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少陽合病,病證名。陽明與少陽合病,以下利為主症,既有陽明病的身熱,不惡寒反惡熱,自汗,腹滿等症,又有少陽病的口苦,咽干,目眩等症。《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即為傷寒合病的一種。參合病條。
目前暫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