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中醫病案書寫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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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診斷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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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師簽名:要簽全名,不得馬虎,以示負責,以便查詢。若由實習醫師書寫的病歷,則應簽上實習醫師和指導醫師的全名。
2。治療:要詳細明確地寫清採用何種治療方法及其具體情況。若採用按摩、針灸、手術等療法,則應寫明療程、部位、手法及操作時間等。如果採用藥物治療,也應寫明治法、方劑名稱、藥物及劑量、劑型及服法等。
3。西醫檢診:結合西醫診斷學的內容,作視、觸、叩、聽檢查,主要記錄陽性體征或有鑒別意義的陽性體征。西醫診斷,有幾個病寫幾個病,主要的先寫。
4日期:書寫病案完畢,要註明年、月、日、或時(公曆)。
中醫病案的書寫格式 |
出自A+醫學百科 「中醫診斷學/中醫病案書寫的注意事項」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4%B8%AD%E5%8C%BB%E8%AF%8A%E6%96%AD%E5%AD%A6/%E4%B8%AD%E5%8C%BB%E7%97%85%E6%A1%88%E4%B9%A6%E5%86%99%E7%9A%84%E6%B3%A8%E6%84%8F%E4%BA%8B%E9%A1%B9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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