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醫學/肌力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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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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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法檢查及分級
臨床常用的手法檢查及肌力分級法系K.W.Lovett於1916年提出,以後具體操作續有修改,但其原則未變.此法使受試肌肉在一定的姿位下作標準的測試動作,觀察其完成動作的能力。由測試者用手施加阻力或助力。肌力分級標準見表(2-1-1)。
表2-1-1 肌力分級標準
測試結果 | Lovett分級 | M.R.C.分級 | Kendall 百分比 |
能抗重力及最大阻力運動至測試姿位或維持此姿位 | 正常(Normal,N) 正常-(Normal- |
5 5- |
100 95 |
同上,但僅能抗中等阻力 | 良+(Good+,G+) 良(Good,G) |
4+ 4 |
90 80 |
同上,但僅能抗小阻力 | 良-(Good-,G+) 好+(Falr+,F+) |
4- 3+ |
70 60 |
能抗自體重力運動至測試或維持此姿位 | 好(Fair,F) | 3 | 50 |
能抗自體重力運動至接近測試姿位,能在消除重力姿位運動至測試姿位或加小助力能運動至測試姿位 | 好-(Falr-,F-) | 3- | 40 |
能在消除重力姿位作中等幅度運動或加中等助力能運動至測試姿位 | 差+(Poor+,P+) | 2+ | 30 |
能在消除重力姿位作小幅度運動或加較大助力能運動至測試姿位 | 差(Poor,P) | 2 | 20 |
可見到或捫到微弱的肌肉收縮或肌腱活動,無可見的關節運動 | 差-(Poor-) 微(Trace,T) |
2- 1 |
10 5 |
無可測知的肌肉收縮 | 零(Zero,O) | 0 | 0 |
測試操作的一般程序是先將肢體放置到適當姿位,以便當待測的肌肉收縮時,能使遠端肢體在垂直面上自下向上運動。必要時由測試者用一手固定近端肢體,然後令試者盡量用力收縮被測肌肉,使遠端肢體對抗自身重力作全幅度運動,如能完成,說明肌力在3級或3級以上。應用測試者的另一手在運動關節的遠端施加阻力,根據受試者能克服的阻力的大小來判定肌力為4或5級。不能承受外加阻力則為3級。如不能克服重力作全幅度運動,則應調整體位,將肢體旋轉90°,使肢體在水平面上運動以消除重力的作用。測試遠端肌肉時可稍托起肢體,測試近端肌肉時可在肢體下放置光滑平板,或用帶子將肢體懸掛,以消除磨擦力的影響。在此條件下能完成大幅度運動,可判定為2級肌力,如僅有微小關節活動或未見關節活動,但可在主動肌的肌腹或肌腱上捫到收縮感,則為1級肌力,捫不到收縮感覺為0級。在測試3級以下肌力時,為了避免改變姿位的麻煩,也可施加助力,根據所需助力的大小判定為2級或1級肌力。
此法雖有分級較粗略,評定時也帶有測試者的主觀成分等缺點,但應用方便,可分別測定各組或各個肌肉的肌力,適用於不同肌力的肌肉測試(很多器械測試僅適用於4級以上的肌力測定),故廣泛應用於臨床醫學及康復醫學實際工作。
(二)器械檢查
在肌力超過3級時,為了進一步作較細緻的定量評定,須用專門器械作肌力測試。根據肌肉的不同的收縮方式有不同的測試方式,包括等長肌力檢查、等張肌力檢查及等速肌力檢查。常用方法如下:
1.等長肌力檢查
在標準姿位下用測力器測定一個肌肉或肌群的等長收縮(isometriccontraction)肌力。常用檢查須目如:
(1)握力 用大型握力計測定。測試時上肢在體測下垂,握力計表面向外,將把手調節到適宜的寬儀式。測試2~3次,取最大值(圖2-1-1)。以握力指數評定:
握力指數=好手握力(kg)/體重(kg)×100
正常應高於50。
(2)捏力用拇指和其他手指的指腹捏壓握力計或捏力計可測得質量力(圖2-1-2),其值約為握力的30%。
(3)背肌力即拉力,用拉力計測定。測時兩膝伸直,將把手調節到膝蓋高度,然後用力伸直軀幹上拉把手(圖2-1-3)。以拉力指數評定:
拉力指數=拉力(kg)/體重(kg)×100
正常值為:男150~200,女100~150。此法易引起腰痛病人症状加重或複發,一般不用於腰痛患者而用府臥位手法檢查代替。
(4)四肢各組肌力測定在標準姿勢下通過鋼絲繩及滑輪拉動固定的測力計,可對四肢務組肌肉的等長肌力進行各別測定,方法見圖2-1-4,2-1-5。這組設備可組合成一架綜合測力器,以便使用。
一組正常中青年成人的四肢等長肌力測試結果見表2-2-2。
由表2-1-2可見,婦女上肢肌力約為男性的55%,與國外資料的56%相近。下肢肌力約為男性的62%,較國外資料的72%為低。一般認為肌肉每平方厘米橫斷面積可產生3~4kg肌力,男女相同。男女的肌力差異主要因肌腹大小不同而非肌肉質量有異。
圖2-1-1 握力測定
圖2-1-2 捏力計圖
2-1-3 拉力測定
圖2-1-4 上肢肌力測定示意
A.屈腕肌力測定(腕中立位)B.伸腕肌力測定(腕中立位)C.屈肘肌力測定(肘屈90°)
D.伸肘肌力測定(肘屈90°)E.肩外展肌力測定(肩外展45°)
圖2-1-5 下肢肌力測定示意
A.踝屈伸肌力(踝中立位)B.伸膝肌力(膝屈45°)C.屈膝肌力(膝屈90°)
拮抗肌的肌力對比關節的穩定有意義,因而對肌力鍛煉有指導價值。由表2-1-2可見,屈肌與伸肌的肌力比在腕、肘、踝、膝分別約為2:1,3:2,1:1與2:3。文獻資料中這些比例有些差異,可能因調查對象及測試方法不一致。
表2-1-2 四肢肌力等長測定
男(67例) | 女(55例) | |||
左 | 右 | 左 | 右 | |
腕屈 腕伸 |
28.15±5.89 11.63±2.21 |
30.27±5.70 13.82±3.20 |
15.32±4.40 7.11±1.73 |
16.37±5.00 8.17±1.99 |
肘屈 肘伸 |
19.43±4.22 12.77±3.32 |
21.04±4.65 13.19±3.30 |
10.30±2.21 6.75±3.12 |
11.60±3.86 7.58±2.65 |
肩外展 | 8.74±1.68 | 9.35±1.83 | 4.17±1.53 | 5.49±1.49 |
踝背 伸 踝跖屈 |
19.28±4.29 20.54±5.59 |
19.58±4.16 19.93±5.52 |
11.49±3.23 13.30±4.41 |
11.73±3.41 12.91±4.83 |
膝屈 膝伸 |
19.13±5.23 30.46±6.93 |
19.89±5.33 30.80±7.16 |
11.13±4.11 18.79±5.66 |
12.98±3.70 20.10±6.21 |
*表内数字为kg数
2.等張肌力檢查
即測定肌肉進行等張收縮(isotonic contraction)使關節作全幅度運動時所能克服的最大阻力。作1次運動的最大阻力稱1次最大阻力(irepetition maximum,IRM),完成10次連續運動時能克服的最大阻力(10RM),測定時對適宜負荷及每次測試負荷的增加量應有所估計,避免多次反覆測試引起肌肉疲勞,影響測試結果。運動負荷可用啞鈴、砂袋、砝碼可定量的負重練習器進行。此法在康復醫學中應用較少。
3.等速肌力檢查
用帶電腦的Cybex型等速測力器進行(圖2-1-6)。測試時肢體帶動儀器的槓桿作大幅度往複運動。運動速度用儀器預先設定,肌肉用力不能使運動加速,只能使肌力張力增高,力矩輸出增加。此力矩的變化由儀器記錄,並同步記錄關節角度的改變,繪成雙導曲線,並自動作數據記錄。這種等速測試法精確合理,能提供多方面的數據,已成為肌肉功能檢查及其力學特性研究的良女手段。
圖2-1-6 用Cybex 等速測力器作膝屈伸肌力測試
(三)肌力檢查的注意事項
為了使檢查結果準確、穩定、具有較好的可重複性與可比性,應使操作過程嚴格規範化。要特別注意以下方面:
1.採到正確的測試姿位,在等長測試時要特別注意使關節處於正確的角度。
2.測試動作應標準化、方向正確,近端肢體應固定於適當姿位,防止替代動作。
3.作適當的動員,使受試者積極合作,並處於適當的興奮狀態。可作簡單的準備活動。
4.規定適當的測試時機,在鍛煉後、疲勞時或飽餐後不作肌力測試。
5.每次測試都要作左右對比,因正常肢體的肌力也有生理性改變。一般認為兩側差異大於10%有臨床意義。
6.記錄時可採用絕對肌力或相對肌力,後者即單位體重肌力。作橫向比較時宜用相對肌力。
7.注意禁忌證。肌力測試特別是等長肌力測試時,持續的等長收縮可使血壓明顯升高。測試時如持續地閉氣使勁,可引起乏氏反應(Valsalva effect),對心臟活動造成困難,有高血壓或心臟疾患者慎用,明顯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忌用。
8.注意肌力測試不適用於上位運動神經損害的運動功能評估,如中風後偏癱肢體的運動功能不宜採用肌力檢查。對於中樞性運動功能障礙的評估,應採用Brunnstrom法或Fugl-Meyer法,或上田敏法,請參閱中風康復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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