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分證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血分證,病證名。指溫熱病最深重的階段。多從營分傳來,以傷陰傷風、動血、耗血為特徵。症見熱甚,神昏譫語,或抽搐吐血衄血便血斑疹色紫暗,舌色深紫或絳,脈細數等。多涉及心、肝、腎三臟。外科瘡瘍陽證,也常有血分熱毒之稱,但意義不同。

一般血分證多自營分傳入、亦有由氣分直接傳入的,所謂「氣血兩燔」。根據熱邪輕重和所犯部位的不同,臨床上血分證又常分為血熱妄行、肝熱生風、陰虛風動等證型。

血熱妄行的症状為高熱、煩躁,甚或發狂,斑疹顯露,或吐血,衄血,便血等,舌絳紫而干,脈數。病因病機為病多由營分未解而傳入,或氣分邪熱直入血分而致。

肝熱動風的症状為神昏躁擾,高熱,兩目上視,牙關緊閉,手足抽搐,頸項強直角弓反張舌紅絳,脈弦數。病因病機為病由營分不解內傳,引動肝風所致,或由氣分熱盛而直接引動肝風。

陰虛風動的症状為面色浮紅,口咽乾燥,神倦耳聾,或形瘦唇萎舌縮,昏沉欲睡,手足蠕動,或時而抽搐,心悸不寧,舌紅少津脈虛細數。病因病機為病多由營分不解,內傳血分,且日久不愈所致。

關於「血分證」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