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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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芬品牌三乙醇胺乳膏

【所屬類別】 外用藥

【編 號】 010088

【商標名】 比亞芬

【通 用 名】 三乙醇乳膏

【產 地】 法國

【規 格】 46.5g*1支

【單 位】 盒

【產品說明】 藥物分類:其它皮膚用藥

成分:三乙醇胺 trolamine

性狀:

三乙醇胺的化學名稱為 :2,22"次氮基三乙醇,分子式:C6H15NO3,分子量 :149.19。本品為白色外用乳膏。

藥理作用

本品為外用皮膚創傷治療劑,是三乙醇胺的獨特水包油性乳膏。通過滲透和毛細作用原理,起到清潔和引流的雙重作用。本品具有深部水合作用,可增加皮膚血流速度,幫助排出滲出物,還可改變白細胞介素I和白細胞介素VI之間的比例,刺激成纖維細胞增生,增加膠原的合成。本品沒有毒性,且耐受性良好。

藥代動力學

大鼠實驗的研究顯示,本品施於燒傷的皮膚之後,可通過楔合效應減少局部創傷皮膚的水份丟失(約75%),並可將本品中的部分水份(約42%)轉移至皮膚表層。對豚鼠的研究顯示,本品可加快皮膚的微循環速度:2小時潛伏期過後,血流在2小時之內增加25%,在24小時之內增加50%。

適應症

放射治療引發的繼發性紅斑。I度、II度燒傷和尚未感染的皮膚創傷。

用法用量

放療引起的皮膚損傷 :一般每日敷用2-3次,每次敷用間隔相等,輕輕按摩以使皮膚吸收。II度燒傷和其它皮膚創傷:在清潔創傷後,於創傷表面敷上一厚層藥物,重複敷用以使創傷處有足量的藥物。若需要,請使用濕潤的敷布包紮好。請勿使用乾性吸水敷布包紮。I度燒傷 :敷上一厚層直至皮膚不再吸收藥物為止,並輕輕按摩。一日-4次。

不良反應

本品與其它活性藥物一樣,可能會引起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包括:敷用後可能會發生輕微的、暫時性(15-30分鐘)的疼痛(刺癢)。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發生接觸性過敏反應

禁忌症

對本品任一成分有過敏反應 ;出血傷口 ;被感染的傷口禁用。

注意事項

若發生由燒傷引起的水皰,大面積燒傷或較深或面積較大的傷口應慎用。本品不能作為防晒霜使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一般懷孕和哺乳時應慎用藥物。

兒童用藥無特殊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用藥無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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