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不可下,治療學術語。指傷寒禁下之證。⑴太陽表證禁下。
㈡少陽病禁下。⑶邪氣尚淺,腸未燥實者不可下。
㈣陽明經證禁下。⑸三陽合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⑹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⑺寒厥和虛家禁下。⑻血虛致厥不可下。⑼少陰病已虛,尺脈弱澀者不可下。⑽婦人傷寒,經水適來或適斷,熱入血室禁下。⑾陰陽俱虛者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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