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學/抗結核藥的治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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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期用藥  早期病灶內結核菌生長旺盛,對藥物敏感,同時病灶部位血液供應豐富,藥物易於滲入病灶內,達到高濃度,可獲良好療效。

2. 聯合用藥  聯合用藥可提高療效、降低毒性、延緩耐藥性,並可交叉消滅對其他藥物耐藥菌株,使不致成為優勢菌造成治療失敗或複發。聯合用藥二聯、三聯或四聯則取決於疾病的嚴重程度,以往用藥情況以及結核桿菌對藥物的敏感性。

3. 短期療法  短期療法(6~9個月)是一種強化療法,療效好,目前已廣泛採用。主要是利福平異煙肼聯合,大多用於單純性結核的初治。如病灶廣泛,病情嚴重則應採用三聯甚至四聯。目前常用的有:最初兩個月每日給於異煙肼,利福平與吡嗪醯胺,以後四個月每日給於異煙肼和利福平(即2HRZ/4HR 方案)。異煙肼耐藥地區在上述三聯與二聯的基礎上分別增加鏈黴素乙胺丁醇(即2SHRZ/4HRE 方案)。對營養不良、惡性病而免疫功能低下者,宜用12個月療程,對選藥不當,不規則治療或細菌產生耐藥,可選用或增加二線藥聯合,複發而有合併症者,宜用18~24個月治療方案。

通過新的藥物治療方案現已能做到治癒率高,複發率低(約1%),耐藥菌少,療程短(六個月),安全性高,使防治工作取得滿意成效。

32 對氨水楊酸 | 抗麻風病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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