食與上腹部疼痛的特殊關係在兒童中少見(見下文消化性潰瘍)。UTI,如不進行特殊化驗,也會被遺漏,因為主訴的疼痛來自腹部或盆腔而沒有指來自脅腹部或尿道。
功能性RAP最好通過詳細的病史,確定相關症状或促發因素(例如,回顧24小時飲食以確定食物過敏或飲食不當是否是疼痛的原因,月經史等)來進行診斷。功能性RAP鑒別包括:飲食不當,上廁所訓練不夠,使用一般的坐便器(可能因太大,孩子害怕掉下去)導致便秘或大便瀦留和大便失禁,痛經,經間痛,以及患者在10~20歲間出現的乳糖酶活性生理性下降繼發的乳糖耐受不良,由於疼痛發生在餵奶或奶製品2小時以後,所以開始往往不會疑及乳糖耐受不良。
情緒性腹痛的鑒別診斷
情緒性腹痛的鑒別診斷:
1、慢性腹痛:慢性腹痛是一種起病比較緩慢的、病程比較長的、或者繼發於急性腹痛之後的腹痛,它的定位是比較準確的。
2、暴力作用後腹痛:暴力作用後腹痛是肝破裂的症状之一,肝破裂是腹部創傷中的常見病,右肝破裂較左肝為多。
3、運動腹痛:有些不經常運動的人,運動不到15分鐘就會感到腹痛,甚至有些人在急步快走中也會發生腹痛,休息一會兒自然好轉。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大多數人在運動初期都會發生這種腹痛,運動醫學稱為「運動中腹痛」。
病史了解應從初次疼痛發作開始,疼痛的頻率,性質,部位;與飲食,排便,排泄的關係;各種治療的結果(如改變體位,家庭治療,OTC或處方藥物的治療)。從父母(或其他照料孩子的人員)處取得的資料也有幫助。他們對腹痛發生及如何發生的不同意見,有助於觀察家庭狀況對患兒的影響,並且可以有助於提供一種使家長也滿意的腹痛處理的方法。強調父母一起參與在疼痛突發,持續,克服中的潛在作用。
精神性RAP缺乏持續的腸道症状,發熱,體重減輕或生長遲緩。然而這些表現不是特定的。常見的相關症状有頭痛,頭暈(非眩暈),面色蒼白和出汗。疲勞,厭食,噁心,嘔吐,腹瀉,便秘和肢體疼痛也比器質性或功能性RAP少見。
精神性RAP的社會心理特徵包括不成熟,過分依賴父母,憂慮或抑鬱,恐懼,緊張和過分挑剔。常常由於孩子在家裡的特殊地位(如為獨生子女,同胞中最小,在眾多同胞中是唯一的男孩或女孩)或由於疾病問題(腹絞痛,餵養困難),父母常把這些孩子當作特殊人物看待。父母對孩子常是過分關切,溺愛,言聽計從和全力滿足他們的要求。應注意任何可能的誘因(如疾病,家庭不和,父母分居或死亡,上學引起的緊張);第一次發作獲得的好處(由於疼痛兒童避免了什麼)或再次發作獲得的好處(由於生病獲得的社會心理收益)的證據;以及兒童的人格特徵。學校的記錄可以揭示疼痛對班級中每天活動的影響。
家族史中常有慢性軀體性不適或疼痛,消化性潰瘍,頭痛,"神經質"或抑鬱病患者。家族史還應包括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在相近年齡時患過的相關的疾病或類似的問題。
大多數病兒開始時並無體征。在作出診斷之前,在疼痛發作時應充分觀察和檢查有無腹脹,以免疏漏任何器質性病變的體征。除了觸診時臍部不適外,常無其他體征。對小年齡兒童,全身體格檢查應在父母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並給他們檢查做得仔細而徹底的印象。如果是青春期或大齡兒童的不適,應有同性別的父母參加檢查。
在初次就診和隨後的隨訪中,兒童和家長應記錄下任何一次的疼痛,包括它的性質,強度,持續時間,促發因素;飲食;排泄;以及進行的任何治療及其結果。這些記錄常可揭示不適當的行為方式和對疼痛的誇大表現,有助於診斷。一旦診斷確定,應避免反覆檢查,免得病兒特別注意或誇大那些體征,或暗示醫生對診斷缺乏信心。
器質性RAP,如果有懷疑,應進行適當的檢查(表268-1)。消化性潰瘍常被遺漏,這是因為成年患者所表現的進食與上腹部疼痛的特殊關係在兒童中少見(見下文消化性潰瘍)。UTI,如不進行特殊化驗,也會被遺漏,因為主訴的疼痛來自腹部或盆腔而沒有指來自脅腹部或尿道。
功能性RAP最好通過詳細的病史,確定相關症状或促發因素(例如,回顧24小時飲食以確定食物過敏或飲食不當是否是疼痛的原因,月經史等)來進行診斷。功能性RAP鑒別包括:飲食不當,上廁所訓練不夠,使用一般的坐便器(可能因太大,孩子害怕掉下去)導致便秘或大便瀦留和大便失禁,痛經,經間痛,以及患者在10~20歲間出現的乳糖酶活性生理性下降繼發的乳糖耐受不良,由於疼痛發生在餵奶或奶製品2小時以後,所以開始往往不會疑及乳糖耐受不良。
情緒性腹痛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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