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遺傳學/靶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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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遺傳學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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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指的靶細胞是指接受轉移基因的體細胞。選擇靶細胞的原則是:①必須較堅固,足以耐受處理,並易於由人體分離又便於輸回體內;②具有增殖優勢,生命周期長,能存活幾月至幾年,最後可延續至病人的整個生命期;③易於受外源遺傳物質的轉化;④在選用反轉錄病毒載體時,目的基因表達最好具有組織特異性的細胞。目前使用得較多的是骨髓幹細胞、皮膚成纖維細胞、肝細胞、血管內皮細胞和肌細胞等。許多遺傳病與造血細胞有關,故可用於如β地貧、嚴重複合免疫缺陷病等的基因治療。皮膚成纖維細胞易於移植和從體內分離,又可在培養中生長,並易存活,故有人用之於乙型血友病的基因治療。有不少遺傳病表現了肝細胞功能缺陷,因此,在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治療中,有將低密度脂蛋白(LDL)受體基因轉移至肝細胞的嘗試。在動物實驗中已證明:β-半乳糖苷酶基因、ADA基因、小肌營養不良蛋白(minidystrophin)基因都已證明能在肌細胞中表達。
參看
基因轉移方法 | 基因治療存在問題與倫理學 |
出自A+醫學百科 「醫學遺傳學/靶細胞」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9%81%97%E4%BC%A0%E5%AD%A6/%E9%9D%B6%E7%BB%86%E8%83%9E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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