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皰,灸法術語。出《針灸甲乙經》。指以艾炷直接灸灼穴位,致使灸處皮膚引起膿皰。又稱灸瘡。《針灸資生經》卷三引《明堂灸經》:「凡著艾得皰發,所患即瘥;不得皰發,其疾不愈。」說明灸皰是化膿灸過程中的正常現象。一般灸皰經3-5周後結痂癒合,在此期間應注意保持瘡面清潔,以防繼發感染。參見化膿灸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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