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可吐第十九
醫學電子書 >> 《傷寒論》 >> 辨可吐第十九 |
傷寒論 |
|
大法,春宜吐。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辨不可吐第十八 | 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第二十 |
出自A+醫學百科 「傷寒論/辨可吐第十九」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4%BC%A4%E5%AF%92%E8%AE%BA/%E8%BE%A8%E5%8F%AF%E5%90%90%E7%AC%AC%E5%8D%81%E4%B9%9D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關於「傷寒論/辨可吐第十九」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