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學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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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劃價(審方)人員職責
1.在調劑室主任領導下做好處方的審查工作。
2.應嚴格掃行處方制度規定,詳細查對處方上所列藥品的名稱、劑型、規格、劑量、用法。
3.若發現處方存在總是如書寫不清楚、用法或用量不當、有配伍的錯誤、缺藥等,應及時與書寫處方的醫師聯繫,不得自行更改或代用。
4.應按規定做好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控制應用。
5.超劑量的處方須經醫生簽字。
6.審方者應嚴格按照處方制度規定執行。
7.處方計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牌價執行。
(二)調配人員職責
1.在藥物調劑室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2.調配處方時應嚴格遵守規程,若標模糊或藥品變化等須查詢清楚方可調配。
3.藥品發出前應經過二人核對檢查調配品種、數量、藥品標、包裝質量等,調配人與核對人均須在處方上簽名後方可發藥。
4.調配人員應向病人交待當事人藥品用法及注意事項。
5.調配人員回答病人提出的總是時,應注意執行醫療保護制度。
(三)分裝人員職責
1.在調劑室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做好藥品的分裝工作。
2.對處方常用藥品與醫師協商品種、規格、數量,做好預包裝工作。
3.應嚴格執行藥品的分裝制度。
4.住院病人用藥分裝的原則是利於病人及時用藥和加強藥品管理,保證患者的用藥安全。
(四)總管人員職責
1.在調劑室主任直接領導下做好總管藥品處方、保證用藥安全。
2.做好處方的保管工作。
3.對處方每日進行分類統計登記數量,並按規定年限保存,一般藥品處方保存一年,毒性藥品保存二年,麻醉藥品處方單獨保管,保存三年,精神藥品處方保存兩年。
(五)中藥炮製人員職責
1.在中藥炮製室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2.對所炮製的藥品應注意檢查質量,若需洗淨、切帛,炮製人員應按中國藥典炮製規定合理操作,特殊炮製按醫囑處理。
3.加工炮製藥品時要嚴格領交手續,從藥庫領出,炮製後交中藥庫,雙方在炮製單上簽字,然後由藥庫核算成本入帳。
4.炮製過程合理損耗應填損耗單,經科主任批准辦理報銷出帳手續。
5.浸泡藥材應用新鮮自來水,不得以金屬容器盛放,浸泡過程注意檢查,防止藥物變質。
6.切片應注意規格,飲片需乾燥時,不論用何種乾燥法不得將飲片直接放在地面上。
7.炮製過程中應嚴格掌握泡製程度,炮製輔料需兌水時,應用開水炮製好的藥品應及時出鍋。
8.炮製炭藥要注意防火,炮製後24小時內不准入庫,下班前注意檢查,.炭藥涼透後裝入不能燃燒的容器內。
9.炮製毒劇藥材及有強烈刺激性的藥品應與一般藥品分開,炮製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加工毒性中藥材的用具要專用,用後沖洗乾淨。
(六)煎藥員職責
1.在中藥煎藥室主任直接領導下做好煎藥工作。
2.煎藥人員收到煎劑後,應詳細核查患者姓名、床號、服藥時間、劑數和煎法,遇有疑問應及時與醫師及調劑室等有關人員聯繫。
3.對所煎藥物以煎出有效成分為度,對單包、先煎、後入。烊化藥物應按規程合理操作。
4.煎藥不得過沸及途中加冷水,若將藥液煎干,應另配重煎。
5.應按服藥日期先後順序煎藥。煎藥後核對煎藥鍋和服藥瓶上姓名、日期是否相符,確定無誤後方可發藥。急診藥物隨到隨煎。
(七)藥品採購員職責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採購工作。
2.根據藥品的使用情況,定期制定藥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採購計劃,交科主任審查,經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研究,院長批准後執行。
3.加強資金的合理流動,計劃採購,計劃用款,避免藥品和積壓和浪費。
4.自覺遵守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廉潔自律,把好藥品質量關,不准採購「三無」藥品,偽劣藥品或非藥用品,堅持按藥品主渠道購進藥品。
5.對購進、調進或退庫藥品,由藥品採購人員會同藥庫管理人員,對品名、規格、收量、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有效期限、外觀質量、包裝情況、進貨價格等逐項驗收核對,並由採購人員在原始單據上簽字以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建立缺藥登記薄,對搶救爭需藥品、採購人員應立即組織進貨,以保證搶救治療的需要。
(八)臨床藥學人員職責
1.在臨床室主任領導下工作。
2.做好用藥諮詢、新藥試驗、藥品療效評價並結合臨床做好合理而藝術的用藥。
3.應定期深入臨床一線,參加查房及疑難病歷討論、危重病人搶救工作,負責指導臨床的合理用藥。
4.組織檢查藥品不良反應登記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及時匯總藥物不良反應,定期向藥管會彙報。
5.積極開展處方,病歷分析、血藥濃度監測工作,結合臨床制定個體化給藥方案,圍繞合理用藥開展藥效學、藥代學、生物利用度檢測藥物在體內的作用。
6.定期出刊「臨床藥學」刊物及「藥訊」。
7.做好本室儀器的維修、保養、使用登記,保持衛生。
(九)藥物監督員職責
1.藥物監督員要履行職責,認真執行藥政法規,起到對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2.藥品監督員要及時溝通信息,搞好藥物不良反應檢測,凡科室出現藥物不良反應,藥品監督員應及時報告臨床藥學室。
3.要及時認真檢查病房小藥櫃的藥品管理情況,經常檢查科內精神及麻醉藥品的管理,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本科護士長、科主任提出。
4.檢查、監督事故差錯執行制度,凡對藥劑科錯發藥,應及時報告藥劑科主任,以便及時糾正、解決。對本部發生的事故差錯起到檢查監督作用。
5.應搞好信息交流,做好新藥的療效觀察與評價工作,對合理、安全用藥起很好的作用。
(十)藥學研究人員職責
1.在藥學研究室主任領導下搞好藥學研究工作。
2.應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學態度,按計劃、目標做好藥學研究工作。
3.藥品研究工作應建立技術操作規程、實驗記錄清晰、完整,隨時記錄,不得塗改,按時總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應根據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開展新藥、新製劑、新劑型的研究。
5.按照「新藥審批辦法」做好藥品研究項目的設計審批工作,新藥或新製劑應在取得生產批准文號或製劑註冊文號後,方可進行生產、配製、用於臨床。
6.結合臨床進行藥物的性質、劑型、藥價、藥品質量、配伍禁忌的研究,不斷提高醫院藥學工作的水平。
(十一)信息資料員職責
1.在信息資料室主任領導下,負責藥學信息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工作。
2.對各類期刊,應按時做出文獻卡,分類編排,為臨床科室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料。
3.及時收集藥物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室主任。及時將信息反饋到相關科室。
4.做好有關的藥物諮詢工作。
5.定期舉辦專題講座,為指導臨床合理安全、藝術用藥起到指導作用。
(十二)藥檢人員職責
1.在藥檢室主任領導下做好藥檢工作。
2.應深入實際調查了解藥品製劑質量情況,指導群眾性藥品質量監督工作,為推行藥品質量全面管理髮揮監督控制作用。
3.檢驗記錄應正確的書寫、簽名、蓋章,檢驗原始記錄必須完整齊全,按年度裝訂成冊,保存3年。
4.嚴格執行精密儀器的操作規程,做好保養工作。
5.自配製劑須按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並做出正確判斷,如實反映檢品質量,簽發製劑合格證必須堅持原則,檢驗不合格的製劑不得用於臨床,應協助分析不合格原因,深入實際了解工藝操作過程,必要時應技術複核。
6.在檢驗方法上應採用準確可靠、操作簡便的方法,在監測手段上應向儀器分析方面發展。
(十三)藥品保管員職責
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保管供應工作。
要認真執行藥政法規,對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要按有關規定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專業知識管理水平。
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性質,劑型分類定位保管,保持庫蚋通風乾燥,以防藥品霉變失效。
建立藥品分類明細帳,對入庫藥品應詳細盤點,填入藥品驗收登記本,寫藥品驗收及入庫單。發現差錯及時查對。建立有效期藥品登記薄(牌)。藥品出庫單,藥品缺藥登記本。
危險藥品應入危險品庫,不得與其它藥品同庫存,危險品庫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會同財務每月對庫存藥品清點一次,做到帳目、帳物相符。
保管人員應嚴守藥庫管理規定,嚴禁帶非藥庫人員進出藥庫。
(十四)製劑室人員職責
1.在製劑室主任領導下負責一定製劑工作。
2.嚴格執行配製製劑的操作規程,及第二人核對和送檢制度。製劑全過程中各環節的配製記錄必須完整,對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應如實做詳細記錄。
3.嚴格執行保證製劑質量的各項規章制度。主管製劑室的藥師應全面負責製劑室的業務、技術和製劑質量管理,並負責制訂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 審核製劑操作規程卡片,檢查各項技術操作常規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招待情況。
4.嚴格執行分裝、包裝記錄與核對檢查制度。
5.製劑所用物品必須符合藥用要求,對使用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時按有關法規辦理。
6.製劑用水根據各工序按工藝要求制訂水質標準。
7.輸液劑及其它滅菌製劑的新品種和穩定性不好的品種,應留樣觀察3個月至1年。
8.製劑人員應定期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按製劑室工藝要求穿專用工作服。
9.做好製劑室的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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